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门庭闻言,哧地笑出来。
“聂兄,你大可放心。你虽相貌出众,身材也很……异样的好。但,小弟我,看见你完全没有任何的心动,怎么会胡思乱想呢?”
“……也对。”聂拾儿很酸地说:“就像我对你一样。你看起来就像蜂蜜水一样甜……不,我的意思是说,从小到大我最讨厌吃甜食,所以,就算你像×××,我也只当你是兄弟!”×××动消音,他绝不会说出来,那实在太丢人了。
长期的通信,西门庭多少了解他无厘头的性子,也不主动追问,只觉此人有趣又好笑。
“咱们已经离开三、四天,宫家应该不会再追上来了吧?”
“唔,天底下又不是只有我这个男人,没必要再追上来吧?”聂拾儿嘿笑两声。
“那么,聂兄,你还有许多事要忙吧?”
“那当然,我人缘这么广,每天被追杀,不,我是说,还有许多事等着我去做,好比我得上白云山采天蜴草,那种药汁对人皮面具有很大的帮助,我说了你也不懂;我还得去松竹书院探探我师父,还得寻找我那个不知道哪儿去的小护卫……”
“就是你在信里提的,你十三岁那年终于逃亡成功的护卫?”西门庭兴味十足地问。
“耶,挺之,你记我的信记得这么熟?不亏我连你第一次寄给我的信都背得滚瓜烂熟呢。”
西门庭绽笑:“都五、六年了你还能倒背入流,那背出来我听听。”
聂拾儿面不改色,立刻转移话题很快地说:
“说起我那个混蛋小护卫,明明说好不管谁先从师父眼皮下逃出去,一定会救另一个。没想到那混蛋,竟然弃我于不顾,从此再无下落。”他咬牙切齿。“等我找到了他,嘿嘿嘿——”
“你家挺特别的,人人身边都有个保护者。”
“我也觉得奇怪,八成是咱们的爹觉得儿子太珍贵,对了,我记得你也提过你排行老六,好像也挺特别的……我想想,你家、你家……”
“在南京城。”西门庭很好心地补上:“我是义子。”
“我想起来了,你在信上提过,你家那个病人膏肓的小弟才是西门家的亲儿嘛。”
西门庭微微一笑:“他现在已娶妻,身子也一日好过一日。”
“哦哦,那么你也不见得一定要在民信局做事了。”
“做习惯了。我大哥这一年也常寄信来叫我回老家,可以帮他跟三哥管生意,不过我心知没那个能耐,就拒绝了。聂兄,既然你还有事要忙,那我也不多打扰你,等雨停了,我想我们还是分道扬镳吧。”
“耶?我不是说我陪你去负荆请罪吗?”这么快就想抛下他,太狠了点吧!
西门庭笑道:
“此去一路北上,就可以到老顺发。我家老板对咱们都不错,少了一匹马,他不会在意,最多我赔一半。”
说得这般无情,聂拾儿心里恨得痒痒的,尤其见火温将他的脸、他的头发逐一烤干,蜜色的脸颊有两抹温热的淡晕,心里更是……好痒好痒,当然是用恨痒的。
“你性子像风,喜欢独来独往,虽然交友广阔,可是你并不在意友情的长短,算是一个活在现在的人吧。”
聂拾儿微愕,道:“你怎么知道?”
“你在信上写的啊。”他面不改色道。
他有写过这种话吗?聂拾儿眯眼,然后很快死皮赖脸地:“我可不管,我非要跟你上老顺发看看。咱们是兄弟,我若有麻烦缠身,一定也不放过你。”
西门庭闻言,好笑地摇摇头,也没有再坚持下去。就算他坚持,也没有多大的用处吧。
※ ※ ※
叮叮咚咚,雨声微微惊醒西门庭半梦半醒的神智。他掀了掀眼皮,瞧见火堆微弱,庙内一片温热……他低头一看,原来自己身上多披了一件外衣。
他坐起来,环视庙内,全无聂拾儿的踪影。拾儿的外衣仍在,百宝箱也在,人八成去解手,他这两天像吃坏肚子似,逮到机会就去解放。这么忖思的当口,破庙前后来了两名男子避雨。
西门庭一看,暗叫不妙,不动声色地将聂拾儿留下的外衣缓缓放下。
先走进门的是一名剑客——西门庭也只能用剑客来形容。他对江湖的印象只限于聂拾儿的书信里,实在想不出一名佩带长剑的男人还能叫什么。
这男人一进破庙也不到火堆旁取暖,直接挑了角落坐下,闭目养神。
重要的是,进来的第二人正是宫万秋。
他暗暗苦恼。原来聂拾儿说的也是假话,宫家的人根本为了新姑爷,天涯海角也要追到底。他只能庆幸自己与宫万秋打过照面时,并非以真面目示人。
他默默觑了那剑客一眼,料想宫万秋与那剑客只是同时进庙躲雨,互不相识。
那现在可怎么办?
等拾儿回来?还是他先冲出去?若他这么闯出去,必会引起注意。思量半晌,最后决定当作无事地待在原处。
异样的视线落在自己的脸上,他不动声色,依旧当作没有感觉到这辣人的视线。
“公子一人在此躲雨?”有人开口了,逼得他不得不抬起眼来。
是宫万秋问的话。
“嗯嗯。”
“公子可曾见过两名年轻男子?一名白肤青年,神色狡猾古怪;一名肤色……跟你一般。”
西门庭听到最后那句,心吊得老高,清秀的脸摇着。“我没见到。”
“是吗?公子若见到这两人,可要避得老远。这两人是江湖淫棍,不论男女,都惨遭他俩毒手。公子长得这般清秀,可要小心谨慎了。”
“多谢兄台提醒。”西门庭抿嘴微笑。
宫万秋仍目不转睛地打量他,完全不将另一名避雨的剑客放在眼里。“不过公子也可以放心,我专程追出来,就是为了斩草除根。”
西门庭听他说到最后,仿佛一字一字充满恨意。他暗叫不妙,原以为宫万秋是为宫家小姐来追夫,最多也不过把拾儿拳打脚踢一番再扛回宫府,如今看来,分明是打算来个毁尸灭迹,让宫家小姐再也找不着拾儿……男人的妒忌更可怕啊!
西门庭见宫万秋缓缓抽出背后的长剑,再度暗暗叹气。细小的汗珠滑落颊畔,他虽然称不上手无缚鸡之力,跟普通人打架也不会输,但对方若是个练家子,剑一出,他大概真会玩完,尤其宫万秋的眼神充满了杀气。
他这条命,有九成九是笃定送给了拾儿吧。
“看过这两名江湖淫棍的赵嫂子曾提,一般肤色偏沉的男子,长相即使俊俏,也多属阳刚,但那名肤色像蜂蜜水的青年,生得纤细,乍看之下,有七分像女子,再一细看,浑身上下透着优雅,很显然,这人必定是少见的男子,赵嫂子才会如此印象深刻。我本以为,一个女人家的形容有多少帮助?没有明显特征如何认人?今天一看,才知道她形容得真好。”
“……我从不知我这么特别。”西门庭微微泛着苦笑。
“他呢?”
“早就分道扬镳了。”
“死到临头,你还顾及他,不亏为他的生死至交。”
生死至交?舌根苦意更甚。他可从来不知道一句“生死至交”竟然得拿性命来换啊。
这时,宫万秋终于看了那剑客一眼。他见多识广,多少看出这剑客冷僻孤傲,绝不会多惹是非,但为防保险,他仍问道:
“这位兄弟可会插手?”
那剑客连张眼都没有,对于西门庭而言,宛如等了一炷香那般久之后,剑客才冷淡地应了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