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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页

 

  时间在沉默中流逝,很多年后,符昀想起这个下午、想起阿扬背对她的晚上,心还是忍不住会抽痛。从来……从来就没有过,没有阿扬背对着她,两个人靠得那么近,却找不到话说。

  “你知不知道阿权要去美国念书?”他当然知道,符昀只是没话找话说。

  他仍然想着心事。

  “你老是大陆、香港、美国乱飞,阿权也要出国了,以后只有我一个人在台湾,我一定会觉得很寂寞。”

  她在叹气,那是她不常有的情绪,可最近出现的频率多到让她心慌意乱。

  孙家扬搅动汤勺的手顿了下。

  她接着说:“我觉得你和阿权很像那种奥运的长跑选手,你们有目标、不断往前跑,留下我一个人待在原地,想追都追不上,想跟你们这种人并驾齐驱,一定要很强,对不对?”

  摇头,他苦笑,他一点都不强,他永远也无法和阿权并驾齐驱。

  “你们的世界离我越来越远,慢慢的,我们的想法、立场、观点都会越来越见差别,渐渐地,说不上话了、谈不来心事、朋友关系疏远了……讨厌,长大真的是件大烂特烂的鸟事。”

  她的话没说完,门铃声响起,孙家扬看一眼手表,出厨房、下楼、拿菜、上楼。

  符昀没跟,她静看着热气蒸腾的稀饭,水在米粒上面打滚,小火慢慢熬着、滚着,噗噗噗噗的米下时跳出水面。

  她跳下桌子,拿起一旁的汤勺,木头制的柄上还留着阿扬手心的温度,握了握,甜甜笑开,然后学他的动作,轻轻翻搅那些逐渐胀烂的米。

  她不是没有想过,“关系”和熬过头的粥米一样,时间越久便越失去味儿,慢慢地,水干了、米烂透了,圆润饱满的米粒爆开、糊在一起,再也寻不出原来的模样。

  他们的情谊是不是也终会让光阴的文火煮坏了最初的纯粹,这个念头在阿扬正式踏入演艺圈的第一天,她就存着、隐隐不安着。

  孙家扬回来,手里拿着一袋食材,他从里面翻出几样菜,拿到水槽里冲冲洗洗、切成小块,逐一放入粥里一起熬。

  符昀搅动汤勺,说:“上次啊,杜爸的公司办跨年晚会,我去当阿权的舞伴,在那里,我看见很多光鲜亮丽的上班族,我听他们谈论着我听不懂的话,他们每个人看起来都很能干,害我觉得自己超笨,真想挖个洞把自己活埋。

  “阿权跟我说:‘你不需要自卑。’我呵呵大笑,拍拍胸口说:‘我哪有自卑?将来他们生病,还得靠我帮忙咧。’”

  她不说自卑,却是货真价实地自卑着,孙家扬心底清楚。

  “那个时候,我就在想啊,我和阿权、阿扬的世界是真的不一样了呢。如果阿扬的戏办庆功宴邀我出席的话,我一定也会格格不入吧?

  “这样天差地别的我们还可以当好朋友吗?我们之间肯定要越来越疏远了吧?可是,我也下定决心,不管阿权、阿扬变成怎么不同的人,我、符昀,在这里发誓,我不会变,我会像小时候、像现在一样,这么喜欢你们。”

  孙家扬抿紧嘴角,把占据胸口的心疼挤压出去。

  他接过她手上的汤勺,关掉火,用隔热手套把小锅子端到餐桌上。

  “去拿碗。”他下令道。

  “遵命。”大姊头归顺山大王,乖乖拿碗筷,然后坐回椅子上,像幼稚园小朋友,幸福地等待老师发点心。

  他舀了两碗粥,坐在符昀对面,在心中酝酿了老半天的句子,缓缓出口。

  “光头伯家的帐我去结了,我已经交代过,以后你想吃什么尽量拿,我会去处理。”

  符昀看他,笑开心。

  阿扬是笨蛋,他不去光头伯家,她哪会去?她又不爱抽奖、不买小玩具,连汽水可乐冰棒都不能多吃了啊,她从来都不爱光头伯,她爱的是他们之间共有的那句“不见不散”。

  何况前阵子,她才弄清楚自己有多讨厌光头伯家前的路灯,那盏灯,会把她照出一道孤零零的黑影。

  “你不是很想知道,我最近在忙什么?”

  “你打算告诉我了吗?”她放下汤匙,热切的看他,她最爱和阿扬分享心事了。

  “吃饭。”他说。

  “哦。”她挖起一匙稀饭,吹两下、放进嘴巴。

  “你知不知道康以臻?”

  “知道,她红翻了,她演的偶像剧创下很高的收视率,听说最近要开拍一个大卡司的电影,是好莱坞出资……不会吧,你要跟她合作?”

  这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他忙成这样了,符昀松口气。对不起,小方,她不应该仇视他,不该主观认定他说谎。

  “对,这部电影将在大陆西藏和南美洲取景。”

  “哇,那你要多久才能回家?”

  “至少要半年。”

  “好吧,要是你真的忙到不能接手机,就收收Email,不必写太多,回一句‘我很好’就行了。”

  “这不是重点。”

  “那重点是什么?”

  “我爱上以臻了,她是我人生中第一个真正让我心动的女孩子,我决定要用各种方法,务必把她追上手。”

  符昀猛然抬头,他自信的笑脸洋溢,灼灼的眼光闪烁,那是恋爱中男人的表情……汤匙上的红萝卜掉回碗里。

  心被哪个不知死活的人拿球棒K个正着,痛得她张嘴却喊不出救命,痛啊,痛到她想拿大管针筒刺进别人的屁股里面。

  嘶……真的超痛,被砸的心脏烂成泥巴了,一坨一坨,堵住她的呼吸道,害她喘不过气。

  她没哭,因为泪腺被火烧到,她没尖叫,因为喉头被胃液梗到,她没表情,因为颜面神经被扯成碎片。她要死了,死得支离破碎。

  她心痛,他也没有比她好过一点。但他是个还算成功的演员,这种戏,难不倒他。

  “以臻没有学音乐,也没有一头直溜溜的长发,可是我就是爱上她了,没有道理和原因,她不符合我的择偶条件,可是……我就是爱上她。

  “我吻她的时候,天雷勾动地火,我突然明白,爱情不是架构在条件说上,爱就是爱了,身不由己。”

  说得好好哦,就是“身不由己”啦。

  她也是身不由己才会爱上他啊,所以拚了命想符合他的条件,谁想得到,她努力朝目标跑,他却转过头来说,目标不重要,重点是,他不爱她,就算她紧紧跟在他身旁。

  心越呛越凶,大火从泪腺一路延烧,烧掉她物以稀为贵的脑浆,烧掉她很自豪的强健心脏,还一并烧掉她的自以为是的屌……

  符昀,你会不会写白痴这个词啊,英文拼不出来没关系,至少要会写国字啊……

  胃痛加剧,没痛的肠肝肺都跟着抽起来,一阵一阵,痛得她牙龈紧缩。

  “饭不好吃吗?”孙家扬假意没发现她的不对劲。

  “哦!”她回神,赶紧拉出一脸笑。“好吃啊,阿扬煮的饭最好吃了。”

  她是个烂演员,把痛苦演得那么深刻,连笑容都沾上芥末。

  她低头,顾不得粥还烫着,一口口拨进嘴里,咬两下吞进去,滚烫的粥烫了她的喉舌,也烫了她伤感的食道和哀愁的胃。

  “好吃耶,好好吃哦,来,再多说一点那个康以臻的事来听听。”她语调刻意轻松,心却异常沉重。

  他轻笑,“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们互看彼此不对眼,我们都觉得对方要大牌,后来一次次对峙、一次次沟通,我才发现她的好。

  “是她先低头跟我说对不起的,厉害吧?以前我交往的那些女明星都说,女人可以做错事,但绝不能跟男人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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