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仲夏拉回视线瞅视她。“我会交代大哥他们照顾你的。”
“有什么用?那又不是你。”
他,才是独一无二的。
读出了这样的讯息,言仲夏张臂将她搂进怀中。
方歆攀住他,脸庞埋入温暖胸壑,不舍再放。
好想叫他不要走……这样的念头连她都觉得羞耻,他有他的理想抱负,她在无理取闹什么?
可是……只要一想到有好长一段时间,看不到这张欠扁的嘴脸,心就闷闷地泛疼。
“我不去了。”言仲夏冒出一句。早就做好这样的抉择,近来看她如此,更是坚定了信念。
她若不走,那就他留!
当年能为她放弃一流高中,没理由如今办不到。
“啊?”她错愕地仰首。“你说什么?”
“我说我不去了,我留在台湾。”留在她身边!
“可……可是……这样好可惜……”这是那么多人的梦想,而他,明明是人中龙凤,他可以活得傲视群伦的。
“没什么好可惜的。”比起她的清粲笑颜,其它都不重要了。
“为什么突然不去了?”卸下沉沉压在心中的大石,郁闷了许久的情绪豁然开朗,眼儿眉尖都含着笑。
“我会想家。”他面不改色。
“哈!都这么大个人了还想家,你丢不丢脸啊!”方歆踢了踢他,乐得逮着机会糗他。〔小朋友,你断奶了没呀?”
缠斗多年,言仲夏早已练就一身绝艺,抬腿避过,倾身欺向她。〔还没呢!”迎面吻上她,密密环扣住娇躯,一手覆上她胸前的柔软,暧昧地啃吮着她的下唇低问:“你要满足我的需求吗?”
方歆倒吸了口气,惊呼声被全数吞没在唇齿缠绵之间。
良久、良久——
“是不是我的手太大了?唉——”言仲夏有感而发地冒出一句感叹,方歆楞了半天才领悟。
“没人要你屈就,死男人!”她恨恨地咬他一记。“外面多得是等你垂怜的女人,环肥燕瘦,各种菜色都有,保证让你只恨自己的手太小!”
她就这么爱看他拥抱别的女人吗?难道还不明白他的“屈就”所为何来?
“笨蛋歆!”
又骂她笨蛋!“你才是混蛋咧!”附赠临别一脚,气呼呼地走人。
“那个……双蛋二人组,你们饭还没吃完,要去哪里?”言孟春迟疑地喊住他们,不晓得在那儿看多久了。
“气饱了!”两人异口同声,一路缠斗出去。
柔柔的月色,将两人身后的影子拖得长长的,交叠合一——
第十章
二十岁那年,他们由五专毕业。言仲夏入伍去当大头兵,方歆则正式踏入社会。
自从搬离方家后,方歆倒也累积了不少打工经验,所以一毕业,就在一家待遇还算不错的儿童书籍出版公司担任美工插图的工作,反正她从以前就很有美术天分,倒也适得其所。
而当兵退伍之后,言仲夏则不意外地走知性路线,在知名广播节目中担任节目主持人,具有磁性而优雅的男中音,不晓得迷死了多少女性听众,要是大家知道,他的外貌与声音一样俊雅迷人,受到的爱慕程度恐怕还不只这样。
流泉般温润和煦的音色,言之有物、充满内涵的谈吐,以及临危不乱,镇静沉着的应对能力,使他在短时间内,便一跃成为电台最受欢迎的主持人。
除此之外,仗恃着过人的卓绝外貌,他在空档应了一家知名服装公司的邀约,为他们所推出的新装担任代言人。他是天生的衣架子,再不起眼的衣服套在他身上,也能让他穿出高雅不俗的个人风格。
在最忙的时候,为了走几场秀,言仲夏也常世界各国来回奔波,曾经还有过数月未曾与家人见上一面的记录。
有时看他疲惫的神态,方歆会忍不住问他:〔这么拚命做什么?你又不缺钱。”
“你以为人人都如你吗?醉生梦死混日子。”他不客气地吐槽。
像她这样又有什么不好?过一天是一天,他呀!从认识的时候就是这样,凡事严谨认真得让人受不了。
翻了翻日历,发现他们又好一阵子没见面,怪怀念他那张刻薄的毒嘴。撑着下巴盯住桌面上的物品发呆,好一会儿,她丢开桌历,爬到茶几上拨电话。
“喂,我言仲夏。”
“是我啦!”她难得用软软嗲嗲的声音撒娇。
“谁?”另一头愣了一下。
可恶!才几个月不见,连她的声音都认不出来了。
“你祖奶奶啦!”她没好气地啐道。
另一方静默了三秒!畅声大笑。“我的方祖奶奶,有何贵干?”
“你现在人在哪里?”
〔台北。有场秀要赶,有话快说。”
“我——”她正想说什么,另一头传来模糊的催促声,隐约听得出:言大少爷,都快来不及了,你还有闲情逸致讲电话之类的。
她赶紧说:“你现在住在哪里?”
言仲夏匆匆报了个饭店名,她立刻说:“那我——”
没等她说完,他急促道:“真的不能跟你聊了,我晚点再打给你。”
“喂、喂!”另一端只剩嘟嘟声。“什么嘛!”她抛下电话,看了看墙上的钟。〔八点半……嗯,应该来得及。”
她迅速换了套衣服,抄起桌面的物品,旋风般卷了出去。
+ + +
午夜十一点,言仲夏忙完所有的事,一回到饭店,立刻将疲累的身躯抛进沙发当中,来不及喘口气,第一个冒出脑海的,是深刻思念的清甜笑颜。
他强打起精神,移到电话座旁,流利地拨下一组再熟悉不过的号码。
〔您拨的号码,现在无人接听,请在嘟一声之后留言……”言仲夏皱起眉头。这只猪不会睡死到手机响那么久都吵不醒她吧?
改拨她家中的电话,同样也是无人接听的命运。
她到底野到哪里去了?看了看落地窗外暗沈的天色,暗时多雨的台北,今日又是阴雨绵绵,连带他的心情也飞扬不起来。
“嘟嘟——”饭店的内线闪起红灯,他顺手接起。
〔言先生您好,服务台有位访客找您,要请她直接上去吗?”服务小姐甜美的嗓音透过话筒传来,他不解地蹙眉凝思。
“访客?”
“是一位姓方的小姐,她说——”话没说完,言仲夏已丢下话筒,火速往外冲。
还没决定该有什么样的反应,冲出电梯之后,看见她一身湿淋淋,狼狈地站在服务台前,一腔火气狂飙而出。
“笨蛋!你究竟在搞什么?!”
“呃……要抓狂等一下再说好不好?”留意到四周投射而来的注目礼,饶是神经忒粗的方歆,也很难不困窘。“我皮包被抢了,你先帮我付计程车钱。”
“你这个——”言仲夏听得差点抡拳揍人。
等会儿!要教训没脑袋的蠢蛋是等会儿关上房门的事!
捺着火气掏出钱来付了车资,并道过谢后,回头发现柜抬小姐饶富兴味的打量眼光,他很忍耐地吸上一口气。“不好意思,给你们添麻烦了,这个没带脑袋出门的女人是我未婚妻。”
说完,他直接拉她进电梯,关上门前,还隐约听得见她哇哇叫地抗议:“喂,言仲夏,你说谁没带脑袋出门?”只顾着抗议他的侮辱,倒忘了反驳那句“未婚妻”。
“三更半夜在治安不佳的大台北地区乱晃,还不叫没脑袋?”言仲夏粗鲁地将她丢进房内。想起他们最后一次通电话,她人都还在高雄,居然短短四、五个小时内,大半夜的飙来台北,她做事真是气死人的冲动,完全不用脑子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