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有道理!”廷凯还是那幺平静。
阿保站在门口听,忠心耿耿的他自然也关心这事。他很有分寸,知道自己的身份,所以站在门口。
“阿保,你也认为我招待记者错了?”廷凯忽然说。他的耳朵实在太厉害了,阿保几乎连一丝声音都没出。
“我想——两位小姐说得对!”阿保答。
廷凯的眉头皱起来,沉思了好半天,才慢慢说:
“我相信没有错!”他肯定地说,“这是我考虑和计划了很久的事”
“爸爸,我不明白”薇亚叫起来。
廷凯脸上出现一抹痛恨、愤怒、仇视的神色。
“我要亲自对付凶手!”他坚定地说,“对付那个冷血的忍心伤害静文的凶手!”
之颖、薇亚,甚至阿保都呆住了,他要亲手对付凶手?一个瞎子?
“爸爸——”薇亚吃惊得说不出话。
“是的,我要亲手对付他,”廷凯双手互相紧握着,“当年他怎幺对付静文和我,我也要怎幺对付他!”
“老爷,你不能这幺做——”阿保着急地叫。
“你会犯法,施伯伯。”之颖忍不住说,“虽然当年他伤害了你们,你该把他交给警方!”
“我要自己对付!”廷凯一拳打在书桌上,砰的一声巨响,一把裁纸刀跌落地下,“我一定要亲自对付!”
“爸爸,之颖说这样做是犯法,你没听见吗?”薇亚说。
“拾起裁纸刀,”廷凯朝地上指一指,他指的正是裁纸刀的所在。他真厉害,他知道什幺东西跌落地下,他还知道跌落在什幺地方,“没有人比我更熟悉法律,十年前的凶徒杀人灭口,而我——自卫!”
薇亚担心又无能为力地看看之颖,她知道凭自己的力量无法改变父亲的意志,任何人都不行,除了——静文!
“若妈妈——肯说话就好了!”薇亚低喃。
“静文?”廷凯的脸一下子变得好柔和,好柔和,没有愤慨,没有激动,没有仇恨,只有那浓浓的爱和情,“静文不会阻止我,她一定赞成我这幺做,她从来不反对我的!”
薇亚的脸上掠过一阵奇异的难堪。她沉默着不再开口,是因为提起了母亲?
“静文是世界上最美的妇人,”廷凯自语着,“十年前她的声音美丽,柔和,稳重,有教养,受伤以后——她一直不说话,一句话都不说,她是个沉默的美人。之颖,你知道,她的沉默也是那幺美!”
之颖无言地点点头。提到静文,他们每个人的神色都有些奇怪,为什幺?另一个故事?
薇亚轻轻扯一扯之颖,示意她一起走。事实上,廷凯这
“但是,他该明白我已经不理他,他看见我和定邦在一起!”薇亚用手支撑着两颊,显得可怜兮兮的。
“我问你一件事,你——爱他吗?”之颖冷静地问。她发现自己在爱情的事上十分冷静。
“那是——以前的事!”薇亚说得好勉强。
“我是问现在!”之颖不放松,“他?或是潘定邦?”
薇亚脸上掠过一阵难堪。她怔怔地望着之颖,在之颖清澈的眼光下,她不能也不愿说假话。
“我说不出,我——不知道!”她垂下头。
“施薇亚,若我是你,我就不逃避。”之颖衷心地说,“你有权利选择男朋友,但你要勇敢地正视事实。你能逃避一次,不能逃避一辈子!”
“我——你说我该怎幺办?”薇亚很惶恐,似乎立奥就在旁边似的。
“告诉他!”之颖斩钉截铁。
“不,不能!”薇亚痛苦地掩住脸,“之颖,你知道——我怕他!”
之颖沉默一阵,她无法明白这种感觉,从小到大她不曾怕过任何人,尤其是男孩子,她觉得这简直不可思议!
“施薇亚,像你这样的女孩,我相信要嫁一个绝对、百分之百爱你、容忍你、保护你的男孩子才行。”她笑一笑,“你虽然很美,若我是男孩,我不要你!”
薇亚怔一怔神,喃喃自语着。
“百分之百,绝对爱我,容忍我,保护我的男孩?你是指——定邦?”她说。
“我不指任何人!”之颖摇头。
“谢谢你告诉我,我会考虑!”薇亚说。
“那——我回去了,”之颖想起韦皓可能还在等,他是个死心眼的男孩,她不愿浪费他两张票,“我要赶去听南施威尔逊演唱!”
“南施威尔逊演唱?”薇亚看看表,“已经开始了,你赶去恐怕正好散场!”
“哎——是吗?”之颖耸耸肩,“好在票子是送的!”
薇亚送之颖出去,在大门边,薇亚很真诚地说:
“有机会——我愿意告诉你关于我和——立奥的事,你或者会了解我的感觉!”
之颖看她一阵,摇摇手,大步走回家。
许多人都愿意把一些事告诉她,像立奥,像廷凯,像薇亚,为什幺呢?是因为她爱多管闲事?是因为她热心?或是因为她诚恳?她永远不随便对第三者说起?
推开客厅门,一个人都没有,她忍不住大声嚷着。
“妈妈,韦皓呢?”她问。
淑怡从寝室里出来,手上拿着红色原子笔,她正在批改学生作业。
“韦皓今晚来过吗?”淑怡反问。
“他约我去听南施威尔逊演唱。”之颖四下张望,“他没进来吗?”
“去问爱莲吧!”淑怡挥挥手。
之颖冲出草地,跳过灌木树,站在爱莲家门口。
“爱莲,文爱莲,你在吗?”她一声比一声大的叫。
爱莲母亲出现在纱门边,有些诧异地望住之颖。
“之颖?怎幺你没去?”爱莲母亲说。
“去?去什幺地方?”之颖傻傻的。
“爱莲晚饭都没吃,说跟你们去听演唱会,不是吗?”爱莲母亲大惊小怪地问。
“哦!我有事,她跟韦皓去了!”之颖耸耸肩,不在意地跳过灌木树回家。
是她自愿放弃机会,怪不得他们。毕竟,这种演唱可能一生中只碰到一次呢!难怪爱莲饭都不吃就去了——饭都不吃?那表示爱莲一回家就去,韦皓并没有等之颖一阵,是吗?
好个韦皓!为了听南施威尔逊连等之颖一阵都不肯,真没道义!
她回到家里,胡乱地吃了一点东西,抱着吉他走到草地上。他们去听南施威尔逊,她可以唱南施威尔逊的歌,不是吗?她唱南施的那首《黑是美》的名曲!
之颖的歌喉一向不错,尤其适合唱民歌。但是唱这种有爵士味道的歌,就失色了。或者这类爵士音乐只适合黑人歌星唱,他们歌声里有一种别人无法模仿的味道。似乎黑人都有唱歌天才,像南施,像戴安华薇,像尊尼马沙士,像纳京高,谁能学到他们的韵味?
唱了一阵,突然觉得星星一闪,她诧异地停下吉他。她在唱歌,低着头的,怎能看见星星在天空闪耀?萤火虫吗?四周望望,毫无动静:她摇摇头,是看花了眼,她再开始弹吉他。
过了一阵,又觉得星星一闪——哎!不是星星,有什幺东西躲在灌木丛里。她仍然弹着,唱着,一边小心地搜寻着
哦!原来是她!那个小小的、可怜的玫瑰!她躲在矮树丛中偷看之颖呢!天这幺黑,她那严厉的妈妈怎幺允许她跑出来?
之颖装着若无其事的抱着吉他站起来,慢慢地朝玫瑰走过去。她知道,若突然过去很可能会吓跑玫瑰,那个小女孩简直像极一只受惊的小白兔呢!
走到玫瑰面前,之颖突然扔开吉他,一把抱起了玫瑰。小女孩吃了一惊,看清了之颖的笑脸,她竞也微笑起来——用一种暗哑的、听来令人难受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