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干脆曲膝而坐,两头猛犬自动地蜷伏身畔,甚是眷恋。
此刻已近黄昏时分,风穿林越丘而来,徐徐的、凉凉的,有着青草的腥味和野地里特有的香气。
她不由得深深呼吸,极爱这种味道,一吸一呼闲,将胸臆中紊乱的烦闷一扫而空,她叹息着,身躯往后躺成一个“大”字。
“瞧,天上的云呵……”她自喃着,明亮的眼瞳恢复些许生气,双臂自然地交叠在脑后。“风来了,它们就动着、变化着。”
若没有风,云会如何?是不是跌入互古不前的时间和空间中,永远永远留在一个地方,哪里也去不了?
她不自觉思索着,脑中好似有根毫针轻刺着,每根思绪都泛着疼、活了起来。然后,她仿佛有些懂了——
“静姊是天上的白云,清灵灵的,又柔又软,而煜哥是风。”
两头狼犬是听不懂的,她说着,给适才伤心的自己一个解答。
“云要有风相伴才能飘得远、走到天涯海角,静姊娇弱温柔,只有煜哥才能全心全意待她,呵护着地、陪伴着她,若失去煜哥,静姊该怎么办?”像失去风的孤云,只能站在原地?
“所以,这样的结果实在太好啦!静姊和煜哥、煜哥和静姊,这样再好不过了!”她咧嘴笑,猛地坐直身躯,两头大犬让她的转变逗得一愣愣的,就见她头一甩,黑发飞扬,圆颊红扑扑的,胸口的起伏快了些,而黑眸较以往清亮三分,却透着怪异的水雾。
她想,她不是云,也不是风。
她是一只飞鸟,有强壮的双翅,只要心底愿意,她就能飞到山的那一头、海的那一边,从来就不需要保护,她会迎着风,让那无形吹净眼中的湿意,然后,她又会是那个潇洒的、坦率的、顾盼神飞、提得起放得下的华笑眉。
“黑仔、花斑儿,跟我跑马去!”
她跳起来振奋喊着,两指压在舌侧,发出一阵清脆远长的哨音,响彻云霄。
※ ※ ※
突来的清哨坏了他的苦心。
这匹马无鞍无辔,是野生的、未经驯服的吧!?
栗色毛无一杂质,厚实的胸肌、健美的四蹄,马鬃长而浓密,一对眼野性未驯,它瞧住他,冷冷的、傲傲的,竟由鼻孔中喷气。
薄唇兴味地勾勒,他亦在打量,不动声色地打量,缓慢地移动步伐,安静地靠近它,营造出不具威胁的气氛,在安详中切入,才能顺利掌握。毕竟,一匹健壮又桀骜不驯的美兽,谁人不爱?
“嘘……”他低低安抚,深褐色的眼珠泛着奇异难得的温柔,“乖女孩儿……”原来是头牝马,他帮自己的坐骑找到伴侣了,是个美姑娘,石龙会喜欢的。
进入关中,是为那批货,更为替弟兄讨回公道。
哈萨克族的巴里不该在他地盘上撒野,死去的弟兄,他要亲自为他们复仇,而那个教烈日灼掉一层皮的叛徒供出,巴里的人马把各地抢来的货集中于此,西安城大而杂,各国的使节、商贾、僧侣来去,形成一个极佳的藏身所和销货处,货物想在这里脱手,确实不难。
这几日的追踪毫无进展,陷入胶着状态,适才刚结束与熊大他们的密会,众人各自散去,剩他独自一人,丘陵上的景致留住他的目光,由上往下俯看,延伸而去的棉田,形成硕大的美感,与兰州那片翠绿瓜田有异曲同工之处。
然后,就遇上这头美丽的马儿,算是附加的收获,稍稍弥补了这些天无法享受甜瓜美味的遗憾。
他修长的指顺着马背道走,已来到颈上长鬃,眼微垂,口中轻吟呢喃,是一曲新疆小调,分不清是哪个部族,悠扬悦耳,能缓心智。
他打算先降低它的戒备,驯服它后再唤来石龙。一切尽在掌握,十分顺利,直到那声响亮的清哨惊动他掌下的马匹。
“该死!”他骂了句。
机会稍纵即逝,下一瞬,他已扯住长鬃翻身上马,跨坐在马背上,动作俐落得不可思议,好似双腿装有弹簧机括,蹬高后又紧紧夹住马腹。
栗马立起前蹄对空嘶鸣,扬首甩尾,冲破这陌生男子设下的迷境,所有的野性在此时爆发出来,四蹄狂蹬猛跳,硬要将背上的重量摔下,它极具灵性,认定只有一个主人,除了她,谁也不能驾驭它。
一人一兽相互卯上了。
他伏低身躯,技巧地将重量压在马匹颈项,忽地又传来一声长哨,栗马以嘶鸣回应,接着撒蹄狂奔,疾似飓风、迅若闪电。
风强大得几要让他睁不开眼,粗厉地打在脸上,每下都是利刃,他却大笑起来,爽朗豪气,知道胯下大马正朝那哨音飞奔,亦想藉机将自己震落。
悍妞儿!辣得紧!
男子的笑声更狂更烈,好强与好玩的心性张扬而起,夹紧马腹,他鼓气噘唇,发出的哨音浑厚独特,不一会儿,侧坡丘陵上一匹灰毛骏马奔来,体型较栗马粗犷,后腿劲力不容小觑,每回奔驰如跳如跃,它中途截上,速度比栗马快,却故意并驾齐驱,身躯强势地靠近着、有意无意地推挤着,那栗马闻到雄性的体味,四蹄杂沓,有些纷乱,速度不由得缓了缓,仍持续奔驰。
“石龙,别吓着姑娘!”
衣襟教狂风吹开了,古铜色的胸膛结实强壮,肌理分明。他锐眸细眯,咧嘴笑,露出整齐的白牙,酒窝迷人极了,扬声对住灰马大喊:“走!咱们瞧瞧,谁在同你抢姑娘!”
第二章
情况有些古怪,常是她一声清哨,琥珀即刻便到。
她张望着,发出第二声长哨,听到不远处传来熟悉的马蹄,嘶鸣声不同于以往,仿佛受到惊吓,变得锐利清厉。
笑眉心一惊,撒腿便跑迎向前去,两头狼犬则训练有素地跟上,一左一右护在她身边。
另一边,灰马的强势气息刺激了它,再加上背上的重量无法挣脱,而马鬃绞在男子手中,栗毛马的四蹄缓了缓,让人控住方向。
男子笑声豪迈,大掌赞许似地抚着它柔软皮毛,感觉这匹美兽壮健温热的肌理,一面朝直要靠近的灰马道:“石龙,你的姑娘肯睬你啦!”
“你!?偷马贼!”忽地,娇声夹着怒气,在黄昏霞红下响起。
栗马见主人出现,杂乱的蹄步有了方向,它拒绝灰马的亲近,几个起伏终于奔至笑眉身旁,连带着,也将那名男子带到她面前,前者跨在马背,后者安慰地抚拍着马头,他听见她那声愤怒的指责,下一瞬,眼瞳中已映入她的面容,而她正扬着一双亮灿如星的眸子,狠狠地瞪住他。
一时间,霍希克说不出话。
他的心脏打着鼓,咚咚、咚咚、咚咚,由慢而快,由快而慢,又快又慢,似快似慢,失去惯性的节奏,敲得杂乱无章。姑娘抬高的红润脸庞,那两道不驯的眸光,熠熠生辉,穿过他的肉体,直直钻进他的脑海,刺入他的心。
这时间,霍希克懵了。
吸引如此强烈,有某种熟悉泛上心头,下意识在记忆中追寻,仿若许久、许久以前,他迷了路,在敦煌千百个石洞中迂回曲折,无意之问见到的那一面画墙,热情的,神秘而难以抗拒。
是新疆高原族的男子?在对方打量自己的同时,笑眉亦暗暗猜测。
西安城除了是与西北商业往来的集中处,外国人不少,城中更混杂着西北许多部落的族人。眼前男子肤色偏褐,浓眉有型,鼻梁直而挺,发包缠在顶帽中,她在城中见过类似的人,鼓是属于西北部族,不同在于,这个陌生人深刻瘦削的轮廓上有一对深邃无端的眼眸,而他的眼睫太过浓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