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林沛书临近死亡边缘!
别误会!她不是病入膏盲,而是她的灵感枯竭了!
算一算,她已经足足两个月没有任何灵感去构思下一本书了!也许该是对笔引退、回南部找个人嫁了的时候。她二四岁了!凭着一股傻劲,选择了爬格子的生活,尽管有时会沦落到叁餐不继,但只要能继续写下去,她可不会后悔!
她是个小说家,应该算是个叁流小说家吧?!不是那种满纸长篇大道理的作家,也不是什么艺术工作者,她只是一个爱幻想的故事编写者,为许多小女孩、大女孩、女人编织美丽爱情。不过,她已经足足有两个月的时间没开工了!荷包里只剩几张红色的纸钞,眼看下个月又要铁挨饿了!
她懊恼的大叹口气。“都是他啦!”她忍不住地抱怨起来。
两个月前的某一天,她才刚到出版社交完稿,当天晚上就接到来路不明的电话,对方尽讲些恶心巴啦的话!也不知是从哪一部叁级片里学来的超级烂台词,不但一字不漏,另还加了些“料”,简直令她翻胃加肠子打结!自那天起,每晚她都会接到他打来的电话,更可恶的是,她的信箱里天天有封“情书”准时报到!上头没有贴邮票,也没有署名,这可把她吓死了!
电话可以不接,可是信呢?信也可以撕了不看,可是上头没贴邮票,摆明是那个变态人自己送过来的,谁知道下刻他还会搞出什么花样——
她所有的灵感就这样“夭折”了!
她无聊地坐在高脚椅上,透过望远镜看着窗外的街道。
这是她唯一的生活乐趣,也是灵感泉源,说不定还能让她看到是哪个变态人有事没事专搞花样来缠她,根本是缠错了人嘛!
也不是她贬低自己,台湾美女还没少到连她都能榜上有名,要骚扰也要找个像样点的嘛!会找上她八成是眼睛脱窗加糊了“螺仔肉”!
她是属于丰腴那一型的,但可不是肥胖!只是天生骨架大,看起来丰腴了些,加上前阵子懒得整理那一头长发,干脆上美容院剪了个西瓜皮发型,看起来乱得像学生一样,但也仅止于此嘛!眼就是眼,鼻就是鼻,嘴巴呢,当然不会是樱桃小口,甚至还有些宽,五官一组合起来,说不出哪里出色,普普通通,就跟一般女孩一样平凡,缠她干嘛?难不成见她孤单一人好欺负?
轻叹口气,也许搬家才是上上之策!不过这里的房租出奇便宜,她才不舍得搬呢!
一万个不舍得!
她都快穷呆了,哪里还有能力搬家?没餐风宿露就该偷笑了,唉——
她眼睛忽地一亮。
“我的天哪!”她睁大眼睛低喃。
透过望远镜,她竟然看见了一个金发帅哥!
她更努力、更用力地猛瞧着。
在街对角的一栋出租公寓前,赫然出现了难得一见的外国帅哥!很帅很高,简直是众女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嘛!她拼命地睁大眼,难得有洋人长得这么帅这么斯文,反正很顺眼就是了啦!看多了那种粗犷型的,换换口味也不错,说不定他可以为她带来灵感……
嘿!那不是住在这附近的女学生吗?
林沛书皱起眉头,看见那帅哥远远跟在沈如侠后头,心头着实纳闷不解。不过,管他的!只要有新鲜事让她看就好了!她才不会多管闲事的去探究!那个女学生她熟得很,只是不知她姓啥叫啥。
一时之间,林沛书的脑袋瓜子里,千奇百怪的想法猛出笼,还来不及拿笔速记,忽地看见那金发帅哥正朝她这边望来,好似已发觉她的存在,凌厉的眼神让她吓了一大跳!非常不幸地从高脚椅上跌落下来。
可能吗?
她抚着心口,大口大口地喘气。
吓死了人!她还以为他真的看见她了呢。
这里是五楼,照理说应该不会被发现吧?她揉揉摔疼的屁股,愈想愈不可能,他怎会发现她呢?他又不是千里眼,再者,她是躲在屋内偷看,又不是光明正大的站在阳台上。会发现她?打死她她都不相信!她满意的接受自己推理出来的结果,不过,不敢再用望远镜偷窥了!也无关紧要了啦!反正找到灵感了嘛。
不过,改天还是得去跟那个女学生说说,免得那个金发帅哥万一是个变态,那可怎么得了!现在的坏人可不会在脸上刻着“我是坏人”四个字!尤其外表斯文,骨子里说不定早坏到极点了。虽然只是点头之交,但还是提醒她一下好了,免得恶梦成真,还是早点防范些来得保险!
想归想,她还是不太敢再用望远镜偷窥,万一那家伙真有千里眼,找上门来,她一个单身弱女子就真要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每回想到这些,就觉得还是找个人嫁掉算了!起码有个人壮胆,若有事,先推他出去观望一番再说嘛。
唉!她叹口气,也许该是听从母亲劝告,回南部相亲的时候了!
□ □ □
春末的午后,暖暖的太阳再加上和煦的春风,最是睡觉的好时机!无论是上班族、学生族,无一不向周公报到,就连开巴士的司机也会在等绿灯的当口,让瞌睡虫缠上身——
当然,遭到瞌睡虫侵袭的不仅于此;位于市中心的“龙氏征信社”大概也成了瞌睡虫的大本营。看官仔细瞧吧!征信社里头合伙人兼职员不过叁人,却个个瘫在酒红色的沙发上,两眼半合,像是刚沉浸入暖阳的诱惑之下,禁不住的垂下眼皮,放松紧绷的心弦,沉醉在瞌睡虫的爱抚之中——
是因为太轻松没事做的缘故吗?
当然不!
别看“龙氏征信社”成立只有一年的时间,成员也不过只有叁人,但短短一年里,他们接下的案子或大或小,可不下百件,让北市其他征信社好生吃味,还有喝西北风之虞——
不过吃味归吃味,要是谈起“龙氏征信社”当初创业所历经的“惊险”过程,包你说上叁天叁夜也不烦,话说——委托人首次进“龙氏征信社”,见到空荡的办公室里仅有叁个高大的男人懒懒地躺在沙发上,一副快饿死的惨样,本想掉头就走——毕竟一家征信社里只有寥寥叁人,还有得混吗?
若不是叁人齐心合力,用剩余那股力量拖住委托人,让他见识到“龙氏征信社”的电脑作业,只怕这回他们叁人早饿死在办公室里了呢。
所谓的电脑作业,是人力不足下的产物,是科学天才(他自封的)——龙皋,私自接通大至调查局,小到市井小民的家用电脑,举凡台湾黑白两道的资料库大概全让他给连线在这台电脑里了!最近他还闲来无事,试图破解美国五角大厦的密码,窃取其中极机密的资料档案。不过,这真的只是他闲来无聊时的一项娱乐而已——
总之,在能力受肯定、信用好、迅速破案的叁大保证之下,一传十,十传百,天大的难事交给“龙氏征信社”准没错!
虽然,台湾百分之八十以上的案子不外乎捉奸、查人行踪,似乎有些大材小用,但“龙氏征信社”一向是来者不拒,例如今天——
才刚解决掉上一宗贩卖人口的case,下午就又进了另一宗小case。
拒绝吗?
当然不。
身为“龙氏征信社”的龙头老大,龙瑾有权决定由谁扛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