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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包围在数不尽的热情之中,有如众星拱月,照理说,他该是快乐的,可是为何那抹笑,看在她眼中,却觉有一丝清寂?

  他——也会寂寞?

  不会吧?他嫌围绕在他身边爱慕的人还不够泛滥吗?

  是心有灵犀吗?交谈中的言仲夏忽然朝她所在的方向望去,不知跟对方说了什么,而后快步朝她走来。

  “笨蛋歆,你有没有点时间观念啊!”迎头就给了她一记爆栗。

  她仍是一身轻便的衬衫和一条洗旧的牛仔裤,一头短发乱得不能看。

  她总是这样,来去匆匆,没一刻静得下来,到现在人都还在喘气呢!

  “注意形象啊,大众情人,别忘了现在有N双眼睛在看你。”习惯了他打招呼的方式,方歆已不会再蠢得被他的恶劣态度给惹恼。

  “形象不会让我忘了你迟到一个小时又八分二十七秒的事实。”

  “吱!我有说要来吗?”还迟到咧,没有不到就不错了。“闪啦,我渴得要死。”绕过他,迳自找喝的去了。

  言仲夏张口正要说些什么,她顿了顿步伐,没回头,只朝后头丢了只小礼盒给他。“拿去!”

  言仲夏看了下手中“足以五手掌握”的不明物。

  “送得这么寒酸,笨蛋歆,你实在不是一个“抠”字能形容的。”他凉凉讽刺。

  方歆当作没听到。

  反正是事实嘛,比起那堆小山高的生日礼物,她的礼物确实是渺小得可怜,还怕他讲啊?

  要不是看在所有八竿子打得着边的人都送了,而“据说”交情与他好到“师公仔圣交”的她,不送礼好像有点说不过去的话,她姑娘才懒得管他几十大寿咧!

  是错觉吗?她感觉言仲夏的活力又回来了,拚命地削她、贬她,嘲弄她……看来,他的愉快是建筑在损她的乐趣上,缺德的家伙!

  “喂,拜托你口下留情好不好?老板已经在瞪你了。”就算这里的消费是采自助式的,她也没必要捞老本似的拚命吃吧?

  在心底一一倒带,细数曾丢进她肚里的食物,愈数就愈觉丢脸。“如果可以,我实在很不想承认我认识你。”

  “没人要你跟在我旁边。”

  “若不好好盯着,怕你连盘子都给啃了。”说归说,看见她最爱的草莓蛋糕,还是顺手捞来放入她盘中。

  这副看起来细细瘦瘦的身躯,到底东西都塞到哪儿去了?认识一年多,他从来都没理解过。

  而埋头苦吃的方歆,自然也没发现言仲夏撑着下颚,凝视着她的专注神情——

  壁上的钟,敲出一声清亮声响,也将沉浸在回忆中的方歆敲回现实。

  凌晨一点了。

  枕边人的呼吸依旧轻浅均匀,她忽然童心一起,捞起一线发丝,往他沉静俊雅的面容撩逗。

  也许真是累坏了,言仲夏仅是翻了个身,随手一拨,睡梦中下意识地扯来柔荑往腰际摆放,她一个没防备,跌入他胸怀,熨贴赤裸肌肤——

  他身上的气息与温度,她已经很熟悉了,真的。

  不需有任何比较,也不需要什么证明,她就是知道,这辈子,她再也找不到第二个能如此契合她的男人了。

  挪了挪方位,在他怀中找到最舒适的角落,方歆安安稳稳地枕在他的肩窝处,指尖顺着赤裸的胸膛,抚玩他颈上的银链。

  十三年了,银链早已褪了色,可他仍然挂着它。每回欢爱时,总见它斑剥的光芒在她眼前垂晃,而她,也总是在激情难抑的极致瞬间,忘形地咬住上头的银坠。

  如果她没记错,这条历史悠久的银链,正是十五岁那年,她送他的第一项生日礼物。

  犹记送他时,他一脸满不在乎的淡讽神情,可是在形形色色的精致礼品中,独独这条不起眼的银链,让他保留了十三年。

  回想起联考前那段日子,简直是活在地狱。

  天天揪着她寒窗苦读,K起人来毫不留情,那些个日子最大的收获,除了课业上的外,就是肯定他的脚够长,踹起人来也很痛。

  他总是这样啊——

  对她不假辞色,出口从没好话,一张毒嘴损起人来杀人不见血,非得把她削到无地自容才罢休。

  他的心,太难捉摸,一直到现在,都是。

  他一向很懂得怎么打击她的自信心,有时,达她都忍不住自我怀疑起来,她真有这么差劲吗?

  她一向不是那样的人,可是和他在一起,很难不自卑。他的出色与她的平凡形成强烈对比,摧毁地少之又少的自信。

  愈到后来,她就愈肯定,这是他时时和她缠混在一起的原因,要不,他明明很受不了她,干么还要勉强自己和她厮混?

  她一直都知道的,这是她存在的使命,好花总要残叶衬嘛!她活该要让人物尽其用。

  还记得最后一次被他抓来,强迫做完最后一张理化习题,在他大老爷“不满意,但勉强可以接受”的评论下,大发慈悲地放过了她。

  她立刻用最快的速度收拾课本跷头,随意丢下几句:“掰掰、掰掰,不必相送,最好这辈子都不要再联络!”

  她的苦难到今天彻底结束,只要想到今后就能摆脱他,步伐就忍不住轻快起来。

  “你倒巴不得甩掉我嘛!”他双手环胸,斜睨地恨不得插翅奔离的神态。

  “那还用说!我就要去过我全新的生活了,交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说不定还可以谈一场美丽的恋爱,过我灿烂的高中生活,再也用不着看你那张臭屁嘴脸。反正,没有你的日子就是彩色的啦!”愈想愈兴奋,考不考得上好学校已经不重要了。

  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静默地目送她离去。

  那是联考前,他们最后一次的对话。

  那时,她是真的觉得言仲夏讨厌死她了,所以熬到毕业那一天,能够摆脱掉这个老挑她毛病,将她贬得一无是处的毒舌班长,她着实高兴了好一阵子——

  人算不如天算。

  用这句话来形容言仲夏当时的处境,相信任何人都不会有异议。

  就在联考前的一个礼拜,言仲夏忽然患了重感冒,高烧不退,整天昏昏欲睡,食欲不振,脸色苍白得吓人,差点急白了言孟春的发。他日夜不休地守在床边,不敢合眼。

  一直到联考的前一天,他都还是先吊过一瓶点滴,才能勉强赴考场。

  送他进考场前,言孟春欲言又止。“仲夏,你——”

  他笑了笑。“没关系的,大哥。”

  言孟春叹了口气。身体都那么虚弱了,还强撑什么呢?

  放榜那天,言仲夏的成绩单在言家掀起不小的骚动。

  [这什么鬼成绩啊?”连当时才十岁的言立冬,都唾弃地用斜眼瞄他了。

  言季秋看着成绩单,三分钟之内已经叹了七七四十九次的气了。

  “不是你的错,别放心上,大不了明年重考就是了。”怕他心里难受,还忙不迭地安慰着。

  有谁料想得到,成绩优异的言仲夏,也会联考失利呢?都怪那场来得不是时候的病,害他严重失常,这对一向傲视群伦的仲夏而言,将会是多大的打击?真不知道他该怎么承受,唉——

  言仲夏始终沉默着,不发一语地把玩颈上的银链,想起了纸袋上的店名标示。那家精品店他知道,在一心路,而他们聚会的地点在九如路,她居然一路由高雄头飙到高雄尾,难怪她那天看起来那么喘。

  好半晌,他将项链放回襟内,仰首突如其来地丢出宣告:“不,我不重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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