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叫你剥虾,你倒自己吃了!”华稚蕾抱怨地道。
林世骏愣了一下说:“对不起。”
“你太心不在焉了!”华稚蕾又拿一只虾给他。
小风波过去,杜明峰又继续方才的话题,“我早讲过,余老师结婚,新房布署由我负责,像墙壁粉刷、窗帘、大型油画啦!我都想好了。喂!阿骏,你不是也要参一卡吗?”
“啵!”一只虾又去了壳,林世骏下意识的放入嘴巴,无法回答杜明峰的问题,咬得两颊好痛。
“你又吃掉我的虾子啦!”华稚蕾生气地说。
“所以,为了安全起见,你最好自己剥。”林世骏似乎有些不悦的说。
吕云憋不住,差点爆笑出来,后来多亏桑琳的镇静,转而聊聊学校老师及毕业的同学,才顺利吃完这一顿饭。
饭后,桑琳婉拒他们开车相送,自己和吕云搭计程车回家。
在路上,吕云说:“杜明峰都没变,仍是那拙拙的古锥样,但林世骏几乎像换了个人似的,我也不会说,就是锋芒尽敛,不再那么坦率了,大概是因为你的事吧!”
“他不是都好了吗?”桑琳试着说。
“我不敢讲好或没好,至少他愿意结交合与他年龄层相同的女孩子了。只是要他像十八岁时那么热情奔放,恐怕不容易了。不过,这些改变也不是不好,瞧他不是显得更有魅力了吗?至少华稚蕾吃这一套。”
桑琳不再言语,望着窗外不断倒退的景物,想起那一去就不回头的时光;偏偏人会记忆,累积了许多无用的伤感。
除了年龄外,华稚蕾并不适合他,因为她根本引不出他最至情的一面,那燃着最亮丽火花的心灵,曾照耀过桑琳的眼。
“Sunny”是对惨绿岁月的告别,今天这一顿大餐,说是谢师,但真正的用意其实是对她余桑琳的珍重再见吗?
☆ ☆ ☆
林世骏在公寓内四处走动,把已经放整齐的电脑零件再重新排放一次;墙角的画总是大小不一,再放里面一点;乐谱架,怎么老觉得不够干净呢?哦!花,那束百合、玫瑰和满天星插得不够漂亮……
这是他们住处的第一束花……呃!这其实也是屋内第一次那么窗明几净,因为桑琳要来!
炎炎夏日,冷气常常断电,他又打开电风扇抱着往四方吹,尽可能的想让空气显得清凉流通。唉!再怎么样,也不是一座美丽的皇宫呀!
自从去年桑琳狠心的拒绝他后,一大段的不闻不问,算是受伤后自我的休养生自心。
这期间,他被迫到美国去,曾与家人发生严重的冲突,后来偷溜回台湾,还遭到经济制裁,连住的房子都被卖掉了,但这仍阻止不了他倔强的心。
林家最后终于放弃了,老爸还半调侃地说:“你以为你是日本武士呀!目中一剑,八方不动?都怪你爷爷念太多宫本武藏给你听了,什么一半执于爱,一半憎于恶的,才会造成你这种怪个性!”
今年一考完期末考,吴荷丽又打电话来催他到洛杉机去。
“我不回去,忙着赚钱!”林世骏这么说。
“要赚钱,到你老爸的公司正好,我们的股票要上市了。”吴荷丽说。
“不!我要靠自己。”他说。
“你……唉!我不想说了!”她无奈地抱怨,“好好的少爷不当,老是挑最难的路走,像是我们哪里欠了你似的!”
“妈,我要白手起家,你不是该高兴我有理想、有抱负吗?”他稍稍婉转的说。
没错,他必须要拥有自己的财富,才能名正言顺的养活自己爱的人。
他虽然才要升大二,但凭着自修,他已拿到电脑技师执照,手中握有不少顾客,而且业务蒸蒸日上。
另外,他还作词、作曲,有一度,他曾考虑灌唱片当歌手,钱可以如流水般的赚。但这一行,起得快,落得也快,他要的是长远,所以宁可居于幕后,生活也能维持单纯低调。
学业、事业双管齐下,让他日以继夜的忙碌。有时杜明峰都忍不住说:“你急什么急呀?来日方长,你现在才二十岁,就忙成这样,小心早早长出白发,未老先衰。”
“那样最好,我还怕自己不够老,人家喜欢黑发,我是巴不得有白头发呢!”他半开玩笑地回答。
他是一直很努力的在“追赶”桑琳,以他目前的收入,月薪常常超过教书的她,但问题是,当他双手奉上,她会不会又将他冷冷的打回呢?
她曾有的狠绝今他记忆犹新,但也带给他许多思索的空间。以前他是太过年轻无知了,正如桑琳所说的,不会保护自己,当感情泛滥溃流,便处处成灾。
他设法改变与反省,也曾和别的女孩子交往,当然是同龄或比他小的,但每每和她们聊天,在洋溢的青春中,总有种令他觉得乏味的肤浅,那时,他就会更想念一举一动都牵动他心的桑琳,那是深得他意的温柔婉约啊!
说他偏好年长成熟的女性也不对,因为那些三十多岁的女子里,他也只喜欢桑琳,其馀的不曾多看一眼,所以,他很确定自己“正常”,就是爱一个人,很纯粹的,年龄从不在考虑之中。
写完〔Sunny”这首歌,抑郁之心不得抒展,因此很想要见她。
在饭店重逢,她几乎没变,只是少了“老师”的身分当盔甲,仿佛又纤柔许多。而她清脆如铃的声音,那眼里一惯少女的稚气,都不曾因时空而散逸,仍是他最初的神魂,于是,他决定不要放弃!
只是这一回,他不能再横冲直撞的,必须学着迂回和伪装。由学生当情人,太过惊世骇俗,那么就先做朋友,再来是情人,就比较能教人接受了吧?
泛滥的河流,若能疏导,相信亦可流向她的心田。
当他请杜明峰去邀请桑琳时,起先是招来了满脸的大问号。
“你又在打什么鬼主意?”杜明峰怀疑的问,“我们已经讲好不再随便去招惹余老师了,不是吗?”
“我不招惹,也自有分寸,我的女朋友太多,还轮不到她。”林世骏故意不耐烦地说:“但她聪明,能给我灵感,你也想要新歌、新曲,对不对?那就请她来试听吧!”
差不多磨了几次后,杜明峰终于摸摸脑袋,也不反对了。
林世骏又把那瓶花换个角度,显得整个人有些笨手笨脚的。
门锁窸窸窣窣的响起,他以为走进来的应该是自己想见的人,不料却是两个年轻女孩,他的脸立刻垮下来。
一个是原就约好的高小玫!另一个则是不速之客王姿怡,据说她老爸是唱片公司的股东,暑假跑来见习,看能不能作作歌星梦,结果东西没学,倒迷上了林世骏,一天到晚缠着他。
“你怎么来了?”林世骏皱着眉说。
王姿怡一身标准的新世代美少女打扮,参差不齐又染黄的头发,露肚脐的短衣、短裙,能显出青春气息的化妆,将她的眼睛弄得又圆又大。
“爱听你的歌呀!能在未上市之前先知道林世骏要写什么歌,那多酷呀!我们同学保证会羡慕到不行!”王姿怡一边说,一边像风般窜到他的电脑前又摸又碰的,差点把他整理半天的东西全又弄乱了。
林世骏正要骂她,杜明峰就走了进来,后面跟着他朝思暮想的桑琳。
桑琳今天穿得极为简单,米色短衣和牛仔裤,头发扎成一个马尾,是林世骏最喜欢,但却很少看到的模样。此时的她,如同清纯的小女孩,可以让他牵着手走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