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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页

 

  “你与我在一起,也不快乐?”

  “承钰,你是我生活中唯一的安慰。”

  “是吗,唯一的?马小姐呢?”

  他怔住。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

  “谁告诉你她姓马?”

  我不出声。

  “你不要碰她,知道吗?”

  我大大地觉得委屈,“你保护她,而不是我?”

  傅于琛冷笑,“我太清楚你的杀伤力。”

  “我——”

  他已站起来离开,不给我机会分辩。

  我怒极,伸出脚大力踢翻茶几,茶几上盛花的水晶瓶子哗啦一声倒下,打在地上,碎成亮晶晶一千片一万片。

  傅于琛没有回头看我。

  他有他的忍耐限度,我过了界限,自讨没趣,乏味。

  我们时常三两天不说话,僵着,直到他若无其事地与我攀谈起来。

  这次我一定会认真地得罪他。

  他愈保护马小姐,我愈不甘心。

  第二日就约邓路加出来。

  随便地问起他的家世,在一杯冰淇淋时间内,他说了许多许多许多。

  三个姐姐,他是独子,全是同胞而生,自小疼得他什么似的,他最早学会的话是“弟弟真好玩”,因为人人抱他在手,眯眯地笑,说的全是这句话,祖父母、父母、叔叔、姐姐、店里的伙计,都争着宠他。

  这时不得不承认邓路加本性纯良,他并没有被宠坏,待人接物非常稳重,一点没有轻佻的样子。

  姐姐送的跑车,不敢开出来,怕父亲说他招摇,可见家教是好的。

  傅于琛想把我嫁入邓家。

  但是,循规蹈矩的男孩子只能娶规行矩步的女孩,周承钰是裁坏了的衣服,再也不能翻身。

  “愿意见家父家母吗?”路加问我。

  我摇摇头。

  什么都没有做,已经心虚,伯父母像是照妖镜,邪不胜正,无事不登三宝殿,见来作甚。

  我有种感觉,这一关不好过,傅于琛有些一厢情愿,他偏心于我,对我另眼相看,所以认为邓家的长辈也会如此,多么天真。

  与伯父母见了面,如果他们问“傅小姐,怎么令尊不与你一起”,我怎么回答?说“我不姓傅我姓周”?

  一下子就拆穿了西洋镜。

  “在想什么?”路加问。

  “没什么。”

  “总觉得你有时会像元神出窍似的,不知飞到什么地方去。”

  我微笑,“一飞出去同梦魔皇大战三千回合。”

  路加大笑起来,他说:“再也找不到一个比你更有趣的女孩子。”

  但在这表皮下,周承钰是一个极度欠缺安全及悲哀的人。

  路加握住我的手,“我要等你长大。”

  “我才不要长大,永远做十五岁多好。”

  “你不像十五岁。”

  痛苦塑造性格,路加也不像二十三岁,很多时他比我幼稚。

  陪他说了那么久闲话,渐渐进入正题。

  故意不在乎地说:“他们好似已论到婚嫁。”

  路加一怔,随即想起来,“你指傅先生同马小姐。”

  “嗳。”

  “没有这么快。”

  “你怎么知道?”

  “公司里同事都这么说,马小姐家里不大赞成。”

  这倒是一宗意外。

  居然会有人嫌傅于琛,我想都没想过。

  “但他们几乎已经同居。”

  “嘘——”路加将一只指头放唇上。

  在那个时候,同居还是很难听的一个名词,太丑恶与不名誉,社会上只有少数人才会有胆量付之实践。

  路加面孔都红了。

  “马小姐算是好出身?”

  “她们家是生意人,据说母亲极为反对。”

  “小姐年纪也不轻了吧。”

  “好像有二十七八了。”

  “怎么没人要?”

  路加看着我微笑,“你对马小姐的兴趣真大。”

  “她有机会姓傅,你能怪我太关心?”

  “傅先生结过一次婚,又有——”

  我给他接上去,“又有一个私生女,所以马家对这头婚事并不是太兴奋,不过越拖越是糟糕。”

  路加只是微笑,不肯再说下去。

  我问路加,“女人到了三十岁尚未结婚是什么样子?”

  “我不知道。”

  我们两人都不认得三十岁未婚的女性。

  “一定很仿徨。”从来没想过自己也会到三十岁。

  从来没想到,每个人总会到三十岁,除非在二十九岁那年死了。

  三十岁对年轻人来说,是人类年龄的极限,一过这界线,会变成另外一种生物。

  说得紧张,不禁与路加投机起来。

  一时不觉,与他做了朋友。

  他很有德行,虽然非常想讨我欢喜,但想在他嘴里讨得独家新闻,并不容易。我猜想他也知道得不多。

  最后,他给了我很好的忠告:“我看你对这件事是非常担心,为什么不请傅先生把马小姐正式介绍给你认识呢,有什么活当面说清楚,岂非好过放在心中揣测?”

  世上哪有这么简单的事,倘若有,也不会叫周承钰遇上。

  “我愿意亲自见她,你肯否为我扯线?”

  “这不大好吧,我是外人呢。”路加犹疑。

  “他不肯给我们两个人见面。”

  “傅先生这样做,也许有他的意思,我不方便干涉他的家事。”

  我叹口气,看着他。

  路加略为不安。

  “这样吧,马小姐到傅氏大楼的时候,你通知我一声,也就完了。”

  他还在沉吟。

  我伸出双臂,生气地把路加推出去,“走走走,举手之劳都不肯,这样的朋友要来作甚,还天天跑来坐着穷耗时间,叫我不能做功课。”

  他急了,“好好好。”

  我放开双手,吁出一口气。

  路加所能为我做的,也不过是这么多,以后一切,还是得靠自己。

  路加总共替我报过两次讯。

  一次人在学校里,他没把我联络上。

  第二次是周未,接到路加的电话,立即赶去,到了傅厦,他在会客室等我,有点生气。

  他说以后都不会再帮我做这种事了。

  可以猜想的是他一生光明磊落,家教黑白分明,他从没见过阴暗的一面,即使是打一个电话报一声行踪这么简单的事,已令得他有犯罪感。

  他这副纯洁的头脑叫人妒忌。

  我急急向他道谢,在走廊中,看到马佩霞。

  这是种直觉,写字楼中那么多人,但一眼就知道她是她。

  当时名牌还没有把本市堆垮,只觉她把一套套装穿得得体好看,而不是什么牌子,十分显真功夫。

  她高大白皙,挽着一只嘉莉斯姬丽式手袋,脚上一双斯文的密头高跟鞋,打扮自有她的气度,并不跟足时下疯狂流行装束。

  奇怪的是,她也朝我看来,仿佛认识我的模样。

  我趋向前去,“马小姐?”因为在赵令仪身上成功过一次,这次特别有信心。

  “你一定是承钰。”她微笑。

  意外。

  “于琛常常说起你。”

  啊。说起我?

  “难得你也在这里,来看路加是不是?”她笑着,“要不要把他叫出来请我们吃饭?”

  第一个回合就不知如何招架,她连路加都知道。

  “我想咱们俩先去喝一杯咖啡。”

  马佩霞问:“就我与你,路加也不让去?我知道一个地方,来来来。”

  马佩霞同赵令仪是完全不同的女性。

  我没有好好的准备,轻敌。

  此刻反成为被动,让她拉到闹市一间茶店去坐了一会儿。

  我边动脑筋边说:“这里太吵了,不如到舍下稍坐。”

  她进一步很大方地接受邀请,“好哇,我还没去过呢。”

  有一丝后悔,仿佛造就机会,让她登堂入室似的。

  到了这个时候,也来不及了,只得一步一步来。

  房子已不是赵令仪见过的房子,我与傅于琛的房间不在一层楼上,没有什么可供参观的。

  我尽量装得闲闲的,有一句没一句地介绍着,每说一句,马佩霞都说“于琛他也这么讲”,对我的话并不觉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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