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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笨SONYA,让我多捶几下清看你会不会清醒清醒,猜齐昶,那你还不如猜她老爹齐征算了!

  这篇序出来时,猜谜活动应已接近尾声,婧只盼,婧的宝贝读者都要够聪明唷,而如果当你看到这篇序却还不知猜谜赠书活动的话,请快去借上一本《姒姒求痴》,婧婧,等你唷!

  看了花的序婧才知,原来外表坚强的射手花竟是如此脆弱,婧怎会不喜欢花呢?对倌好,是因为她看来真的比射手花要来得更需要人家的“照顾”(请用台语)。

  原本想只写几行交代的,没想到又是拉拉杂杂的一堆,而肚里,竟感觉还有话没说完,不打紧,咱们等到《姮姮求痴》里再聊吧,掰掰!

  喔!最后一点,婧真的真的不是彼岸人士,婧是台中人,那个专出辣妹的地方,现在,了了吗?

  第一章

  滁州,夜里的囚市。

  所谓囚市,同一般市集一样,只要出了价钱就可以买回你要的东西。

  不同的是,这儿出售的商品不是柴米油盐,不是家禽牲畜,不是丝帛麻棉,而是一个个会说话、会呼吸,活生生的人。

  这些被当作商品出售的囚犯多半是战俘,所谓战俘,在这乱世里随处可见,他们一个个没了名字只剩番号,那被铸在铁笼上冷冰冰的记号。

  那些番号,是他们在人们心目中仅有的代名词,至于来到这儿之前的过往,俱已失去意义,也没有价值。

  囚人的卖法不是论斤称两,而是依其认命程度的眸光及其硕壮与否的体魄。

  买个囚人回去,自然是要他们干些常人所不愿为之的粗鄙苦差,他们价贱且无后虑,在市场上还算受欢迎,只不过,前提是绝不能带个麻烦精回去砸自个儿的脚。

  所谓麻烦,指的是那虽被囚入牢里却依旧顽劣不驯,依旧有着乖戾骇人眸采的人物。

  是以,这样的“商品”自然最难得到买家青睐。

  当然,这也是最让卖家恨得牙痒的。

  对于赔钱货,卖家自有他整顿的手段,务求除尽劣质商品的戾气,先饿个三天三夜,三不五时再来顿鞭棍伺候,锐减其气又不能打坏货品,力道的拿捏自然得精确。

  可这一回,屠老四却是头一次打上了火,阴阴暗暗的囚市一角,他既狠且厉的刺鞭停不下手地一下下尽往那蹲踞于地、冷眸无声的少年身上笞下。

  “操你奶奶的,你是猪还是怎地?教也教不会!让你别露出这种眼神你是听不懂吗?要不是这种眼神,方才那土财主的银子这会儿已入你爷爷我的裤袋里了,而你,这个让人厌恶的烂东西也可以滚离我的视线!”

  又是几下恶鞭扫掠,少年却硬气得紧,不仅不哼气,连闪避都不曾,那热辣辣的鞭子打在少年赤裸裸的上半身,留下一条条拖出血丝的伤痕,但毫不折损他的倨傲冷硬。

  少年十二岁,身材较同龄男孩来得更加高,面目亦俊秀非常,依他的外貌,是绝对可以卖个好价钱的,只是,他的眼神坏了一切。

  会到囚市来的人,想买的都是耐劳耐操的牛犊儿,而不是一头养大了弄不好会噬人的野豹。

  对于少年,屠老四不是没下过工夫调教,该打该哄该饿的他全没少,可他耐饿耐打,就是不肯露出“待价而沽”的商品当有的表情。

  “老四,这样打不是办法。”旁边有人出了声音。

  “不打怎么办?”屠老四一脸不耐,“这家伙可是我花了蹦子儿买回来的,难不成就这么报废?”

  “不报废、不报废,”旁边那人絮絮叨叨出了主意,“驯不服野畜生何必累得自己发脾气,你不会学学人家驯兽的方法。”

  “你的意思是……”

  “不听话的畜生就给他在脸上刺个字,之前朱温为了防止逃兵,凡是兵都得在脸上刺字黥面,脸上既经刺上字,可一辈子洗不脱,还能不认命?”

  “黥面?!”屠老四动了心,“可就怕刺后贱了价钱。”

  “别傻了,买家买这些家伙回去,还不就为了干些不是人干的粗活,谁又将他们当成是人在看了?字刺在野畜生脸上,会让他乖乖认了命,接受为囚为奴的生活,而不再有当回人的傻念头。”

  屠老四沉吟之际,那人又出了声音,“别再犹豫了,与其卖贱了价钱总好过卖不了半文钱吧?若这还不成,就在他鼻上穿个粗铁鼻环,拿他当牛使唤也是个不错的方法。”

  屠老四嘿嘿一笑推了推那人。

  “这样的鬼主意就你这厮想得出,不过,你这话倒是真的,与其卖贱了,总好过卖不出去留着浪费食粮……”

  于是乎,不多久,那少年被人硬生生架牢了四肢,忍受椎心刺骨之痛的让人用利刃在他脸上留下了痕迹。

  黥面刺字虽毁了少年俊秀的脸,依然不损少年桀惊冰冷的眼神,屠老四看了上火,一不做二不休,索性买了个铁环,在少年鼻翼上挖了个大洞,继之套上鼻环,硬将他降格成了畜生。

  这时候,天空突然降下大雨,倾盆雨水将屠老四赶进了囚市里的穿堂。

  至于少年,他是畜生不是人,畜生是不消躲雨的,屠老四将他留在原地,还没忘了将他的鼻环拴上铁链扣在墙垣上,就这么将他扔在雨中的石板路上。

  雨水打在少年的脸上,滑下他鼻翼的铁环,带出了未干尽的血丝,继而流向他那数日未进粒米的唇齿,他一向挺直的脊背突地起了疲意,于是他终于容许自己倒下,倒卧在石板路上。

  也容许自己闭上不驯的眼眸,游思在过往的浮光掠影里。

  也许,当时他是该死在那场战役里的,同爹及众将兵千余人一块儿奋战至死,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为了保全张家最后一丝血脉,而沦为像畜生般地苟活着。

  他不怕死,甚至,这两年来,他竟向往起了死,可他不能,为了爹,为了那所谓的最后一丝血脉,他甚至连赴死的权利都没了,只能任着别人虐畜似地对待他。

  少年脑海中浮现父亲坚守城池,矢刃皆尽,最后只能手舞绳床作为武器,战至最后一口气的模样及那血流成河的一夜,他的眼,在目睹一切后就失了热源,屠老四总怪他眼神冰冷不驯,殊不知,他不是故意的。

  少年不知道自己究竟躺了多久,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头上纷飞的雨丝止歇了。

  雨停了吗?

  少年起了疑惑,再度睁开眼却见着一双小小的纯白的短靴,短靴儿上头左右还各系了茸茸的红毛线球,白靴是用高级的小羊犊皮制的,他不知道白靴的主人何以停留,只知道,这两样东西都不该属于这里。

  “好可怜,疼吗?”

  白靴的主人出了声音,那是个有着娇脆嗓音的小女娃儿,随着声音,白靴主人蹲下探近少年,直至这会儿少年才弄清楚,雨其实未停,只是女娃儿的伞帮他暂时挡住了风雨。

  少年睇向白靴的主人,那是个年约六岁的小女娃儿,一个粉雕玉琢、琉璃似的清妍女娃儿,女孩的伞、女孩的鞋、女孩身上的兜袍、衣饰……一切的一切,在在都显示她与这地方有多么多么的不相配,可她浑然未觉,好奇的眸子及伸长了的藕白小手一个劲的锁向少年鼻上的铁环。

  这开启两人之间的首次互动。

  别过脸,少年让她的手落了空。

  这时,女孩却有了个新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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