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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快把照片还我--”邬晶遥连忙哀求。

  “等小姐梳洗完毕,方湄一定还给小姐。”方湄旋身,开始整理凌乱的床铺,将床单拉齐、盖上绣被,然后拍松胖胖的枕头,将它们整齐地放在精美的床柱前。

  “方湄--”邬晶遥像个小可怜,眨着水汪汪大眼跟着她转。

  “方湄说过,只要小姐乖乖梳洗完毕,方湄马上把照片还给小姐。”

  她非常有责任心,只要是她认为自己该做的事,她一定竭尽全力办到。

  像此刻--帮邬晶遥打理妥当,让她用完早餐乖乖去上学,就是她的责任。

  “唔--好嘛!”

  邬晶遥败下阵来,只好赶快冲进浴室,准备快快出来“领赏”。

  “小姐也真是的!为什么这么爱佟先生呢?”

  方湄望着邬晶遥的背影,无奈地笑着摇头。

  朝夕相处了八年,她与邬晶遥虽然名为主仆,但早已情同姊妹,邬晶遥从不把她当成女仆,凡是好吃、好玩、好看的东西,全都慷慨的与她分享。

  而方湄对于邬晶遥的关怀之情,与邬榕光对她的收养之恩,心中一直很感激,也早就做好终生奉献给邬家的打算。

  “方湄,我差点忘记一件事!”邬晶遥梳洗完毕,打着呵欠走出浴室。“爸爸说,今晚他有位老朋友的儿子回国,我想代替爸爸送礼过去,你也一起去吧?”

  “那么--佟先生也会出席吧?否则,小姐怎么愿意去见那些--小姐说好色成性、脑满肠肥的富家公子哥儿们呢?”

  “哎呀!你知道就好了,干嘛明说呢?”邬晶遥娇嗔地跺脚。

  她走进更衣室找衣服,顺道取出一件玫瑰印花、有着十八世纪英国典雅风味的小洋装道:“这件洋装送你,你可以穿去赴宴。”

  方湄一看到衣服头就痛。“小姐,求您不要再送我衣服,我已经有很多、很多衣服了!”

  事实上,她的衣服比邬晶遥的还要多。

  为什么呢?因为邬晶遥喜欢送她东西,其中又以衣服占最大量。邬晶遥究竟送她多少衣服,方湄没仔细算过,不过邬家的储藏库里,有好几大箱是她整理出来、永远也不会穿的高级名牌衣物--

  这还不包括她房间里,那早已衣满为患的四门衣橱,仿佛只要再多挤进一件衣服,整个衣橱就会像炸弹似的爆开。

  “有什么关系?衣服永远不嫌多。啊,好饿喔,我们去吃饭吧!”邬晶遥穿戴整齐,开门走出卧房。

  方湄望着手上的衣服,心中万分感动,虽然这些衣服,有些她可能一辈子也不会穿,但是对于邬晶遥待她的好,她永远心存感激。

  她想,上天并没有亏待她!她的母亲虽然离她而去,但是能够拥有这么好的主子,她已经很满足,再也不奢求什么了。

  格局宽敞、装潢华美的楼中楼别墅型住家,一盏约两百公分长、璀璨华丽的水晶吊灯,照亮了近百坪的大厅,更加显耀出主人不凡的身分与地位。

  “小犬刚回国,未来还有很多地方要劳烦各位指导,所以今天小弟特地敬备水酒,请各位大哥过来聊聊,大家不要客气,尽管喝啊!”严旐高举酒杯,向身旁环绕的商业大佬们致意。

  “御恒贤侄刚从美国取得企管、信息双硕士学位吧?真可谓载誉归国呀!”

  “是啊!不愧是严佬的公子,果然是虎父无犬子。”

  严旐被大伙儿吹捧得心花怒放,难掩得意的仰头大笑。

  “哈哈哈……哪儿的话!全是托大家的福、托大家的福!”

  御恒可是所有的孩子中,他最寄予厚望的一个呀!

  他有两个妻子,共为他生下三个儿子,两个女儿。其中长子御豪与三子御杰还有长女御敏是正妻所生,次子御恒与么女御心则是由小老婆所出。

  一般的公子哥儿,哪个不是娇生惯养、堕落糜烂?像他的长子与三子,就是这种扶不起的阿斗,打小不好好念书,勉强在国外混了一所三流大学的文凭回国,安插进公司担任高职,照样镇日给他惹麻烦。

  不是在公司与美丽的女秘书厮混,就是在外包养肉弹女星,再不然就是开著名车四处肇祸惹事,还有酗酒、嗑药的恶习,三天两头荣登八卦周刊头版,叫他颜面尽失、头痛不已,真想请八卦周刊顺道登篇启示,将两名不肖子一起作废。

  可是就算再堕落、再不成材,也是他的孩子,所以他气归气,还是会想办法找名目替儿子脱罪,他们才能到今日还稳坐公司高层主管的宝座。

  幸好,老天不算太亏待他,在这两个令人头疼的颓废儿子之外,出现了一棵奇葩--次子御恒。

  打小,御恒这个孩子就与其它孩子不同。

  当然!并不是说他就不会犯错,其实他知道,这孩子也有许多公子哥儿的劣习--打架、飚车、玩女人,他都是个中好手,但是他懂得分寸,又有自行解决的本事,不至于把事情闹大,所以从来不曾把闯的祸带回家让他收拾。

  而且,他的头脑也是三兄弟里最好的一个。他打小就成绩优异,即便在国外知名学府留学,成绩也能保持在顶尖的前几名,还拿了两个硕士学位回国。

  因此他最器重次子御恒,好不容易盼到他学成归国,他自然要好好栽培他,成为严氏未来的接班人。

  他打算安插次子进公司,先以特助的名义跟在他身旁,学习管理公司的事务。

  “都没有……”方湄拉高裙摆,神色慌张地在严家的大厅里来回走动。

  她穿着一袭粉蓝色的洋装,头上绑着浅蓝缎带,看起来就像个十九世纪的名门闺秀。然而她并不是!她只是个陪同小姐来参加宴会的女仆,却在进门后不久,就把她家小姐弄丢了。

  她发誓她真的不是故意失职,她一直亦步亦趋的跟着小姐,谁知道佟烈崴一出现,小姐就咻地跟在他身后跑了,她连追都追不上。

  如今她家小姐芳踪已杳,她真不知从何找起。

  她在大厅来回找了三遍,还是不见邬晶遥人影,急得都快哭了。

  “小姐到底跑到哪里去了?”会不会跟着佟烈崴到外头去了?

  她如此揣测着,开始将搜寻的目标扩大到户外。

  她来到花园里,沿着红砖小径找寻小姐的踪影,严家的庭院很大,比邬家的花园还要壮观,她绕了一大圈,还是没看到邬晶遥,正打算离开庭院回大厅看看时,忽然听到树丛后传来类似捶打沙包的闷响,其间还夹杂着几声哀号和呻吟。

  她又惊又怕地悄悄上前,想探头到树丛后瞧瞧,到底发生什么事,没想到此时正好一个衣着凌乱、满脸青紫的男人,拨开浓密的树丛,跌跌撞撞地走出来。

  她发现男人的脸上沾有血迹,立即尖叫起来。

  “啊--”

  “闭嘴!”男人皱眉瞪她一眼。

  他可不想把满屋子的宾客全引来,让他们观看他受伤的狼狈模样。

  “你……受伤了吗?”方湄镇定下来,开始打量他身上的伤势。

  他非常高大,据她目测,他应该有一百八十几公分。穿着黑色合身的西服,本来应该是挺拔帅气的,可惜那套黑色西装沾上了泥土和草屑,他的脸也青紫红肿,看起来相当狼狈。

  不过--她发现他的五官非常突出,像外国人那般立体,应该长得不赖……可惜现在他的脸上挂了彩,就算原本是个大帅哥,也实在看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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