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经过半年,寒氏不但没有衰弱,反而较往日更是蒸蒸日上,也让这些下属全都服膺于她的领导,且对她洞察先机的能力崇拜不已。
“好,如果没有其他的问题,今天就到此为止。”寒疏影淡淡地宣布散会,数名掌柜立即鱼贯退出。
“终于结束了,你每天做这些事不觉得无聊吗?”小灵现身在寒疏影,或者该说是洛阳荻的面前,徽言抱怨道。难得有穿越时空的机会,偏偏她老是有事要忙,他又不能离开藏身的宝珠太久,都在这里待了一年之久,到处晃晃的机会是少之又少,他当然有怨言了。
比起当初的茫然无措,现在的洛阳荻可说是再好不过。收留她的寒烽是当地的首富,手中的资产若找个合适的形容词便是富可敌国,当时因为她的突然出现,扰乱了原本意欲抢夺商队财物的时机,而省了一场麻烦,而他见她人生地不熟的,便给了她个栖身之处。
此后洛阳荻便是开始学习当地的语言,若是连沟通都成问题,那她也什么都不用做了,由于她熟知闽南语及粤语,再加上一点诺言天分,让她学习古语的速度相当惊人。
同时也因秦始皇“书同文”的德政,让她在接触艾化的方面并没有遇到多大困难,很快就熟悉了当代的文史状况,也融入了其中的生活。
洛阳荻可以说是有计划地进行自身的充实,藉着寒烽的帮助,使她能够迅速地了解周遭的一切,就算是在,“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时代,她也不打算乖乖坐着什么也不做,觉得那样会愈活愈回去。
因此,在一个偶然,或者该说是她久候的机会里,她发挥了自己的企划专才,提供寒烽一个“划时代”的建议。
将二十世纪的作法搬到这边来,虽不见得惊世骇俗,却必是前无古人。而寒烽亦是有远见的商人,不因为人才的性别而有所顾虑,当下便收了洛阳荻为义女,并把寒氏的家业都交给了她,自己则无事一身轻。
从此,她便改名为寒疏影,成了寒烽的义女,也是寒家的大小姐。在这里,她能够随意地发展自己的抱负,没有人会排挤她,也不需要对任何人阿谀奉承,因为她才是那个必须被巴结的人,她的才能找到了懂得欣赏的人,终于,她得到一个安身立命之所。
“好,现在我事情做完了,刚好有个空档,就趁这机会到处走走吧。”洛阳荻微笑地说道。
“太好了!”小灵兴奋地四下飞舞,活像只漫无头绪的蜜蜂。
见状,她只觉得好笑。小灵虽然是个精灵,但他的好奇心比起人类可是有过之而无不及,要他安安分分地待着不动是太苛求了点,就不知道以前他怎么能乖乖地窝在宝珠里?
“天喜,你就不能别老这样跟着我吗?”皇甫崧云真的快受不了天喜的粘劲了,不管他到哪都死命跟着,若非不想在街上做出过于惊世骇俗的举动,早就把天喜甩开了。
“当然不成!”天喜身负天大的使命,“夫人要我好好看牢少爷,千万不能让少爷又不见了。”
“你以为这样跟着我就一定看得住吗?”皇甫崧云不怀好意地笑着。他从来就不是个太好心的人,玩了这么久的游戏也差不多了,是该准备结束的时候。
“少爷、少爷!”天喜才一个眨眼,就不见皇甫崧云的身影,惊得他四下张望,但市集的茫茫人潮是隐藏行纵最好的处所,加上对方又刻意躲他,只能凭籍.一股粘劲的地更不可能找得到人。
“哇!好热闹喔!”小灵张着大嘴看着四周。
还好除了她之外就没人看得见小灵,不然大街上出现这么个怪异的“生物”,只怕也能来场“街头卖艺”了。洛阳荻安步当车地随着人潮漫无目的地前进,觉得只是要让小灵开开眼界,怎么走都一样。
看了他一眼,洛阳荻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多管闲事。这个人气定神闲的模样一看即知不是等闲之辈,那个扒手怎么样也不可能逃出他的手掌心,真是多事,她很少犯这种错误的。
“你的擒拿手真是俐落。”皇甫崧云不吝惜给他欣赏的人一点赞赏,以他能称为“风”的功力,虽然分了心神,但动作快得过他的人是少之又少,而眼前男子的长相竟比自己还要俊秀,唇红齿白,却不会给人有种无用书生的恶感,反而英气迫人,让他不自觉地由内心升起一股敬重。
“哪里,雕虫小技罢了。”洛阳荻知道自己是班门弄斧。到了这个时代之后,她也有机会接触到真正的武林“高”手,真的会高采高去的那一种。
虽然她也尽量利用机会加强自己的身手,气功与招式部分都进步不少,但毕竟还是有限,那令她羡慕不已的轻功身法这辈子是不可能练得成了,自己的“武功”比起真正的能人总是差了一大截,顶多能多对付几个不肖之徒。
“不管怎么说,我总是欠你一份情,如果有任何需要我帮助的地方,请尽管直说,我会尽一切大量为你办妥的。”
皇甫崧云知道自己显得有些过度热情。自己从来不是那种会随便和人攀交情的人,但眼前这个年轻男子却轻易地博得自己异常的好感,或评是因为对方身上有种特别的自信,让人不敢轻缨其锋,这样的特质和他有些接近,但又不全然相同,这可能就是让他被对方吸引的原因。 “我可以请教尊姓大名吗?”
洛阳荻微微一笑,刹那间的英气柔化了许多,“我想没这个必要,你也不需自我介绍,如果有缘再见的话,我自会向你讨这份人情的。”说完,她转身依然优闲地举步离去。
至于这份人情,反正她不认为他们在茫茫天地间还会有偶遇的机会,当作没这回事就好。她暗忖。
皇甫崧云看着她的背影悄悄地淹没在人群中,心中则有股强烈的预感,他们一定会再见的。
“小姐,老爷有请。”
侍女壬秋在洛阳荻回府换装后立即开口禀告,侍卫卯春则伴随一旁。
“知道了,我马上过去。”洛阳荻抬眼答道。
恢复女装的她,秀眉如黛、碧眼如潭,小巧的鼻梁与娇艳的红唇就像在画里头一样;依旧是一身的青衣,白皙无瑕的肌肤衬着完美的五官,柔顺黑亮的秀发长及肩,只用一条与衣服同色的丝中束着,虽不正式,却更显出一份艳丽,美人眼如波,让人瞟上一眼都能作上几天好梦。
洛阳荻整整身上的衣物,轻拂散下的发缅,穿越半敞窗户的微风不经意地掠过,令这一幕宛如文人笔下的侍女图。
在这个世界一年的时间中,她可说适应得很好,惟一比较麻烦的是,这种“古装”实在让她很不习惯,以前自己是从不穿裙子的,但这里连男人都穿得“拖拖拉拉”,让她连选择的余地都没有,头发也“顺应民情”地留长了,只是不喜欢头上那些无谓的缀饰,多数时间都只随意束着,衣服也以简单为主,省得将自己绊倒,丢脸事小,摔得鼻青脸肿就太悲哀了。
“义父,你我我?”洛阳荻跨人大厅。
此时寒烽已坐在主位,挥手要她坐下。
寒烽是个六旬老者,依旧老当益壮。由于发妻早逝,膝下无子,便将“捡”来的洛阳荻当成自己的女儿,见她颇有才能,索性把庞大的家业都交予她掌理,自个儿则过着优闲的养老生涯,比起以前的汲汲营营,确实是愉快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