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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页

 

  “她是优等生,又是个冰山,很难追的,还听说——”众人继续热切地讨论各方听来的小道消息。

  郑字杰回想脑海里早已清楚嵌印的那张容颜,越是自爱难追的女生就越能得他的心。第一次,他有了破例想追求的女生。云芷薇,他在心底默默念着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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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下午第一堂课是最容易昏睡的时刻,尤其是在夏天,教室闷热难熬,所幸,因为老师有要事处理,二年七班的学生们赚到了一堂自习的时间。

  教室里的女学生或趴睡、或聊天,有的乘机看小说,有的则热中于交换偶像的消息,总之偷得浮生半日闲,愉悦的心情多少减轻了恼人的暑气。

  坐在窗边位子的芷薇,一面领受窗边些许微风,一面预习尚未教到的课文,丝毫不浪费一分一秒。

  “芷薇,别看书了,咱们来聊天嘛!”坐在后头的同学张小玲,拉着她制服的一角,可怜兮兮地央求道。

  “聊什么?”她转过头,淡淡地问。

  “随便呀,反正不要聊孔子、孟子或是三角函数就是了,你每天手不离书,不烦呀?”张小玲的成绩在全二年级也是排行前十名内的,但青春哪!怎么可以老是被书本填满,该休息的时候就要休息,成绩中上就行了。

  芷薇合上书本,望着这个没事喜欢缠着她聊天的张小玲。“聊十分钟,开始吧!”

  哎!张小玲差点没跌下椅子,真是个冰山美人,不过她就是喜欢云芷薇,不只因为她功课好,人美,还有一股沉静的气质,致使她在同年龄的同学中显得格外引人注目。不过呢,就是冷淡了点。

  “听说二年五班的潘志高有写信给你,是不是呀?”

  “嗯。”她平淡地应了声。

  张小玲瞪着兴奋的大眼问:“然后呢?”

  “然后什么?”

  “你的回应啊!”

  “当然是退回去了。”

  “啊?!干么退回去,应该收起来当战利品啊!而且你退回去,不是让别人笑话他吗?”

  “我不收的东西绝不占为已有,退回去总比丢在垃圾桶里好吧?”

  “哎,好残忍,那个潘志高不错呢!个子高、又是棒球校队队长。对了,那个三班的许龙史呢?他不是放话说要追你?”

  “不关我的事。”

  “话不是这么说,看在他上次跷课,偷跑去看你演讲比赛而被教官抓到罚跑操场的分上,至少同情他一下子呀!”

  “乱发同情心反而是一种滥情。”她看了下手表道:“还有六分钟。”

  “谈谈你喜欢的男生类型吧!”真是分秒必争啊!张小玲加快了语气。

  “没有。”

  “别小器嘛,就拿我来说吧,我好欣赏那个一班的班长郑宇杰喔,功课好又担任朝会司仪、交通大队长及篮球社社长,实在优秀得不得了耶!”

  几个坐在附近的女同学,耳尖地听到“郑宇杰”三个字,立刻也凑来一张嘴附和着。

  “是呀,他长得很帅呢,风评又好。”

  “昨天的篮球赛,他投了好几个三分球,真的好厉害。”

  “说到篮球,对了,听我念高中部的姊姊说,他们隔壁男生班转来一个学生,很英俊喔,从美国转学回来的,也超会打篮球,好像叫……对了,叫爵烽日。”

  芷薇原本半睁的眼帘稍微拨开了些。消息传得可真快,他才刚转学进来便成了话题人物。

  也罢,不关她的事。

  “我知道、我知道,那个爵烽日也长得很好看耶,打起篮球来很有架势喔,转进来没多久便很受学姊们欢迎。美国回来的就是不一样,不但长得高,气度也与众不同,据说高中篮球社拚命说服他入社。”

  “如果他和郑宇杰相比,不知谁的篮球厉害?”

  “当然是爵烽日,人家是高中生呀!”

  “不对,是郑宇杰,别忘记他可是国中部篮球社社长。”

  一个未经证实的猜测居然也可以让一群女生分成两派辩论不休,拚命为自己的爱慕者讲话,两方气势相当,只好找个有分量的人来评论喽,这个重责大任自然落到了功课顶尖且受人爱戴的云芷薇身上。

  “芷薇,你说说看,是谁的篮球实力比较厉害?”

  众女生一致地看向她,一脸期待地等她的答案,然而云芷薇的回答是——

  “时间到,不陪你们聊了。”

  众女一字排开跌倒。她呀,实在酷得可以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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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校真好。

  芷薇庆幸着自己可以暂时脱离韩敛的监控,不用每天提心吊胆地与他接触。像现在这样多好,可以享受放学后的悠闲,坐在草坪上仰望天空朵朵白云缓步飘移。

  然而一颗心却又禁不住飘向这五年来和韩敛种种相处的回忆上。

  严格说起来,如果八岁那年没有发生那件触目惊心的事件的话,她在韩宅会过得很快乐的。王伯和家仆们对她的照顾是那么无微不至,因为有他们才让她熬过这五年。

  韩敛究竟打算对她如何?他没有折磨她,没有软禁她,可她就是怕他,怕那笑容的背后算计着害人的阴谋,怕他哪一天改变心意要杀她灭口。思及此,不由得心头揪紧着。

  她发誓,在韩敛下手前一定要变强,一定要想办法自救。

  沉思中的她,被一股存在感拉回了思绪,一个影子遮住了背后的夕阳而笼罩住她整个人。转头一探,一张含笑的脸向她打招呼。

  “云芷薇,你怎么没回家?”郑宇杰身着运动眼,手中抱着篮球,帅气十足地大方问候她。看起来是碰巧遇到,天晓得他等这个机会等好久了。

  芷薇站起身拍了拍裙上的草屑,淡道:“我住校。”

  “好巧,我也是。”天晓得,他是最近才临时申请的,在听到她住校的风声后。芷薇无意跟他长谈,只当是普通打招呼而已,没想到才走开几步,他又跟过来,很自然地与她聊着天。…“这一学期的英文竞试订在十二月,你知道吗?”

  “不知道。”

  “听说前三名的奖金比往年提高,很吸引人吧?”

  “还好。”

  “毕业后,你想念哪一所高中?”

  “尚未决定。”

  对于她的冷淡,郑宇杰只当是害羞的表现,毕竟在这青涩年华,含蓄是一种美德,他反而更喜欢她了。

  “你平常都做些什么运动?像我,书念烦的时候,就喜欢打打篮球,流汗的感觉挺好的。”言下之意,他可不是只会读书的书呆子,而是文武双全的哟!

  “好厉害。”她应付地赞美了一句,表情仍维持不相称的冷淡。奇怪,这人怎么一直跟着她?她自认两人没熟识到可以相谈甚欢的地步,不过就是领奖的时候常站在一起罢了。

  几个操场上的学生对他们投来好奇的目光,芷薇可不想让人误会她和郑宇杰之间有什么暧昧,只想找机会摆脱他。

  她的一句赞美,让郑宇杰暗喜之下又故作谦虚状。“其实也没什么,兴趣罢了,下个月有校际篮球赛,如果有兴趣的话,希望你——”邀约的话还没讲出口,便突然被另一个男生的招呼声所打断。

  爵烽日笑着跑过来。“芷薇,终于找到你了。”

  “找我什么事?”她淡淡的问。

  “吃过饭了吗?没有的话,一起用餐吧!”

  越过烽日的臂膀,芷薇看到不远处一群男女正等着,猜测得出他转学没多久便交到不少朋友。

  高中部和国中部的制服不同,虽然都是深蓝色系列。不过高中部的制服比较趋向于西装式的设计,穿起来更有成熟稳重感。爵烽日在美国待了五年,也许是环境的关系,让他比一般台湾长大的男生高了些,因此制服被他衬得更英挺、也更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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