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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花叔,你说错了,我们不是土匪,是劫富济贫的侠盗才对啦!”年纪尚轻的小顺子义正辞严的更正他。

  “笨顺子,贼就是贼,盗就是盗,哪有分义的、恶的?劫富济贫只是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天底下谁会那么笨,把辛辛苦苦抢来的钱无条件分给别人花?”胡芦乘势来个机会教育。

  “你们会吗?”小顺子转头问其他人。

  铁枝不置可否,其他兄弟都一致摇头。

  “废话,当然不会!”同花拍着肥肚腩回道,“老子当的是土匪不是恩主,要是把钱都分给别人花,哪来的钱买酒肉补这个大肚桶?”

  “老大,我们真的是土匪吗?就像胡芦哥和同花叔说的那样?”小顺子疑惑的转头问向一身黑衣、脸戴齐天大圣面具的老大。

  “刁明!”胡芦突然暴吼一声。

  所有人皆莫名其妙的看向他。找死啊!不懂他在发什么神经,居然敢直呼老大的名讳!

  胡芦摇头晃脑着,“在众兄弟的心目中,老大神武盖世、英俊非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闭嘴啦!胡芦,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念啥子破鸟诗!”同花骂道。他最受不了胡芦没事就爱要文腔,摆明欺他不识字。

  “余岂言破鸟诗乎?其为千古之名句,不懂欣赏者,乃真俗人也。”胡芦存心用之乎者也激他。

  “闭上你的臭葫芦嘴,否则老子一拳送你到地下,去和那些孔子、孟子、乌鱼子的,吟诗作对个够!”

  “吾只曾闻孔夫子、孟夫子也,何来乌鱼子乎?”

  “找死!”同花暴怒的提起禅杖要打他。

  “君子找活不找死。”胡芦“刷!”一声收起纸扇,也摆出架式,与他一阵瞎搅和。

  “安静!”保持沉默的刁明终于出声了。

  众人立时噤口,严阵以待他的命令。

  “大家上!”刁明一声令下,带着一众兄弟直捣目标--

  秀琅城宁国候府,也就是刁府。

  没错!刁府,就是他出生与扶养他长大成人的地方,他的家。

  一群盗贼明日张胆的策马驰骋过秀琅城大街,马蹄轰隆若奔雷,城民连忙躲进家中将大门关上。

  当刁明率众冲进刁府后,刁府的人完全没有反抗,眼睁睁看着他们把所有能搬的、看起来值钱的,除了人之外的东西全搬走。

  刁明曾严禁他们“抢人”,违者鞭打一百下马鞭后逐出山寨,更不可留在秀琅城内,否则后果自行负责。

  “大少……不,大当家的,这里有个价值不菲的花瓶,你们赶快抢走吧!”老管家刁福指着一只放在墙角的大花瓶呼道。

  同花闻言,当仁不让的跑过去,抱起几乎与他同等硕大的花瓶,喜孜孜的离去。

  “福伯,那支花瓶你不是说要扔了吗?”一个小丫鬟小声问道。

  “嘘!小声点儿。”刁福低斥,“他们要就顺便给他们好了,反正那么重我也搬不动。”

  “哦!原来如此,福伯真聪明。”小丫鬟恍然大悟,也指着堆在另一边墙角的杂物,叫卖似的喊道:“各位土匪大哥,这里也有一堆价值连城的宝物,你们快来抢啊!”

  “哗!”的一声,那堆东西,两三下便被人抢得清洁溜溜了。

  “由于刁府的人配合度极高,众匪们抢得异常顺利,抢得是有匪自梁山来,不亦乐乎……”闲闲站在一边的胡芦,风姿绰约的看着忙得不可开交的一伙人,嘴巴也跟着描述起来。

  “乎你个鸟头啦!还不快抢!”同花对胡芦叫骂道。

  这回胡芦没回嘴,马上拿下挂在墙壁上的轴画,卷起来猛往怀里塞,抢得比谁都凶。

  抢完后,一行人嚣张的骑马当街又呼啸而过,等到嚣声过后,城民才敢开门探头观望。

  “这些小毛贼真是要不得,三天两头就来这么一次,吵死人了。”一名白发苍苍的老婆婆抱怨道。

  “婆婆,您别抱怨了,咱要他们来抢咱们家,他们还看不上眼,不肯来抢呢!”媳妇说道。

  “怪了,土匪不抢百姓,抢谁?”

  “呵!咱们这个秀琅城的土匪是很怪没错,他不抢百姓,专抢他自个儿的家当。”

  秀琅城的人民与官兵对刁明一众都睁只眼、闭只眼,有时就算光天化日来抢,也只装装样子的玩个官兵捉强盗,大伙儿早都习惯了,若不小心被抢或被马踢翻东西,只要向刁大财主索赔就好了。

  有的人甚至故意叫他们来抢,这样才可以索讨比被抢的东西价值更多的钱,算起来还可能小赚一笔呢!

  而且,他们的老大还当真会把“抢”来的钱财,拿去帮助穷苦无依的人家,例如城东的罗寡妇,她上有两个重病公婆、下有五个孩子要养,若不是他,她们一家子早就饿死了。

  为了感谢他慷慨的救助之恩,罗家为他立了一只长生牌,每天早晚三炷香的供在祖宗牌位旁。

  也因此,秀琅城的人和猪头山,现在已经改成“梁山泊”的土匪们和睦共处,相安无事。 

  第二章

  吩咐兄弟们自个儿回山寨后,刁明卸下面具,脱去黑衣,改换回流里流气的公子哥儿装扮。

  他刻意在身上洒上一点酒,假装酒醉,然后摇摇摆摆的哼着小曲儿跨进家门。

  进入正厅,见家中众人在厅中或立或坐,表情严肃,特别是他爹,一张老脸臭得像千年粪坑。

  “嘿!你们怎么都在这儿还没睡啊?”他假装醉醺醺的说道。

  “说!你又鬼混到哪里去了?”刁父劈头喝问。

  站在父亲身旁的幺女刁静,与过继给刁家堂亲的二子刁华抿嘴忍笑。

  这根本就是明知故问,秀琅城中谁不知他方才是到自家里鬼混?

  平日,刁明是玩世不恭、纵情声色的纨绔子弟,但脱下光鲜的外衣、戴上猴子面具的他,摇身一变,就成为猪头山的山寨大王了。

  这事儿会被大家发现的原因,主要就是那群山寨兄弟每回下山找乐子时,几杯黄汤下肚,别说寨子里的事,连祖宗十八代都背给你听。

  可由于刁家是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加上长女刁宁贵为宁蛮妃,皇帝爱屋及乌,加封刁父为宁国侯,是以刁家算是皇亲国戚,实在丢不起这个脸,因此,这件事也没人敢正面戳破,成为不能放在嘴巴上的公开秘密。

  而眼前,这个公开秘密的主角,正装成醉眼昏花的演着戏。 “还不快说!”刁父拍桌再喝。

  面对父亲的质问,刁明摆出惯常的吊儿郎当,“没去哪里,只不过到邀香楼喝杯小酒而已。”

  “你还有心情喝酒?”刁父眯起老眼,“你知不知道,我们家刚才又被猪头山的土匪抢了!”

  不是猪头山,是梁山泊、梁山泊啦!刁明真想冲口大声更正父亲。

  他不在意的耸耸肩,“反正咱们家有的是钱,就算被抢个几百、几千两银子也无所谓。”

  “你给我住口!”刁父勃然大怒,指着他破口大骂,“你这个大逆不道的不孝子、败家子!真是气死我也,气死我也!”

  “我说爹,您别一直爷呀爷的,祖爷爷他老人家早就归天了,您就别老是叫他,让他好生安息吧!”刁明讪讪的顶嘴。

  “你你你……”刁父的脑血管都快气爆了。

  “明儿,你少说两句,瞧你把你爹气的。”刁母忙拍抚丈夫,“相公,都已经这么晚了,有话明天再说,去睡吧!”

  “等不到明天,我可能就被他给活活气死了!这个混小子根本存心想气死我,好早点拿到我的财产,我告诉你,要是我死了,你一文钱也别想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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