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七百多岁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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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最常跟在我身边,”风舞代其他的人说:“你都这么说了,她们哪里还有出声的余地?林小姐,春水自小与我一起长大,放肆惯了,你可别见笑。”

  哇,这位赵大小姐还真多礼,所幸还没到什么都要依规矩来的地步,否则仙龄一定早就逃之天天了。

  问题是:无端端的闯错时空,被炸到宋末元初的“古代”来,她又能逃到哪里去呢?

  搬演“唐山过台湾”?不对,不对,那是清朝的事,就连台湾得“福尔摩沙”的美名,也还得等到明朝。

  “林小姐,夏雨说错什么话了吗?怎么你频频摇头?”

  仙龄回过神来,乍见夏雨一脸忧色,赶紧解释道:“什么?没有,你没有说错什么话,是我自己想事情想得出神,抱歉。”

  “唉呀!林小姐,你太客气了,怎么跟我这个下人道歉起来了呢?”

  下人?老天,不成,再怎么说,自己都不适合活在古代,虽然心情稳定以后,仙龄发现她并不恐惧,也不排斥这里的日常生活,甚至还产生出一股莫名的熟悉感,但她还是想“回去”,回“未来”去。

  至少在未来的台湾,没有人会成天在她身边跟进跟出,动不动就自称“下人”或“奴婢”。

  “夏雨,你可不可以帮我一个忙,直接叫我仙龄?喊林小姐,实在很敝扭。”

  夏雨一听,马上大摇其头,看得仙龄都快要眼花起来。“不成,不成,大小姐说林小姐的父亲生前既然也是个儒者,那么身家必定也高尚清白,不同于凡俗,所以我们要把你当成是她一样的来伺候,绝对不可以怠慢。”

  是,她是说过自己的父亲是个读书人,但读书识字在国民教育普及率几达百分之百的台湾,根本就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大事,想不到“改朝换代”,反而成为值得夸耀,并赢得敬重的资历。

  想到这里,仙龄不禁又想叹气了。“那是凤舞良善,但我实在不习惯被人‘林小姐长,林小姐短’的,这样好了,在众人面前,你称我为林小姐无妨,私底下,你还是喊我仙龄好了,就算是我拜托你的!”

  夏雨先是露出一脸的为难,半天以后,才涨红了脸,像猫咪一样的叫道: “好吧,仙……龄。”说完以后,还立刻垂首敛目,一副静待处置的惶恐模样。

  “好,好,好,”仙龄却拍手说:“太好了,夏雨,你不觉得直接叫名字,比较亲切,也比较轻松吗?”

  “呃,嗯,或许吧。”这位小姐真的是有些奇怪,看来她们四个一早在她昏迷不醒时,称她为“怪小姐”,还真是一点儿也不错。

  “对了,夏雨,你们小姐把蒙军神箭手的未婚妻掳来,是想跟他谈谈条件吗?”

  “什么神箭手?哦,你是说那个‘篾儿干’啊,林……呃,仙龄。你知道‘篾儿干’的意思吗?”

  废话,我当然知道,我的蒙古语可是跟妈妈学的呢,虽然经常偷懒耍赖,但听得懂七成以上,倒还不成问题。

  “这个……这个嘛,对了,你忘了我是在北方,是在汴京土生土长的人了吗?蒙语自然懂得一些。”

  “原来如此,我也听说那个妖精的未婚夫残暴成性,一手箭术,更不晓得射死我们多少无辜的百姓,以前还一直以为那个怪里怪气的‘篾儿干’,就是他的名字哩,今天才晓得那只是他的外号。”

  篾儿干的确是射箭能手的意思,但除了原本的字意以外,后来也衍生出“贤者”或“聪明人”的意思,照这样推论起来,凤舞想对付的这位篾儿干,绝非等闲的人物,以他的未婚妻做为要胁,难道真能换来他的屈服?

  不,绝对不可能。

  “我们大小姐捉那个妖精来,不是为了要跟现在占了我们赵府园子的篾儿干谈判,也没有要要胁他的意思,而是想要……想要……”

  见夏雨神色有异,仙龄知道这其中必定有更深的隐情,便往下追问道:“凤舞想要怎么样?”

  “想要李代桃僵。”

  仙龄顿觉脑门轰然一响,浑身大震,随即扣住夏雨的肩膀逼问:“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我说我们大小姐之所以会捉那个妖精回来,是想代替她嫁给篾儿干,为父报仇。”

  仙龄放开夏雨,开始在室内踱起步来,报仇?凤舞不知、夏雨不知,甚至绝大部分的宋朝遗民都还不知道的事,是宋朝已亡,打从宋恭帝递上降书开始,在蒙古人的心目中,便视宋朝已亡,从今以后,是大元帝国的天下了。

  而“史实”的确也是如此,那已经是任何人都挽回不了的事实,但这些“历史”,都只有她一个人知道.更要命的是,就算她有舌灿莲花的口才,恐怕也无法说服凤舞接受国家已亡的情势,而甘做元朝的顺民。

  “夏雨,你们为什么一直称那位篾儿干的未婚妻为‘妖精’?”

  “因为她的确是妖精啊,黑色的头发,却配上了一双绿色的眼珠,皮肤还自得像雪一样。”

  黑发绿眸,那可是曾经赢得许多届世界小姐的美女类型哩,仙龄自己也一向认为黑发绿眸的女人,要比金发蓝眼的洋娃娃漂亮。

  “她不是汉族或蒙族人。”

  “不是,听说是‘色目人’。”

  仙龄停下脚步,苦苦思索着,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为什么以前爸妈一论正史、一讲轶闻时,自己就不肯专心一些的听,用心一点的背呢,还时常自鸣得意的说,只要是元朝一代的历史,什么样的难题都考不倒她。

  色目,是因为他们当中有许多人保存了祖先白种人绿色、蓝色和灰色的眼珠子,而他们的祖先或称“回鹘”、“龟兹”或更早的“高昌”,曾对金朝效忠,也曾成为西辽的一个属国,但在成吉思可汗征服了乃蛮,兵力拓展至今日的新疆北部后,西州回鹘的君主便和西辽断绝关系,做了不与蒙军对抗,直接向成吉思可汗上表归顺的明智抉择。

  后来同一位君主又自愿要求成为成吉思可汗的第五个儿子,成吉思可汗欣然同意,赏了一位公主给他,招他为驸马,从此成为皇亲国戚的他,便做了成吉思可汗继续西征时的先锋,经常统兵一万人。

  在元朝时被称为“色目”的他们,地位远在华北的“汉人”和华南的“南人”之上,仅次于“蒙兀”本族,而且世世代代,与元朝的中央政府,始终保持着友好的关系,几乎每一代都有君主和元朝皇室的公主联姻,也因此一直都是元朝皇室的表亲。

  这一族人,便是今日的维吾尔族人。

  仙龄心中浮现的第一个念头,就是金庸笔下的那位“香香公主”,虽然在正史的记载上,都只有蒙古公主“下嫁”色目族君王,而没有相反的情形,但能与也可称为波斯人的女子联姻,这位篾儿干看来非但在蒙军中官阶不低,恐怕在蒙族中的地位,也是非比寻常的。

  他究竟是谁呢?

  而他的这位未婚妻既然是波斯人,凤舞又如何能够——?

  “夏雨,篾儿干的未婚妻既然是异族的女子,凤舞代嫁,难道就不怕被揭穿识破?”

  “不怕,因为他们从来就没有见过面。”

  “从来就没有见过面?”仙龄对着猛点头的夏雨说:“但问题仍然不少,比如说这个色目女子一定只会讲他们自己的语言,还有她的身分想必不低,难道身旁不会有随从侍卫,或者家仆丫头什么的,想要代她嫁给那位篾儿干,我看根本就是个法定会失败的大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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