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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页

 

  “我……现在脑子里好乱……”我语无伦次。

  “愿意考虑吗?”  .

  看见他澄清的眼神,谁也拒绝不了。

  “好。”这是我的回答。

  “爱丽丝,如果你考虑的结果,答案是肯定的,也好,否定的,也好,我以后不会再烦你了,也不会勉强你替我做事。毕竟,这种事是无法一厢情愿,早点说明白少受伤害:”

  我又想起邱杰夫和熊好,微微领首。

  路华随即论及别事,我安静的聆听,同时也好好看一看他。第一次,这么仔细的看他,端正的五官,坚定的眼神,三十岁,正是男人慢慢迈向成熟的阶段,我跟得上他吗?也许是独生子,母亲又早逝的关系,他显得沉稳又可靠,不像时下被宠坏的年轻人,周身找不出几根硬骨头。

  可是,我万万没想到他居然会看上我。当然,我并不讨厌他,甚至渐渐有了好感,但这完全是两码事。他应该与凡凡或唐路兰这类型的女性匹配才对。——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

  怎么“爱情”完全不是我想像的那样?

  大哥与王掌珍?凡凡与程春野?爱情,真令人捉摸不定。

  (或是我大没经验,想像的与现实偏差太远?)

  路华是能干的,路华是精明的,路华是有主见的,路华是可靠的。路华是坏脾气的,路华是厌恶家事的(但不乱丢东西),路华是有点霸道的。

  他明显的优点和缺点,我全清楚——或是他刻意让我看明白——我不排斥他,却也说不上特别喜欢(应该说没有想到要喜欢吧)。啊,我的脑子乱烘烘,不能再想了。

  怀着一颗志怎不安的心回家,立刻将自己锁在房里。我真害怕明天,我要给路华什么样的答案?

  今天换了是陆星座,我可以置之一笑,立刻拒绝。但路华就不行了,他不是会开这种玩笑的人,他是认真的。

  我害怕受伤害.也不愿伤害人。

  我是一个胆小鬼,换了凡凡,她可以很快做下决定吧!

  在床上一翻个身,我触及一个最切身的问题!我拒绝路华之后,他说过不会勉强我替他做事了,那就是说从今以后不必再去征信社上班,也不再见他的面了,果真如此,我会乐意吗?

  路华,路华,你为什么不一开始就表现得明白点,我不至于迟钝到一无所觉啊!

  我拚命回想过去四个月来有任何蛛丝马迹可寻?好像有,又好像没有,当时既不曾特别留意,现在叫我怎么想得起来?(难道我对于爱情真的特别迟钝吗?)也许以后我会慢慢回忆起来吧!  、

  明天要上班,明天就给他答案吧!(来得及!!或许!!我慢慢想吗?怎么办?我愈想愈乱,愈乱愈不知从何想起,四个月仿佛太短,四年,长得我不知该从那回忆起,路华的转变又是从何时开始?

  陡然闪,找灵光一闪,我怎么忘了“旁观者清”这句话呢:

  我去敲二哥房门,他说“进来”,我推门进去。他正在收拾衣物。

  “哦,爱丽丝。”他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哥,要不要我帮份?”

  “不必了,一点小事我自己会做。”

  “哥,你真的要住在公司宿舍?”

  “没办法,通勤太累了。”

  信良哥退役回来的第二个月,便去应征食协公司物化验部门,地点在南没县的埔里,颇有名气的。

  我坐在他床上,看他把需要的衣物放人大旅行装,拉好拉链,搁在墙边,然后好整以暇的看着我,说道:

  “这么舍不得哥哥啊?”

  “不是啦,”我扯着他的被子。“哥,我想问你一件事。”

  “好啊,我给你问。”他很快活的说。

  “如果……有一位女孩子跟你说她喜欢你,你怎么处理?”

  “这算什么问题?”信良哥大笑。“我会高兴死了,然后跟她交往看看,反正目前我也没有固定的女朋友。”

  “可是你对她并没有那种感觉呢?”

  “不试一试怎么知道?”

  “哦。”我还是没有得到启示。

  二哥拉把椅子靠近我,审视的打量我。

  “你今天怎么问我这个?”

  “没有啊!”我随便说的。

  “才怪。是不是那个男生冒昧的跟你说他喜欢你?”

  我望着他,震惊。  .

  “我猜中了?”他直率的说,“愿不愿意告诉我,也许我可以给你一点意见。”

  好诱人的提议。我开口正要说出来时,猛想起路华曾经很在意的一件事。

  “不行啦,他以前说过我有,恋兄情绪,我否认了,现在他要是知道我自己拿不定主意,反来求助你,一定又要生气了。”

  二哥若有所恩的点了点头,一下、二下、三下,停。

  “你怕他生气?”

  “有一点,他脾气不太好。”  !

  “那表示你在乎他罗,要不然何必担心他脾气不好。”

  我在乎他吗?我要想一想。

  二哥问:“他会乱发脾气吗?”

  “不会。但不是不会发脾气的人。”

  “大你多少?”

  “八、九岁,所以我才吓一跳。”  .

  “相差不到十岁,不算什么嘛。记不记得小时候玩新郎新娘游戏,你每次都说要嫁给大哥,因为他比较大。大哥大你几岁?八岁吧!”

  我笑了起来。

  “二哥,你还记得啊?”

  “当然,因为我当伴郎当得好烦哦!”

  他这么一起哄,奇怪地,我渐渐轻松起来。

  “因为我觉得你不像新郎嘛。”我勾起有趣的回忆。“那时候我念小学,头发很长,姨妈常常忙着早餐,都由你替我绑头发,当然没想到要嫁给你啊。”

  “哦,你当我是妈妈的化身。”他哈哈大笑。

  笑声中,我在他脸上亲一下。

  “谢谢二哥,我现在好多了,自己会拿定主意。”

  当我走出门口入他突然说了一句:

  “爱丽丝,条件好的男人其实比估计中的少。”

  “你不用担心我,说不定我会比你早结婚哦,你们三兄弟该加油加油了吧!”我朝他扮个鬼脸,跑下楼去。有个人可商量事情真好。

  安安稳稳睡了个美容觉,第二天是微带寒意的星期三,忙了一上午,中午时问,花点工夫略施脂粉(平常大都只抹些防晒霜,涂点口红),换上浅紫衬衫,深紫色百花宽裙,配咖啡色饰金腰带,自觉娇俏又不失端庄。

  天气渐冷,带了外套御寒,拿了皮包下楼,姨妈在看重播的连续剧,正目不暇给,我匆匆道声“拜拜”便走出家门。

  到达公司时,已逾一点半,路华瞧见我来便站了起来,用一种奇怪的口吻说:

  “我以为你不来了。”

  我想说“‘那你是不是又要打电话跟我吼:爱丽丝,你又在搞哈飞机?‘”但这不是开玩笑的时候,我默默走向自己座位,放好衣物,慢慢的,我走到他面前。

  “金钥匙、”我伸出手掌。

  “什么?”

  “今天不是礼拜三吗?”

  他笑了,眼睛也在笑,好像天上的星星,闪烁出一种光芒——看见他也有这一面,我更安心了。

  “这就是你的答案?”

  “是。”我点一下头,选是不自然的红了脸。

  他把钥匙递到我手上时还乘机将我拉过去,在我额眉之间印上他的记号。或许他是一时冲动,我却吓了一跳,原来他不是个木头人啊,我心湖泛起甜蜜的涟漪。

  “谢谢。”他低低的说。

  “你的动作真快。”我挣脱他,措起钥匙,脸红红的走出去。还好,没有别的人看见。

  事情的进展极为顺利,只要两个人(一男一女)有心维持一段恋情,热情能使两块冰渐渐溶为一条爱的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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