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三怪 子纹
──娟娟、芝妏、蓝蓝香
真是累人!终于把逃婚新娘系列给“搞定”,想当初,去年十月中出了之一,到
今年三月中出了之三,隔了──五个月,应该是五个月,子纹自认自己算术还不错,
其实想想也真是快,五个月出了三本书,真是需要鼓励一下,自己竟是如此勤奋用功
的学生(相信这话若让“某些人”看到,肯定会捶心肝),不过子纹我就是这样,耍赖功
夫一流。
在写逃婚系列之三时,有段小小的插曲,就是亲爱、美丽、活泼又大方的娟娟(有
点恶心,但是毕竟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总要夸她一夸,让她乐一乐),她邮寄给我三
十四卷灌篮高手的录影带,让我一把眼泪、一把鼻涕,感动不已。
不过,感动归感动,我还是要说──其实我这本书会如此晚完成,其实她也要负一
部分的责任,这么说自己似乎太过分了一点,不过──这也算是实话,所以,娟娟──
你就帮我背个罪过吧!不过下次若还有“好东西”,可不能说不借我哦!
娟娟她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她是新月学校的模范生,不管是交稿、买
书方面,她都是抢第一,我想有了她,我就可以迟点交稿了,不如干脆,以后我若把稿
件给Delay……就拿她的递补好了,反正她是模范生嘛!赞成的请鼓掌,全部的人都在
鼓掌,因为目前只有我一个人,所以我一个人就代表全部人,真太愉快了,不过我相信
一定有更多的人说我在作梦!
前一阵子因为徐姊的生日,上台北去“狂欢”了,玩大老二玩了一整夜,让刘大姊
姊芝妏不停的输牌、洗牌,不过子纹却在最近收到一封信,指责我和娟娟不应该跟芝妏
玩大老二,欺负她这个“五0年代的大姊姊”,在此,我要替自己和娟娟大声喊冤,真
的是冤──枉──谁欺负她来着,我才被她欺负呢!她最近竟然坚持要我请她吃牛排,
而且还坚持要台塑牛排,有看过这种人吗?脸皮如此之厚,可怜的我,在她的“淫威”
底下,只好忍痛点头答应,所以到底是谁欺负谁,现在可昭然若揭了吧!
更甚的是,我也不过提了一下要去她的小窝借住一宿,她竟然索价“两万元”,天
啊!两万元,真不知道她家是镶金还是镶银,竟然要两万元,不过她跟我澄清过,她是
要拿两万元去买沙发床,我去她的小窝时,我就有床睡了,听了还算安慰。
只不过就算是我拿钱给她买沙发床,我去她家时,还是只能睡她的床,因为她说,
两万块买的沙发床肯定比她原本那张床舒适,意思就是──我出钱,她享受,真是欺负
国家栋梁;我现在就可以斩钉截铁的说──芝妏“大”姊姊,多写稿,白日梦少作,就
算是我要去你家小住,我也不会给钱的,反正我有你家的住址,我自己瞎蒙也要找到你
,你等着我,我来了!
P.S目前我们的芝妏“大”姊姊正在寻找MR.土豆,请各位善心人士帮忙寻找,
若事成之后,一定大大向你道谢,就请娟娟──送你(你)一个香吻。
其实还有一个人我不太想写的,因为我没有连络她(因为子纹我很有良心,在写这
篇文章之前,已经事前就先打电话告知了对方,唯独她,因为同处闭关写稿阶段,所以
没有事先知会她,所以在心中衡量着,不知道该不该写,但是,我们美丽的娟娟告诉我
,一定要把她给说出来,所以我──对不起,兰兰,要怪去怪娟娟好了,别怪我,我是
“无辜”的。)。
她就是乔南仪,其实大家都不知道,她这个人很懒,懒得跟只猪一样,每写完一个
章节就要休息、庆祝个两、三天,殊不知,这种写意的生活,令多少人眼红,有人是羡
慕得眼红,有人是气得眼红,不过呢!我是不太好去说这种日子好不好,原因就是,前
几天她竟然大方的送给我,她个人的大作,总共有七本之多,真是太崇拜了,毕竟子纹
目前上市的作品也不过差不多这个数字,不过我这个人很讲究公平原则,所以我就大方
的送她──两本书,7:2其实也没差多少,对不对?
回头一看,才发现自己这次的后记写了好多,多到令自己“怵目惊心”,因为我很
怕被人秋后算帐,不过我还是要老实说一句,第一次觉得写后记可以如此的愉快,揭人
隐私的感觉真是──快乐的不得了,不过我年纪尚幼,说错话的地方,还请上方所列“
罪状”的主人原谅,因为年纪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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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浪漫情怀
★书籍编号:074
新想法
神奇婚友社之五,子纹写了个外表粗犷但却心细如发的男人,这男人多多少少夹带了些子纹心目中认为当代男人该有的体贴多情。
在台湾这个父系社会中,男人不做家事似乎是天经地义,但若有一个在外头替家庭打拚,回家还替你做家事、煮饭给你吃的男人该有多好?!
可惜的是,这种男人少之又少,倒是笨女人很多。有许多职业妇女,辛苦了一天,回家依然有忙不完的家事要做,忙得跟个陀螺一样,幸运点的,老公还会感激疼惜,倒楣的话说不定会被用一句黄脸婆给扫地出门。
所以人还是多爱自己一点的好,什么都是假的,只有自己了解自己要的到底是什么,外界的人怎么看不重要,重要的是不伤害人,对得起道德良心与自己,这就好了。
婚友社写得有些倦了,跟徐姊谈了面临的情况,徐姊同意我休息一阵子,写另外一个系列,但在昨天睡觉时,我脑袋突然冒出了个念头,我想写一个女大男小的故事。
隔天一起床,看完我的股票,立刻打电话给徐姊,告诉她我的想法。
徐姊说——可以,但是女的不能大男的太多。她给我的差距是三岁,但我设定的年龄却是差五岁,徐姊不认同,还叨念着说,如果差五岁,那男的三十五岁时,女的不就四十岁了吗?
话是这样没错,但我写的是他们年轻的故事,我又不会写到十几二十年后,所以那根本不重要,就好像白雪公主和灰姑娘的故事不就是停在与王子结婚快乐一辈子吗?谁会想到白马王子可能外遇,而灰姑娘之前只要打扫一栋房子,结婚之后却要打扫一座城堡呢?可是徐姊却发挥了她身为编辑大人的想像力,坚持未来男的三十五岁,女的就四十岁了的理论,认定女主角的年纪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