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彼岸,你见色忘友,我要绝交!”
连彼岸见元婴一脸嫌弃,不要吗?手里的饭团便收了回来。
“……到底是不是朋友?”有人气炸了。
友谊的小船因为一颗饭团说翻就翻了。
搬家前几天柴王氏和勺娘开始收拾东西,本来以为没多少,而且都是一些不值钱的,可东西都已经搬过去两趟了,柴王氏却发现东西越收拾越多。
乐不染也不说什么,左右新宅子大得很,到时候奶娘一看旧东西和宅子不搭,自然会慢慢的汰旧换新,现在去叫她不要收拾那些旧东西,她一样也舍不得。
收拾了三天,雁子胡同那边也打扫出来了,毕竟宅子有段时间没住人了,有些灰尘和潮湿,所以乐不染事先除了草,又买了许多干艾草,堆放在各个角落,将蛇鼠虫蚁薰了薰。
如此连续薰了两天,这样一收拾,宅子的蚊虫什么的已少了很多。
这天,一家人早早起来,雇来的毛驴车已经在门口了,他们将所有的箱笼都装上去,柴王氏亲手锁了门,一行五人上了车,去新家了。
搬进新家后最乐的要数廷哥儿了,勺娘也不拘着他,让他在宅子里四处疯跑,只是这孩子总跑不远,片刻就踅回来瞧瞧,见他娘手里忙着事,见着他,对他笑一笑,给他一个果子,他就心满意足的放了心,咧着嘴又到别处玩了。
几个人都看在眼里,这孩子还没有安定感,虽说到新宅子,一切和以前都不同了,但是怕被丢弃和送走的心,一时半刻怕是还无法消褪的,大人能做的就是尽量的让他明白,他是这个家的一分子,不会再有人要他走开的。
对于儿子能奇迹般的回到身边,又从连彼岸口中得知这一切都是因为乐不染的缘故,她出钱又出力的缘故,勺娘对乐不染除了感因心再感恩,在行事上也更是尽心尽力。
乐不染不觉得自己这么做是为了博得谁的好感,还是收买人心,只是看着勺娘不再眉挂轻愁,家里还多了孩子的笑声,她觉得还顶不错的。
三进院子,光屋子就十几间,正房三间,中间堂屋,东西拥房,还有左右两耳房,柴片氏是长辈,推离不了之下住进了正房,东西厢房同样也是三间,商量了一下,柴子住了东厢房,勺娘带着廷哥儿住了西厢房,乐不染自己一个独立跨院。
空出来的房间也就收拾了一间当客房,其他的也就不收拾了。
几天之后,总算安定下来了。
住在雁子胡同其实好处还不少,柴王氏继续批鱼卖鱼,雁子胡同距离以前的集市不远,路大条又好走,以前一同在集市卖东西的都是熟人,几个相熟的知道她搬了家,还打趣要来熟悉一下门路,要不然哪天想串门子都不知道往哪找人去了。
柴王氏脸上乐开花了,索性说过两天家里办席面,请几个亲近的婶子过来坐坐、喝茶。
只是柴王氏说得隐晦,并没有告诉好姊妹们自己搬进了三进的宅子,一群人也以为她只搬家,了不起换个刮风下雨比较不心慌的宅子,能有什么呢,大家嘴上应喝着,也没什么特别的想法。
哪里知道过了两天,一个揣了十颗鸡蛋,一个抓了只鸡,一个拾摄了几样糕点去到雁子胡同,看见那样一间宅子,连脚都不敢迈了。
知道宅子是乐不染买下的,几个妇人忙不迭的夸奖和羡慕,回了家之后,乐不染的能干却是传了出去。
柴子是男人,没什么适应上的问题,倒是勺娘有些为难,宅子漂亮归漂亮,住着也宽敞,但是距离她拿绣活回来的铺子太远了,远得几乎要绕过小半个南城,乐不染给她出主意,让她换东家。
勺娘有些不知如何是好。
第七章 第一个送花给她的男人(2)
为了看宅子,乐不染在城南转过几回,知道城南这里有家巧绣坊规模还挺大的,铺子大,对绣品的要求自然就多,可想而知,要是绣娘的活儿做得好,给的价钱也不会少。
勺娘的刺绣活要是能得巧绣房的青眼,接到大户人家的活儿,怎样都比她苦苦绣了许多扇面,荷包和香囊只能换到十几文钱要值。
乐不染觉得勺娘的绣工不错,但弱在花样子不够灵动,她的花样子在县城里缺乏独特性,绣出来的成品也就少了那么点灵气。
要是有独一分的花样子,定能加分不少。
飞针也线,在布帛上绣出锦绣河山,她不行,可描图,画花样子,用色、布局,她行。
“勺娘姊,我闲时画了不少花样子,你要不看看喜不喜欢?”
她上辈子的奶奶可是苏绣的杰出艺术家和传人,名声响誉中外,缕件曾有花能生香,鸟能听耳,虎能奔跑,绣人能传神的美誉,年轻时还曾在各地收徒传艺,后来年纪大了,不耐烦到处奔波,便寻了一块清静地过起了逍遥的生活,住的是四合院屋子,吃的是自己亲手种植瓜果,身上穿的,脚上踩的都是古色古香有着美丽盘扣的中国服,优雅质朴,像泼墨山水一样,仿佛从古代穿越而来,安宁干净而纯粹。
奶奶生平最大的遗憾就是教不动她这笨手笨脚,一口气能捏弯绣针,弄破真丝绣面,把十指头戳成成猪头的孙女学会剌绣。
尺有所长,寸有所短,没办法的!
绣样拿来了,勺娘一张张翻过去,这张紫藤花树下双猫耍团球,那张鲤鱼蜻蜓莲荷,孔雀开屏、雀鸟梅枝啼春,每一张不是素描,而是一一上了颜色,活灵活现,这哪里是花样子,拿去卖,能得多少银子啊?
她爱不释手,用指尖虚描着那些花样,她把全部的花样子都抱在胸口,撒手不放。“这些全都可以给我吗?”
“勺娘姊要喜欢就拿去吧,搁在我那跟废纸似的,没多大用处。”
勺娘都不知该说什么了。“我也不贪心,只要能多挣点钱回来,能供廷哥儿也上学堂去,就好了。”
乐不染把在炕上玩竹篾球的廷哥儿唤过来,抱着他,用手巾抹掉他额头的汗。“廷哥儿想去学堂上学?”
那张和勺娘长得有四五分相似的小脸蛋点点头。“想。”
“为什么?到处去玩不是很好,被先生拘在课堂里可不能说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的喔。”乐不染其实并不觉得六岁多的孩子就得往学堂送,不说他们坐不坐得住,还没发育好的手指要是硬性压迫他们拿笔,对发育不好。
倒不如让孩子该揭瓦掏鸟蛋的时候去使劲的玩,这样该有的童年有了,长大才不会抱憾没有童年,过两年再送他去识字学习,这样孩子也比较容易专心。
“廷哥儿想和舅舅一起上学堂读书识字,明白做人的道理,赶快长大,可以赚很多钱来孝顺娘和姥姥。”他一直是知道的,当初就是因为家里养不起他所以才把他送养的。
“真是个好孩子。”乐不染说道。“有志气,姨姨最喜欢有志气的孩子了。”
被儿子童言童语给收买了的勺娘把廷哥儿抱了回来,无言的用下颔摩挲着他柔软的头顶,听了乐不染的话,脸上露出与有荣焉的粲笑。
天下父母心,当母亲的,只要听到有人毫不吝啬的夸奖自己的孩子,哪有不照单全收的。
“那改天廷哥儿就和舅舅一起去学堂习字吧。”乐不染拍板。
按理说柴子十六岁,该是上蓝田书院的年纪,可他就只有幼年时候启蒙而已,若是让他去了书院,跟不上的挫折感不说,也学不到什么,不如让他进崇儒学堂重新学起,为此,她打听过崇儒学堂分启蒙馆和六艺馆,入学的对象一般是地主子弟和平民子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