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这是他有生以来头一次,产生这样的念头。想为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女人努力,让她快乐、让她幸福。
“你说得没错,没有人会希望爱丽丝这样的,我相信浩风也是。爱丽丝心里一定也很清楚,但是她却说过:她绝对不可以忘了浩风,因为浩风是个孤儿,没有任何亲人。所以,如果连她这个和他最亲密的情人都忘记他,那么这世上就再也没有人会记得浩风,那样的话,浩风就太可怜了。因此她绝不能忘掉浩风,她要一生一世记得浩风,永远保有那份属于他们俩的爱情。所以她绝不再恋爱,就怕再次恋爱的幸福甜蜜会议她慢慢的淡忘浩风,她不要那样,她绝对不要背叛浩风。”
“她是天下第一号大笨蛋!她以为她这样做很伟大、很令人佩服吗?
”朱慕凡听得一肚子火。他不是生气,而是为她的痴傻感到心痛。她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女孩?对别的男人的爱恋视而不见,只一心一意固执的追忆一个死去的男人!
“她是很傻,却傻得令人不忍心苛责她,不是吗?”麦可打从心坎里说道。
朱慕凡并末回答,只是默默的凝视眼前那杯‘雪白佳人’。晶莹剔透的雪白色泽,仿佛爱丽丝那身雪白光滑的肌肤;清纯明亮的光彩,就像爱丽丝那纯真可人的灵秀气质。
他不得不认同柳浩风的说法,‘雪白佳人’的确像是爱丽丝的化身,非常符合爱丽丝的形象。
他不禁对已死去的人心生妒忌,端起那一杯‘雪白佳人’一饮而尽。
“没有什么办法可以说服爱丽丝了吗?”他问。
“你不生爱丽丝的气啦!”
朱慕凡挑了挑眉瞪了他一眼,才一本正经的说:“听了那个小白痴的故事后,还能气得起来吗?”
从他那又爱又怜的语气听来,麦可明白他是真的原谅爱丽丝,不再为她的恶作剧生气了,这让他像吃了颗定心丸似的安心不少。
“想救爱丽丝,方法是有的,就是你!”
“我!?”他诧异的指住自己直挺好看的鼻尖,实在不知道麦可何出此言。
麦可颇有深意的道:“我不是说过,其实爱丽丝是很喜欢你的。她就是怕自己被你吸引之后会逐渐淡忘浩风,所以才会这么做!对你残忍、同时也对她自己残忍。”
朱慕凡渐渐明白麦可的意思。“你是要我和爱丽丝谈恋爱?”
“你以为呢?”见他没有他预期的动静,他又说:“难道你不愿意,或者你根本不喜欢爱丽丝?”
“当然不是这样──”
“那不就成了!”
“麦可,其实──”朱慕凡不知道该怎么说才恰当。他是喜欢爱丽丝,也愿意为她的幸福快乐而努力。但是,以爱丽丝的个性和想法,爱情和婚姻之间几乎是划上等号的。
而他这一生最怕的就是结婚两个字,就算他再怎么喜欢爱丽丝、再怎么爱着爱丽丝,他也不可能轻易为她丢弃自己坚持了二十多年的原则──他不要让自己心爱的人,活在随时可能失去他的恐惧中!虽然他不相信朱家的‘早夭传说’,却也无法完全不在意!
姜还是老的辣!麦可从他那一脸为难的神倩,似乎看出了一些端倪。
“你有什么苦衷吗?”
望着麦可那双诚挚的眼睛,朱慕凡只能对他说:“我不否认我很喜欢爱丽丝,但是,我一直是个独身主义者,恐怕不太适合爱丽丝,到头来还是会伤了爱丽丝,让你失望。”
“原来是这样啊!”他还以为他要说他已有妻室呢!“你想得太多了啦!恋爱和结婚本来就是两回事,何况爱丽丝她只是喜欢你、对你有好感而已,真要她爱上你可就难如登天了,所以你根本犯不着担这个心。”
听麦可这么说,朱慕凡是安心许多,却也很不是滋味。
难道柳浩风就那么好?他就不信凭自己的条件,爱丽丝不会爱上他!
麦可心里盘算的又是另外一回事。他怎么看都觉得朱慕凡和爱丽丝很相配,而且彼此吸引着对方。
只是爱丽丝不肯忘了柳浩风而逃避朱慕凡,朱慕凡则是因为独身主义而不敢轻易放纵自己对爱丽丝的感情。
既然如此,何不就由他来从中牵线,充当月老?他的想法很简单──
当男女双方彼此自认不可能爱上对方的情况下,往往就是最有希望的!这便是爱情的奥妙之处──往往趁人不备,乘虚而入!所以,他一点也不在乎他们彼此的坚持。他只要能说服他们两个踏出‘友情’的第一步,往后的一切,全交给爱神去伤脑筋就行了。
想当初他和莎莉不都抱定独身主义吗?结果呢?还不是逃不出爱神无远弗界的法力,两人心甘情愿的步上红毯、共结连理,从来没有后悔过。
麦可愈想愈得意,于是加把劲追问:“你意下如何?”
“我当然愿意,但我话可说在前头,我──”
“我知道,只是当朋友嘛!那就这么说定了。”
朱慕凡思忖片刻,终于以微笑表示同意麦可的说法──或许这是他和爱丽丝之间最适当的相处模式。
“对了,你刚刚是不是说过,爱丽丝的哥哥是台湾知名高级服饰公司的董事长?”和自己本业有关的事,朱慕凡绝不会漏听。
“没错,有什么问题吗?”
朱慕凡笑容可鞠的解释:“是这样的,我在法国也是从事有关服饰方面的工作,我们公司对台湾的市场很有兴趣,派我来考察。但我来台湾的时间不长,对台湾的服饰市场并不熟悉,所以,想多方打听看看。”
目前他还不想让人知道他真正的身份,以免引来不必要的困扰,所以只能先这么说。何况他当初回台湾来的目的,根本不是开发台湾市场,而是──
唉!不提也罢。自从认识爱丽丝之后,他就尽量避免想到自己当初的来意,尤其在听了爱丽丝和柳浩风的故事后,就更提不起什么为好友报复的念头了。
“原来如此。”麦可想了一下才说:“我看这样好了,改天你跟爱丽丝说说看,由她出面替你们介绍最适当不过了。”
“好主意。”
“只是──”麦可不禁眉头深锁,“要爱丽丝带你去见桑若辰恐怕会有问题。”
“该不会又和柳浩风有关吧?”
麦可点点头,“自从爱丽丝重新振作后,在桑若辰的默许下,她搬出桑家一个人住。她尽量不去接触与服饰业有关的一切,以免触景伤情,又想起和浩风在一起的种种,所以──”
“既然如此,那就根据你知道的说说就好。”
麦可点点头,很乐意的说出自己的看法:“我比较清楚的只有和‘卡汶’及‘梵雅’两家有关的事,所以就拿这两家说说吧!‘卡汶’和‘梵雅’的竞争一直很激烈。两年前,卡汶──也就是爱丽丝他们的公司因为有著名的铁三角,聚集了许多高手,所以那时候卡汶可以说是较占优势的。但自从浩风死后,卡汶适巧发生一连串的问题,因此有逐渐走下坡的趋势。
梵雅公司就恰好相反,正当卡汶陷入低潮时,梵雅老问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女婿陆续学成归国,他们个个都是学有专精的专才又很上进,所以梵雅可说是一下子多了四个生力军。在父子两代共同努力下,梵雅的名气在这两年来,逐渐超过卡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