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誓要泡到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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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孟西不在,办公室里一片安静,孟楠甩了甩俐落的短发,转身就要离开时,眼角瞄到躺在沙发上沉睡的美男。

  确实是一个睡美男,一头栗色的短发在阳光下散发着晶莹的光泽,正值炎热的夏天,他穿着白色的短袖衬衫和水蓝色的牛仔裤,肚子上盖着一件深蓝色的西装外套,一手枕在脑后,一手放在小腹上,双腿优雅地交叠。细长的睫毛在光影中交错,安静的俊脸透着棱角分明的冷峻,走近一看,他的肌肤细致如瓷,仿佛纯洁的白纸,静静地躺在那。

  咕噜咕噜,孟楠忍不住地吞了吞口水,看多了大学里那些荷尔蒙过剩的年轻男生,再看看他,冷傲孤清,强势的气场即便是睡着了也令人无法忽视。

  孟楠的两个哥哥已经很出色了,可肖振杰丝毫不逊于她的两个哥哥,不分伯仲,各有千秋,可他更能吸引她的目光,清俊干净的气息让她忍不住地有好感。

  肖振杰一双隐藏着锐利的黑眸倏地睁开,寒冷深沉地直直地瞅着她,“你家boss没有告诉你不要随便进出他的办公室吗。”语气淡淡的,听不出他是生气还是不生气。

  孟楠微红了脸,天知道她的脸皮有多厚,此刻却因偷看被抓包而脸红了,她支支吾吾地一时说不出话。

  第1章(2)

  肖振杰坐起身,微薄的衣服勾勒着他绝好的身材,他挑挑眉,“还不出去?”他把她当成了孟氏的员工。

  孟楠气结,肖振杰这个人真的是应了那句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好好讲话不行吗,“我不是专门来偷看你,拜托你不要这么自恋。”怦然跳动的心跳在她有意的控制下终于回复了正常。

  她又不是花痴,居然被他的男色给蒙了眼,看看,真是瞎了她的狗眼,他到底哪里帅了,不就是有一张颜值高的脸嘛,有什么了不起的,自恋狂。

  “我要是再不醒来,你就准备要效仿王子吻醒我了。”肖振杰风轻云淡地嘲讽,听得她的耳根都红了。

  “你不要胡说。”孟楠懊恼地说:“你问我为什么在这里,我还想知道你为什么在这里,这里是我二哥的办公室,你怎么在这里?”

  肖振杰一愣,“你二哥,你是孟西的妹妹?”随即轻轻摇头,“你们两个真的不像。”

  “什么意思!”孟楠瞪大眼睛,狠狠地瞅着他。

  “没什么意思。”

  “你……”她瞬间暴走,他明明话中有话。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却不是最糟糕的,后面还有更糟的,可这么糟糕的相遇、相处,她却还是一不小心喜欢上了这个总是讽刺她的肖振杰。

  孟楠眨了眨干涩的眼睛,背着包包缓缓地走在路上,努力不去想她跟肖振杰之间的事情,现在只能用神经病来形容她自己,没事找虐,喜欢上一个根本不喜欢她的男人。

  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喜欢肖振杰,甚至因听到他跟二哥说的那番话而伤心痛苦,那是一句极为平常的一句话。肖振杰说,她像一个男生,没有一个男生会喜欢她。

  这后面的未尽的意思应该是包括肖振杰在内,没有男生喜欢她吧,很伤人,却是事实,因为她还真的没什么追求者。

  男生似乎更喜欢长头发、性格温柔的女生,像她以前那头短发还有大剌剌的性格,男生更容易把她当兄弟,而不是想泡她,她以前不在乎,可肖振杰这么一说,她却发现她无法不去在乎。

  严格来说,孟楠并不是丑小鸭,但是孟家的好基因似乎都在孟家两兄弟身上,她则显得平凡无奇,最大的特色应该是她一双又亮又黑的眼睛以及白皙的肌肤。就是她一身的白皙肌肤,所以才不会让人错以为她是一个男生,那是独属于女生的细致肌肤。

  这几年,孟楠改造了她自己不少,平凡的五官透过化妆变得立体,能让人第一眼就对她有好感,再加上一百六十七公分的身高,苗条纤细,怎么也吃不胖的身材算是上天对她的弥补吧。

  不过她发现男生还是更喜欢娇小可爱的女生,而她恰恰不在其列,可要她学习娇弱的气质这是不可能的,她可以留长发爱美,可以化妆变美,但要她嗲声嗲气地说话,抱歉,不可能。所以她的性格还是没有变,但起码不会再有男生把她当兄弟了,因为她很有女人味了。

  孟楠走进一幢公寓,她刚回来台湾,没有住在家里,反而住在父母买给她的公寓里,一进门她就把脚上的高跟鞋踢得老远,她最讨厌穿高跟鞋了,可高跟鞋是女生必不可少的武器。

  她光着脚走到冰箱前,拿了一罐啤酒,啪的一声打开,随意地灌了一口,她幸福得喊了一声爽。坐在沙发上,喝得差不多的时候,她两眼微眯,白嫩的脸颊染着两团可爱的红晕。孟楠挥舞着空着的手,对着空气喊:“肖振杰,我现在不可能嫁不出去,你等着看吧,我肯定能嫁一个喜欢我的男生,我现在这么美,怎么可能会没有人喜欢我呢。”

  说到最后,她骄傲地一笑,一口干掉啤酒。她开始收拾乱七八糟的房间,她下得厨房,出得厅堂,集这么多优点于一身的她,一定、一定会有男生喜欢她。

  这一次她回来,她就是要把她自己给嫁掉,哼,肖振杰算什么东西,不过就是她生命中的过客。

  本来是她生命过客的人突然闯进了她的生活,这种感觉,孟楠只想说,Fuck!

  一大早,门铃不停地响着,孟楠一把拉开门,脸上写着大大的不爽,恨不得将这个坏了她安宁的混蛋给杀了,“吵什么吵!”她火大地骂道。

  “呵呵……”

  低沉的笑声是她熟悉的声线,孟楠揉了揉眼睛,清楚地看清了前面的男人,肖振杰。

  “脾气还是这么暴躁。”肖振杰伸手亲昵地要揉揉她乱糟糟的头发。

  她连忙避开,双眸瞪得很大,直直地看着他,“你怎么会在这里?”他不该在这里才对啊,他为什么会在这里,而且怎么会知道她在这?

  刚起床的脑袋运作起来比较缓慢,半晌,她终于想起自己曾经年少时做过的蠢事,没错,当初因为被这个男人的美色所吸引,她喜欢上了他。然后,正巧她的父母要买一套小公寓送给她,她立刻说要买肖振杰隔壁的公寓,可惜他隔壁的已经被人买走了,于是她转而求次买了他楼下的公寓。

  当时她还暗暗地爽了很久、开心了很久,可他一看到她搬过来的第一句话不是欢迎她,而是说真不巧,他要搬家了。她搬进来,而他搬走了,她整个人都傻了,甚至疑惑他是不是看出了她什么心思,这个直至今日还是谜,而她完全没有了当初在床上辗转反侧,想要弄清楚的心情,已经无所谓了。

  “你找我?”孟楠问。

  “你这么久没有回台湾,我陪你逛逛。”肖振杰一副跟她关系很好的模样说话。

  孟楠的嘴角抽了抽,除非她脑子有问题,否则她怎么可能跟他一起逛逛,去了美国几年,她已经不像当初那样年轻气盛,说话不经过大脑了,她现在是一个成熟的女生,“太早了。”她看了一眼时钟,才早上八点,天呐,她真想揍死他,扰人清梦者都是仇人。

  肖振杰状似惊讶地看着她,“我以为你要调时差,现在应该睡不着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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