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父外出,尚未回来。”
“我可以请教你吗?”他第一次慌张而唐突,“我姓赵,赵霾。”
“霾?”她的眼睛在他脸上溜了溜,“倒是很配你的。你都不笑的吗?”
她一下子就听懂我的名字了!以前都要一再解释。“我现在很紧张,笑不出来。”他坦承,抬起眼睛,“你也不笑的,不是吗?”
“没什么开心的,为什么笑?”她抚抚绷棚,“我姓沈,沉冰秀。”
“冰秀…也很配你啊…”他凝神看着她隐约到几乎看不见的唇角,“现在你倒笑了,有什么开心的吗?”
“你慌张的样子很好笑。”她的声音还是冷冷的,却有点暖意,她摸摸自己的脸,“你看得出我笑?”
“就像你看得出我慌张。”他的眼睛贪恋的在她脸上,不舍离去。
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跟这个白面书生出去。或许别人看不出她的喜怒,他却看得出来吧?撑着洋伞,她静静思索。
他也是冷心冷面的。平常来接她,总是一脸不苟言笑,把那张俊秀的脸板得一点表情也没有。但是这样喜怒不形于色却让她安心。到底他的喜怒,除了冰秀,没人看得出来。
他们一起在新公园散步,羊蹄甲开得一园春闹,她伸手接着旋转飞下如蝴蝶的落花。
停下了织绣的考古话题,赵霾的心里有点忐忑。他知道自己是个无趣的男人,孜孜于学问中,完全不懂情为何物…
“你一定觉得无聊吧?”他已经从嫘祖养蚕讲到明清的织造妇女了。
“怎么会?”她有点讶异,“‘可怜手爪天下无’不是吗?”她眨了眨灵秀的眼睛,“我读到这句诗的时候,心里觉得很感叹。”
他知道绣庄主人是读经师父,却没想到庭教之下,女儿也非泛泛之辈。
“那…我们外出散步的时候…你觉得…”他又冲口而出,马上觉得唐突而后悔。
“我?”她清冷而娇艳的脸庞出现了淡得看不出来的红晕,“我觉得很浪漫。”
她背过身子,看着一池的荷。
这纤秀的背影,在他脑海里成为永恒。
轻轻的牵她的手,他第一次为了学问以外的事物动心,那个人叫做冰秀。
***
“你要娶沉氏绣庄的女儿?”父亲暴怒的摔过整个热水瓶,“不!我不答应!”
轻巧的闪过热水瓶,“父亲,你恐怕非答应不可。”
“为什么?!”他吼着这个知书达礼的儿子,“那个老顽固当年把我害得多惨…”他想到脸颊还会抽搐,该死的老狐狸!在他事业出现危机的时候还把资金抽走,等他几乎吐血的将事业挽回,还大言不惭的说是为了要刺激他的潜能,“谁的女儿都行,就是不能娶他的女儿!”
“我想你会答应的。”他露出特训很久的恐怖笑容。
“你…你…”他的父亲眼珠子快掉出眼眶外,“你不会…你这二十几年来从来不对女人动心…你不会…”
“我会。”他僵硬的笑容真是阴森的要命,连亲生老爸都毛骨悚然。
***
“想都别想!”冰秀的爸爸把整个绣棚丢过去,“你别想嫁给那个死老头的儿子。”
“你不会反对的。”闪过绣棚,冰秀镇定的喝茶。
“我才不要跟那种废物当儿女亲家!”保护自己的资金有什么不对?
等那老鬼挽救了自己的事业后,居然开了一家更大更便宜的绣庄跟他抢生意,险些害他垮台!“你想都别想!除了他以外,你谁都可以嫁,就是他不行。”
“喔,爸爸,你非同意不可了。”女儿斟了杯茶给他,露出对着镜子努力好久的阴险笑容。
“你…”不可能的…哈哈…女儿这种冰山,连当老爸的人都被冻得有点受不了,更不要提相亲了,美则美矣,光寒气就可以让那些年轻小伙子夺门而出。她怎么可能…“冰秀,你是吓老爸的是吧?”
“我不是吓你的。”她那个硬邦邦的笑容比不笑恐怖一百倍。
***
“什么?!”两个家庭在同个时间,发出一样的惨叫,“你们有孩子了?!”
吼叫的声音,几乎半个镇上都听到了。
“恭喜,你们当爷爷了。”
***
接下来的发展,除了顺利成婚,其它都不符合他们的预测。
本来以为双方家长会把他们俩个赶出家门,刚好绣庄不用管了,赵氏行也可以拱手让别人去抢夺。赵霾对正海和姊妹们的战争有种看热闹的热切。
无事一身轻,刚好当神仙眷属。
结果气病了的岳父干脆把绣庄交到冰秀手里去打理,病愈以后,乐得到处讲经下棋,死活都不管绣庄了。
“不是很能干吗?”冰秀老爸呷了一口茶,“连结婚这种事情都可以整爹娘了,小小的绣庄算什么?对不对,亲家公?”
“是啊,阿霾,多学你老婆一些,看人家多能干,养儿绣庄一手包办,教授和商行当然也可以一手包办。”
抱着婴儿的冰秀,对这对同仇敌忾而握手言和的亲家怒目而视。
至于林正海,不但没把整个赵氏行吞掉,反而大小事情都找赵霾商量,让他更忙得不可开交。
“哼哼,我不会陷入你的诡计的。”林正海冷笑,“虽然我不知道是什么诡计,这么大方,背后一定有鬼!”
他们银行的数字一直在增加,让他们头痛不已。好不容易等父母都仙逝,说破嘴皮子让正海主其事,才从这些杂务里脱身。
父母的报复真彻底,让他们几乎浪费了二十年的光阴。
从来不想当有钱人,他们有钱得不知道该怎么用。不想有自己的事业,却为了事业忙了二十年,真的够了。
帮冰秀梳那头长而柔软的头发,握着银丝般的白发,温柔的瞧着。
“我到底也老了。”她轻轻喟叹。
“老?”他轻轻的把白发放在梳妆台,“在我心目中,你永远没有年龄。”
永远是那抹冰霜铸成的秀颜,在新公园的荷池畔,落花在你掌心,如蝴蝶般盘旋。
你的温柔与温暖,只有我看得见。
作者心语
突然想到感言还没写。
一想到马上感到一身冷汗,难怪我刚逛逢甲夜市的时候老觉得怪怪的,似乎还有件很重要很重要,非马上做不可的事情还没了结。
刚刚抛下看完的“功课”(当红罗曼史小说),面白如纸的跳起来。
完蛋了,我答应今天完稿,但是我却连最后的结语都还没写!
说真话,磨完这部“爱情实验室”其实满开心的。当初写“我的爱情不含铅”的时候,我就很喜欢良良这个角色。
对“天使”有着意外的迷恋。总觉得天使这样没有性别的超优基因生物简直是种神迹(本来就是),虽然现实生活里头没有“天使”,但是总有类似天使的生物。
所以,我个人偏好非常像女性的“美少女”型少年,或是非常像男性的“美少年”型少女。这两种美法都必须非常中性,中性到雌雄莫辨,最好岁月伤痕对他们没有影响,才能引起我的惊叹。
我能够拐美少年当我的男朋友,却不能“把”美少女当我的“女朋友”(别傻了,我没有那种特殊性癖好),遗憾之余,将我家妹子的个性拿来东掺一点,西加一些,就成了良良和尔玦这对外星情侣的幸福故事。
(喂,那个听到美少年就口水流一地的读者小姐,口水擦一擦,不用肖想了。美少年男友不但花心到可以,而且问题一大堆,这几年又雕零得很快,还有一点最糟糕--那是凶狠作者的男朋友。想活命就别碰我家男人,我会杀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