她的声音听起来很粗嗄,跟鸭子的叫声差不多,说起话来也显得有点吃力。“喉咙很痛?”
她点点头。
他掏出方才在来的路上顺道去药局买的喉糖。“药剂师说这种喉糖可以稍稍纾缓喉咙的疼痛不适。”
她立即剥出一粒喉糖放入口中。
他背着她的书包,被她拉着走向校门口。“小笙,你不觉得你对罗敬钧太凶了吗?”
“哼。”
听起来是不觉得。“其实他对你还不错……他很关心你。”不然他不会注意到她的身体不适,也不会一直在保健室陪着她。
华笙皱眉,“哼哼。”最好是啦!
显然她一点也不认同他的看法,不过他只能说这么多了。在爱情里,不论男女都是小眼睛、小鼻子,容不下一粒沙的。
他不会再替罗敬钧将心意传达给小笙。
席蒲月打开车门,让她坐进前座,顺手替她扣上安全带,然后探了探她的额温。唔,果然发烧了。
他带她去医院看诊,拿了药之后才送她回家。
这阵子华伯母的身体状况好了很多,华伯父立即着手安排行程,带她出国旅行去了。而这个时间,筝姊应该还在公司上班。
席蒲月本想让她吃点稀饭之后再吃药,免得伤胃,但是又肿又痛的喉咙让她难以吞咽,吃不下任何东西,只好作罢。
他动作轻柔地将用毛巾包裹着的冰枕放到她的头下方,让她枕着。“闭上眼睛,休息一下。”
她很累,脑子有些昏昏沉沉的,却不想闭上眼睛。“你要回去了吗?”虽然管家和佣人会把她照顾得很好,但是他们都不是他。
她想要五哥留下来陪她。
他拉起棉被帮她盖好,“我会在这里陪你。”
“真的?”
“真的。”他点头保证,“现在,闭上眼睛休息。”
“嗯。”她阖上眼,不一会便入睡了。
不到半个小时,华笙就开始冒汗,枕头、衣服、床单全都湿透了。
虽然他们是交往中的男女朋友,但是到目前为止,他们仍是处于纯纯爱恋的阶段,甚至连接吻都不曾,若由他来替她擦拭身体、换衣服,并不合宜。
因此,他请管家上楼来替华笙擦拭身体,并把所有湿透的、该洗的、该换的都换掉,让病人保持干净清爽。
将近七点,华筝回到家看见的便是妹妹安稳地在床上睡着,而席蒲月坐在一旁,腿上摆着一部笔记型电脑,十指在键盘上跳跃飞舞,虽然荧幕上的运算程式跑得飞快,让人应接不暇,他仍不时会抬眼查看华笙的情形。
房间内很安静,只有敲键盘发出的细微声响。
她不经意地自眼角瞥见,床上的妹妹不知什么时候醒了,正一瞬也不瞬地望着席蒲月,眸底流转着爱恋的光芒。
任谁都不会怀疑她爱他。
席蒲月像是察觉到什么,一抬头,迎上华笙的目光。“醒了。”
她坐起身,“我睡多久了?”窗外的天色已经黑了。
“将近五个小时。”他将笔记型电脑关机,往旁边桌上一搁,起身走近床边,摸摸她的额头、颈项。体温很正常。
五个小时?那么久?“你一直都在这里?”
“我说过要在这里陪你的。”他说到做到。“现在感觉怎么样?”
“好多了。”虽然喉咙还有些痛,但是心里盈满了幸福,很感动。她伸手环抱住他的腰,“五哥,我们永远都不要分开,好不好?”
他打趣地道:“说不定哪一天你会突然觉得我太老了……”
“才不会!”她激动地大声反驳。“咳……”
“喉咙不舒服别那么用力喊叫。”他倒了杯水给她。“多喝点水。”
“嗯。”她慢慢地喝着微凉的水,喝着喝着,忽然发现身上穿着的是睡衣,而且——没有穿内衣!
没有穿内衣“咳咳咳……”她狠狠地倒抽了口气,被口中的水呛个正着,咳得满脸通红。
“慢慢喝,又没人要跟你抢,喝那么急做什么?”他轻轻拍着她的背,既无奈又心疼。
她僵住。
他发现她的身体一僵,“怎么了?”
“我、我的……衣服是、是你换的吗?”她一脸惊恐,费了好大的劲才能把话说完整。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他忍不住想笑,“当然……”
轰!她仿佛当场遭到雷殛,一阵晕眩,耳朵嗡嗡作响。
那、那……他不就都看到了!看到她骨感偏瘦、没几两肉的身材,也看到她发育不良的胸部
她还没做好要跟他“袒裎相见”的心理准备啊!
要是因此让他幻想破灭、倒尽胃口,从此对她一点“兴趣”也没有,那该怎么办?华笙欲哭无泪。
他好笑地道:“当然不是,是管家帮你换的。”
她立即松一口气。
他狐疑地瞧着她,“你的小脑袋瓜里都在想些什么啊?”脸上的表情变换可丰富迅速得让人眼花撩乱呢。
她干笑,“呵呵,没事、没事。”没看见就好、没看见就好,至少还可以保有一点点的幻想。
小笙是很幸运的,能有蒲月陪伴、守候在她身旁。华筝没有发出一丝声响,悄悄地又将门带上,不去打扰小俩口。
第6章(1)
老天爷给了华笙一个血淋淋的教训,让她明白何谓“人算不如天算”。
她原本打算等大考成绩出来之后,要挑一所只有女生才能注册就读的高级职业学校,彻彻底底地斩断她和罗敬钧之间的孽缘,从此他走他的阳关道,她过她的独木桥,互不相干。
她的如意算盘拨得响亮,但是千算万算就是没有把她的成绩给算进去。
结果,她以一点五分之差饮恨,分发到另一所学校——思贤工家的服装设计科。
其实念哪一所学校对她来说都一样,只要能摆脱罗敬钧就好,反正,读书也不是她的兴趣。
全台湾有上百所学校,她的运气应该不会那么背,又和他同校才是。
不过开学的第二天,她就发现了,她的运气不只是背而已,简直就是背到最高点。
罗敬钧非但和她同校,而且就在隔壁班!
她很气,气到想尖叫、想暴走,更气到没力虚脱,但是她也只能接受事实。不然,还能如何?
然后,在思贤工家待了一年之后,她悟出人生中另一个重要的真理——
天底下没有永远的敌人。
或许是年纪增长的缘故,也或许是爱情的滋润将他尖锐的棱角磨掉了,不过真正的原因只有罗敬钧自己知道,她和他的关系逐渐好转,不再像是两只刺猬,每次碰到面就非要你扎我一针、我刺你一刀不可。
然后她发现,他这个人似乎也没那么讨厌了。
他交了第一个女朋友,还介绍给她认识。
她也由衷地替他感到高兴,“终于有人要了,可喜可贺!”
别把他说得像是商店里摆了很久却乏人问津的商品,然后还得在年终的时候半买半相送才卖得掉的滞销货。
他没那么悲惨可怜,好不好!
罗敬钧翻了翻白眼,“这位有胸肌的壮士,你要不要去配一副眼镜?我的行情可是好到快破表了呢!”
况且,不交女朋友跟交不到女朋友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好吗?
她中箭了,而且被狠狠地刺中要害,心在抽搐。
什么叫有胸肌的壮士?太污辱人了吧!她是没有傲人的上围,但是该有的配备可一样也没少啊。
“有信心是好事,不过要是过度自信就是自大了。”她用他说过的话来堵他。
自信跟自大只有一线之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