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女孩正为他不辞辛苦的找到她而感动着,只见她一双明眸清澈如镜,带着童稚未眠的纯真,眨也不眨的反射出她真挚不欺的灵魂。
他爱她!他爱她!
虽然有关她的一切,他只了解某些片段,却感到莫名地安心,他自信不难捕捉她的过去、现在、末来,有关她的全部他都心甘情愿接受,并感受这种接纳、拥有,乃无比的幸福。
他不曾被任何人真正爱过,也不曾真正爱过任何人,直到今天,直到此刻。
他的父亲牧万才,标准的市桧,事业至上,余暇自有不少女人投怀送抱,爱情二字,他连挂在嘴上都不屑。他的妈妈鱼莲施,只是受牧万才宠爱的女人之一,她这一生最大的事业就是忙着讨好牧万才,以期有朝一日被擢拔为正妻。牧万才的元配是富家千金,不知何故一直不孕,然而牧家能有今天全赖她庞大的陪嫁资金,牧万才对她敬重有加,直到年过五十牧夫人尚无子息,才正式收养牧千里,过继在牧夫人名下。当然,在这之前牧千里也一直受到很好的照顾和教育,然而正式被收养后,他才真正感受到他是牧万才的儿子,开始出现在社交场合,接受继承人的特殊教育,被送出国留学,有了高人一等的优越感。自十五岁至二十一岁,由牧夫人陪他出国求学,在他身上花的心血比鱼莲施还多,可是他心底明白,牧夫人这幺识大体完全是为了牧家,为了牧万才,而不是因为他牧千里这个人。
牧夫人去世五年,牧万才一直没再婚,受他宠爱的几个女人使尽浑身解数的讨好他,无非是想登上牧夫人的宝座。鱼莲施一心想“母凭子贵”,认为自己最具资格,不时怂恿千里向父亲提起,而且愈来愈掩饰不住她的渴切与贪欲。
牧千里不禁自问:我只是妈妈晋升的武器吧!
牧万才创立千里集团,又将儿子命名牧千里,可见他对千里的钟爱,但钟爱的背后是期待与掌控,他绝不容许儿子背叛他的期待,跳脱出他的手掌心。
即使如此,牧千里仍愿尽全力一搏,他寂寞的心渴望得到真爱的充实,他渴求一个有情有爱的婚姻!不再甘心娶一名有钱却注定貌合神离的妻子,再效法牧万才或于守界一样向外寻求别的安慰。
这对他和于聆春都不公平。
※ ※ ※
回家之前,他将大胡子撕去,心想于聆春应该会待到散会之后,正打算先洗个澡,再好好想一想明天的计划,不料于聆春已怒气冲天地等在房里。
“回来了!这幺早,我还以为必须等到半夜才见得到你的人。”她气极反讽,字字带刺。“今天可出尽风头了,代表千里集团的牧千里,‘嘉阳广场’的大股东之一,在开幕酒会中途就待不住地开溜,出去私会女人!”
“你跟踪我?”他心狂跳,又惊又怒。
“我才没那个闲工夫!多少人亲眼目睹,你跟霞雨两个人躲在角落有说有笑,隅隅私语大半天,然后两个人一起从侧门开溜。牧千里,你究竟将我置于何地!你知不知道,这辈子我第一次被人以同情的眼光注视,那种同情比讥笑更伤害我!”
“我跟霞雨?”他作梦也没想到会阴错阳差的造成这种误会。
“我真恨自己引狼入室,虽然我看不出霞雨有哪一点胜过我,但显然你已被她迷得神魂颠倒,连颜面也不顾,抛下众多商界好友,两人出去私会!你们羞不羞!羞不羞!就算你忘了今天这个日子有多重要,难道你连自己已经有未婚妻的事也忘了吗?”于聆春的手紧紧按住胸膛里那一颗被嫉妒啃噬的心,感到无比的痛苦,但她绝不肯认输哭泣的,即使痛苦得恨不能把身上的肉一片片先撕下来,她也要站挺身子为自己奋斗,反击回去!
“我今天明明白白的告诉你,你不要痴心妄想一夫二妻,即使魏霞雨是我的表妹,我也绝不跟别人分享丈夫,更不可能解除婚约成全你们!”她嫉妒,她诅咒他们。“你到底看上她哪一点?她母亲一辈子都是个寄生虫,她也一样,全是仰赖我于家而活的,看上她,看上一个寄生虫,对你一点好处也没有!”
“好处?”他心中想的全是熏雅,不由被她所激怒。“你所有的感情全是以‘好处’多少在衡量的,是不是?你看上我,与我订婚,也是因为我能为你带来不少好处,如果今天我不是牧万才的儿子,你连看也不会多看我一眼,对不对?我很高兴你这幺坦白,却忍不住要怀疑,你真懂得感情吗?你心中真有爱吗?”
“我爱你!我爱你啊!”于聆春不愿受冤,大声喊道。
“你爱我能带给你的好处!”
“不是的,千里,你不能这样曲解我……”
“话已出口,你收不回去了!”
牧千里粗暴地推开奋力想挽留他心的女人,生气地说:“我马上跟你解除婚约!不是因为霞雨,纯粹为了挽救你和我的未来。现在,请你出去!这是我的房间,没有主人的邀请,不要随便进来。”
于聆春的双手停留在半空中,可怜兮兮的手势仿佛想挡住他的去路。牧千里再次以慑人的眼光无情地撕裂她的心,毫不留情的兀自走进浴室,没有一丝抱歉!他确是冷酷又薄情,一生只能付出一次真爱,那些不幸爱上他而得不到他真爱的女人,只能在内心深处痛苦地饮泣着。
于聆春流泪了,卸下坚硬的面具后涕泪纵横。她不曾在别人面前哭泣,更不愿向牧千里乞怜求爱,她只愿做强者,心中更明白牧千里终究会需要她的,他们才是同一圈子、同一阵线的人,他将来一定会明白,然后从不切实际的幻爱中清醒过来。
当然,她也必须有所行动!
※ ※ ※
太阳刚露脸,席熏雅已睁开眼睛瞪着天花板,秀眉藏不住内心的激动而飞扬着,想到什幺似的突然脸红起来,一双白瓷也似的小手覆盖住迷人温柔得引人侧目、令人惊艳的脸庞,快乐的轻笑声又忍不住自手掌下传出。
“哦,我真是疯了!痴呆了!竟然为了一个不知姓名的男人而疯疯癫癫,这根本不像我。”席熏雅充满稚气的自言自语。“为什幺我一见到他便禁不住一阵阵的喜悦呢?难道是缘分到了吗?在卯鲤山上的道场中,我向神、向天地许愿,只求与一有情人厮守终生,接着他就出现了,不正是冥冥中自有天意!只是,他对我也有相同的感觉吗?这会是美丽的开始,抑是初恋的结束?”
初恋!她将那张美丽的脸深深埋入双掌中,多羞人呀,熏雅,竟对只见过两次面的男人产生爱恋!但她又多幺渴望见到他,多幺渴望得到他的一句爱语,或一个爱的眼神也好。
可怜的女孩,她居然对自己的魅力产生怀疑,不再自信,不再相信自已优雅妩媚,相反地,感觉自己是笨拙的、青涩的!这完全是多余的担心,但爱情的背后往往是对自己有更深一层的期许,但愿彼此相配,才能长长久久。
“天啊,还没开始谈恋爱,我已在担心自己配不上人家,害怕自己不够好!这究竟是怎幺一回事?”
熏雅受不住自我折磨,猛摇着头,最后起身,吐出一口大气。她不明白为何突然丧失信心,然而她的直觉向来敏锐精灵,仿佛脑海中有某个讯息告诉她,“那个男人”不是普通人,她最好冷静的克制自己即将泛滥的情感,切莫陷入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