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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页

 

  “我心目中,你总是高高在上。”

  “还带点江湖色彩,”她笑了,笑得风情万种。“是不是这样?”

  他仿佛看得目眩口呆。

  “我一直敬重你。”

  敬重?真好笑。她要的完全不是这些。爱情,难道他已没有?难道他已全部给了菱子?

  “可以说敬重。”口头上她这么说,“我一生无愧于任何人。”

  “我──其实并不了解你。”

  “相信是。我们可以说陌生的。”

  “接触你几次,你仿佛变了。”

  “真的变了,抑或是件原本的印象错误?”

  他呆怔一下,答不出话。

  晚餐后雨势渐小,两人之间也越来越没有话说。素施想留他,但找不出理由。范伦也不想走,也找不到藉口。

  “四天后我飞星马,要一星期才回来。”

  “终于又恢复工作。”

  “化悲愤为力量。”

  “悲愤?”

  “我有──受骗的感觉。”

  “人常常被自己的眼光,被自己所思所想所蒙蔽。”

  “我是不能怪任何人的。”

  “一生人若轰轰烈烈的爱过,也不枉此生。”

  他苦笑。轰轰烈烈的爱过。

  “我──回去了。”他站起来。

  “我送你。”避开他的视线,她领先往外走。

  站在打开的门边,他望看她半晌。

  “在我仍然休假的三天中,我可以来接你上班吗?”他终于说。

  素施大喜,却完全不露声色。

  “你想来就来。”仍是淡淡的。

  “明天见。”他走进电梯。

  是不是终于开始了?

  他要来接她,这表示了他的心意,是不是?

  喜悦是有的,却没有想像中那么多,那么浓。

  这不是她所渴望的吗?

  她一定是开心得过了头。竟麻木起来。

  范伦陪了她大半晚,明天还来接她──她笑,她快乐。

  但,怎么也比不上前阵子刻骨铭心的思念来得强烈、深刻。

  她摇摇头,轻松的哼看歌走进卧室。

  打电话到酒吧问问生意如何。

  其实她并不介意这些,只是这时想找人讲话。

  生意居然没因大雨而减少,反而有人满之患。

  经理告诉她吴凯文也在。

  “居然风雨不改,好有兴趣。”

  “是你的忠心朋友。”凯文打趣。

  “回家也是无聊,想跟你聊天,谁知你不来。”

  “范伦──来了。”

  “啊──那不是很好?”

  “吃一顿饭后,我们已无话讲,很陌生。”

  “谁都从陌生开始,你别心急。”

  “我急吗?”她笑得开心,“有兴致的话可以来我家聊天。”

  “还是让你回味刚才的一切比较好。”

  “我很开心。”

  “抓牢任何开心、快乐的时候,这种机会不是常常有。”

  “你说得对!”她有感而发,“他对看我坐,感觉还是相当远。”

  “你对他本人的认识了解,一定没有你想像的多。”他说得特别。

  “没有想像。他给我的感觉是从他直接而来的,那一星期支持我过了这些年。”

  “一星期的狂恋?”

  “一星期的蒙胧摸索和互相猜测。”

  “你令我的好奇更甚。”

  “不要好奇,我只是个普通女人。”

  “菱子呢?我对她更好奇。”他突然说,“她不像真实的人,是依附在男人身上的藤。”

  “不知道该怎么说她,”她不置可否,“大概我从来不曾真正了解她。”

  “你们俩是怎么碰在一起的。”

  是怎么开始的呢?

  那夜东京也是下大雨,酒吧生意不如平日旺,素施想先回家,正待交代经理,菱子落汤鸡般的就冲进酒吧,显然是没有交通工具,从相当远的地方跑来。当时对菱子的认识,仅知道她是个客人,常跟不同的男人来喝酒,因为同来自台北,对她有点印象。看见她那惊惶狼狈的模样,素施好心的招呼她到后面办公室去。

  她不能让菱子那模样在酒客之中尴尬。

  菱子对她哭诉自己的遭遇。

  原来在台北时她是个美容小姐,是在那种带点色情成分的所谓美容室工作。有人建议她来日本,因她模样颇像日本人,这样可以多赚一点钱,储蓄几年便可以退休,嫁入,从良。

  来了东京因为好赌,结果与黑社会的人拉上关系,最后欠债太多,就被控制。菱子是颇有几分姿色的,加上那懒洋洋不起劲的味道,又媚态十足,的确能吸引一些男人。起先她专替黑社会的人迷惑大客,后来竟被逼拍黄色小电影。她不肯就范,拍小电影就等于白纸黑字写在上面,做了一辈于也翻不了身。几次威逼利诱加上毒打之后,她逃了出来,跑到素施那儿。

  做酒吧这一行自然与黑道有点关系,况且素施一向豪气义气,颇有大姐大风范,若菱子这么可怜,就替她讲妥数,还了债,留她在身边帮忙,条件是她必须改掉一切风尘恶习。

  菱子一直做得极好,表现出色,极能笼络客人,是最好的公关人材。有了她,素施就不必那么辛苦,素施也不当她是外人,根本忘掉了她的过往,对她犹如自己的妹妹。

  可是──她一声不响的抢走了范伦。

  她肯定知道素施对范伦的感情,她完全懂得素施。看她用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法,她必定故意这么做。

  素施只是不明白,为什么?

  天下男人这么多,为什么她一定要范伦?

  而且一年之后不告而别,弃范伦于不顾,她真的爱他?

  这是一个谜,除非菱子亲自说明,否则没有人能猜到。没有人。

  她这样做不但伤了素施,也伤了范伦,为什么呢?

  素施只是回想,并没有把这段往事告诉凯文,他是外人,虽是好朋友,也不必知道这些陈年旧事。

  而且说出来对菱子有损,她不愿做。

  范伦真的接送素施三天,然后飞新加坡。

  工作开始后,人也变得正常、乐观,和他刚出现在酒吧时的模样完全不同。

  当时他的颓丧失落是因为菱子?是因为没有工作?素施不知道。

  一星期后他回来,带了一朵好漂亮的新加坡兰花送给素施。

  “偷运回来的。”他笑。

  “谢谢。”素施还是淡淡的笑。

  她不敢也没有把握在他面前表现真感情,她是个不能输、输不起的女人。

  上一次的伤痕还没有完全复原。

  上次的伤痕──她有点犹豫,会不会是自己的错觉?与范伦无关?

  可是那种视线的交结,眼光的交流是互相的,她有感觉他必定也有,只因为菱子的突然闯入,是,只因为菱子。

  刚刚开始生长的花蕾,无声无息的就干枯,死亡.来不及展开它灿烂美丽的一生,实在是太大的遗憾。

  那朵兰花活了一星期,天天对看它,感觉也许就不强烈,当工人把它扔掉的时候,素施也不觉可惜。

  不像范伦以前在酒吧用的酒杯,她现在还好好的保存看,十分珍惜。

  像他们现在这样的交往,会有什么结果呢?她猜不出,霭文也猜不出,甚至有次问霭然,她也说弄不清。

  “这样算不算爱情?”霭文问。

  “谁知道。”素施自嘲。

  “什么又是爱情?”霭然仿佛在自问。

  “也许霭文能回答这问题。”素施笑。

  霭文认真的思索了一会儿,然后摇摇头。

  “好像很复杂,我答不出。但我相信爱情其实是很简单的事,只要无条件的全情投入,只要全无顾忌的去爱,那就是了。”

  三个女人都为这话沉默了好一阵子。

  “女人最重要的是自尊,怎能毫无顾忌?”素施先说。

  “你已过时,素施。”霭然笑,“现代爱情定想爱就爱。不爱就掉头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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