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呵呵呵……
又见面了。
先容我在此向大家鞠个躬,问声好。
这么宜人的三月天,大伙儿是该有好心情的!
沙红罗与楚朝歌的故事,是这个系列的第三本作品。
正常而言,在撰写系列故事之初,书中数位主角的个性早已稍具雏型。动笔之始,虽说没有乍写新人物的欣喜,不过重新开始另一则新故事,重新酝酿出男女、王角之间更多的心情点滴,却也是件让人大感痛快的事。
若说“冷漠”及“善良”是前两本女主角楚冰和范青青所呈现出来的个性,那么沙红罗的“易怒”,就该是她的个性中很难忽略的一个特质。
聪明知你,当然知道人的性格不可能只有一面倾向,所以沙红罗可以易怒、可以冷漠,她自然也可以是温柔的——只不过她的行动模式,大体容易从“怒”字爆发出来罢了。我希望大家看完故事后,可以发现她的易怒其实是一种保护色,保护自已的心不受任何人伤害,毕竟她处在一个与众不同的环境中……
不过,话说回来,我——个却是在写完了这个故事之后,才发现沙红罗姑娘“怒气”的变本加厉与否,倚靠的是我家可接收到的噪音分贝高低。
此话怎说?
提笔之际,吾家门口的巷道开始铺起了红砖道(据说是里长争取来的德政)。我当然不排斥漫步在一处美丽的环境里,我不解的只是,为什么将道路挖成了满地泥泞之后,才突然放话说红砖缺货(此红砖乃为舶来品——难道国内生产的砖石不足以采用吗?疑问……)?然后,吾家门口的道路便崎岖不平地过了一个农历年。
我知道重建之前,一定要先有一番破坏。所以,当挖土机的轰隆声吵得我心浮气躁之时、当电钻器的吱吱声响弄得人神经兮兮时(把牙医诊所的音量放大到让人掩耳闪躲的音量即可)——
我,都忍了!
不过,书中女主角的火爆脾气可不必忍!
嘿嘿嘿……
总之,延宕了一个多月,典雅的红砖工程总算在三月上旬大功告成了。
那,沙红罗的拗脾气总算画下句点了吧?
当然变好了,因为故事总算写完了嘛!
而开始耳鸣的我,也开始得到了一些时日的宁静。
不讳言地,这本作品的撰写时间,比我预期地稍长……长了一些。若是门口的工程再多进行一些时日,我想,女主角沙红罗的个性是还要再粗暴几分的——她可能会到京城举白布条抗议!
写了这么多我与女主角的关系,那男主角呢?
男主角当然在书里面嘛!
快打开来看哦。
下一本写些什么?嗯,让我告诉大家——
在重新开始提笔新故事的今日,吾家巷口早上八点“准时”进行下水道挖掘工程……
我——的天!
第一章
老天爷——让他凉快些吧!楚朝歌停下疲累的脚步,拭去额上的汗,喝了一大口水。
今个儿也够邪门了!他才批完胭脂,正想回家喝碗清凉的绿豆汤,却因贪走捷径而迷失在这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枯黄草林之间。
楚朝歌挥走包袱上那几只迷路的蜜蜂花蝶,将袋中那堆脂粉、香丹丸裹紧了些。
“年轻人……”
啊?哪来的嘎叫声?楚朝歌回头看看满山遍野的杂草。这种地方不会有人居住吧?
“……轻人……”
亲人?他顺手捉了捉发痒的耳朵,确定他没有产生幻觉。
“有人在吗?举个手让我瞧瞧!”他将双手拱成圆筒状,用着大嗓门叫嚷着。
“我……在……”一道飘忽若鬼魅的声音,飘入他的耳际。
楚朝歌猛跳起身,大惊失色。
不会是什么千年树精要认亲吧?他捣着胸口,瞄了一眼大前方那棵三人手臂尚不足以合围的巨树。
“你到底在哪?再不出声,我走人了哦!”镇定心神后,他再度发问。
倒也不是他胆大过人啦,而是顶着一个灼烈的大太阳,怎么可能幻想出任何鬼魅的出现?
真要出来,他也不反对,阴风阵阵也好过烈日当空的酷热难当吧!
嗯……没人?楚朝歌脚步向前一跨。
“啊!”他尖叫出声,一根树枝不,是一只被晒成人干的手臂忽地扯住了他的腿。
楚朝歌瞪着那条从枯黄草丛中伸出的手臂,真被吓出了一身冷汗。
垂下视线,好不容易才在干涸的杂草间寻得一个趴在地上的身影。
是个老人——奄奄一息的老人。
“老伯,喝点水吧。”他好心地掏出水囊,把水递到老人手中。
无怪乎他一时片刻找不着人。
老人家穿了件与黄土同色的衫裤,晒了一身和树枝同颜的褐肤,蛇蝎行走于其上都不见得能辨认出此一躯壳为人,何况他楚朝歌乃一介眼拙凡夫是也。
老人家动了下身子,在啜了一口水之后,终于抬起了头——
天老爷!这个人究竟几岁了?
震惊过度的楚朝歌,嘴巴呆呆地张大了好半晌。
他这辈子还没瞧见哪个人的皮肤像这个老人一样层层折叠地似腌泡菜般,皱得看不出五官与年龄、皱得甚至分辨不出那双眼睛是张开抑或是紧闭。
“你……你是我的有缘人……”老人喘嘘嘘的话,听来只像一阵嗡呜——那喉咙活像被石子刮过一样。
楚朝歌抓着耳朵,好半天才弄清楚他的意思。
“您说啥有缘?”楚朝歌实在是不解其意。老先生这时候不是应该颤抖地伸出手对他说:救救我,我已经三天没吃饭了……
“有缘人。”老人家的声音宏亮了些,不过神智在楚朝歌看来仍是不大清醒。
“是啊!是啊!呵呵!”楚朝歌敷衍地干笑两声。
真要说什么有缘,每回都向他买上十盒水粉的郭府千金,和他比较有缘。
楚朝歌好心地把水又送到老人唇边。心下考虑着要不要把水泼到老人家睑上,让他清凉些?
“你看这个——”老人家眼睑上的层层皱折,连他看了都嫌重。
而他正努力地想撑开那层眼珠之上的重物。
帮人帮到底!楚朝歌一屁股坐到地上,好心地用手替他掀开眼皮——家有二老,出外时总会对老人家多担待些。
“老伯,你想让我看什么?”楚朝歌问。老人家的眼球已浑浊,毫无生气。
“这个……”老人颤巍巍地从草丛间拉出一个形似青铜器具的东西。
器具在阳光下反射出一种灿亮无比的光芒,刺得楚朝歌张不开眼。
他眼花了吧?否则怎么会以为那个东西冒出一阵红光?
“真漂亮。”楚朝歌眯着眼睛瞄着那个器具,赞美已经先行出口——走卖生涯养成他随口赞美的好习惯。
眨了两下眼,楚朝歌此时才真正看清楚这座器具的真正型态——
是一座鼎!
这该不会就是“她”要找的那座鼎吧?应该不是,她说鼎应该在京城之内,想来也不会落在野林中一名衣衫褴褛的垂垂老者之手。。
“这鼎真的不错!”这一句可就是楚朝歌真心的赞美了。他赏识过众多珠王簪车的慧眼,怎么可能有错!
楚朝歌倾身向前,眯着眼看清楚上头浮雕的奇花异草。挺有趣,鼎上所雕刻的花卉全是冒烟、喷火的姿态呢!
擅长“烈火掌”的沙红罗一定会喜欢这座鼎。
红色,向来是属于她的颜色。面容如火明艳,脾气更是爆烈似火。
在她不告而别之后,他对穿红衣的姑娘,总是多留心几分,却忘了自己这双俊俏的眼会引来多少误解,徒然扯来一堆不必要的纠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