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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页

 

  “喂!想干架我绝对奉陪到底。”尉任之和他都是搏击好手,这是他们年少轻狂的岁月混迹街头所磨练出来的真功夫。这也就是为什么雩娘会失去防备的栽在他手里的原因。“那‘老’女人又不是粉雕玉琢,触碰不得,只是把她扛在肩上就罪无可恕?”

  “只是那样?”唐默收回鹤形拳,但仍虎视眈眈的瞪着地。

  “不然你以为呢?”士可杀不可辱,他宁可两败俱伤,也不肯蒙受不白之

  冤。“靠蛮力就可掳获女人的心吗?白痴!”钓马子他才是个中好手哩!

  “少来触我霉头。”一触及雩娘,唐默的理智就告罄,该死!

  “放心,独善其身是我的座右铭。”尉任之跷起二郎腿。“我来只是告诫你,如果要保有她就把她稳稳当当的藏起来,不要让我、郑依霖或任何人发现。她可不是一块璞玉,而是一枚人见人爱的宝钻。”

  唐默冷哼。“滚回你的温柔窝去!”连他的闲事也敢管,活得不耐烦了?

  “再等五分钟。”尉任之敛起浮躁的笑容,换上一张郁寒的面庞,“你和郑依霖的事怎么样了?不利用她,我们绝难取得那份资料。”

  “一月三号。”唐默面无表情地,“在丽晶酒店,席开五百桌,这是喜帖。”

  尉任之握着他掷过来的大红喜帖,整个心为之沸腾。

  “野猴子终究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了得!”他还在为这桩婚事可能停摆而担忧呢!没想到一向处事低调、步步为营的唐默,居然什么都打点好了。

  “需要我帮什么忙?”诚如尉任之自己所说的,他很大方,为了唐默,他可以一掷千金,更可以两肋插刀。

  “带她来。”唐默冷冷的说。

  “什么时候?”说来说去,唐默要的还是她。他是郑依霖的克星,雩娘则是他的克星。人人头上一尊如来佛,好理加在他尉任之没有。嘿!他应该没有吧?

  “一月三日,举行婚礼的那一天。”

  “太狠了吧?”尉任之平常没那么好心,他才懒得管别人的死活,不过雩娘除外,那女孩太善良,太惹人怜爱了。

  “如果这一关都过不了,怎配做我的女人?”唐默的眼神飘得好远好远,转瞬骤寒的星芒教人悚然骇异。

  他是个教人猜不透的男人,雩娘则是个谜样的女人,这两个会凑成一双,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成。届时我一定带她去。”

  ※※※

  雩娘游魂似的,在大街、马路上飘来荡去。

  尉任之不再限制她的行动,也不赶她走。一切由她,回去了,有吃有喝有得住,还有佣人伺候,闷得慌了,桌上有用不完的钞票随她挥霍。生活惬意得凡人根本无可比拟。

  但,她还是不快乐。她想唐默,刻骨铭心的思念着。从今尔后没有唐默的日子,她必须想办法自己过。

  “你带雨伞没?外面正下着滂沱大雨呢!”尉任之移开手中的报纸,关切地问。

  雩娘涣散的眼迟钝地闪了下,啥也没说,迳自走入电梯。

  谁在乎有没有雨?

  街道反常地冷冷清清,呼啸而过的轿车,也像赶集似的,飞逝而过。

  雨真的很大,淋得她一身狼狈。但雩娘仿佛浑然未觉。和她内心波涛汹涌的悲苦比起来,这点雨算得了什么呢?

  整个台中市,她所熟识的就那么几条路,走来走去就是走不出其中的困囿。

  几个小时后,她来到一间餐厅门口,这也是她来过的。只犹豫了数秒钟,她就决定推门进去,到他们曾共同到过的地方思念他,应该别有一番感受。

  甫一踏入门槛,她就瞟见他,在同样的角落,同样的位署,不同的是,他对面坐着另一个人。

  雩娘暗叫一声苦,急急退出门扉,穿过骑楼,忙着让自己用最快的速度消失掉。

  他没见着她吧?

  气喘吁吁地将背心贴在一条暗巷的墙垣上,她一手抚着胸口,一手挥去额际的雨水跟汗水,孱弱无助的身子由墙边缓缓滑下,一时悲从中来;她再也抑止不住地大声哭泣了起来。

  不知哭了多久,她觉得好累,勉力抬起头,赫然发现身旁泥水地上堆积了一大把铜板。有人从面前走过去,又丢了四、五个,再来一个,照例又丢了一些。天哪!这些文明人居然当她是乞丐?!她看起来有那么惨吗?

  “小姐,来一杯烧仙草吧?”这小贩真现实,看她“攒”了一些“银两”,便走过来向她兜售生意。

  雩娘还没伤心够,见他一件雨衣遮头盖脸的,不免心生嫌恶。“不用了,我不想喝。”

  “舍不得?一杯才二十五元,不要太亏待自己。”他硬把热呼呼的仙草塞给她,“腊月天里淋成这样,很容易伤风感冒的。”

  多管闲事的家伙,心情不好的时候特别讨厌别人打扰。她就是要这个样子待在这里,伤心兼自虐,怎样?但,心软如她,最后仍是买下了烧仙草。

  咦!这叫仙草的东西还真好喝。雩娘浅尝一口,便忍不住咕噜噜的喝个精光。

  “不够?还有。”小贩变魔术似的,自怀中又拿出一大杯,递给她。

  寒冷加上饥饿,很快地,她又把那杯也解决了。

  “这杯比较贵,要一千元。”小贩见有机可乘,竟狮子大开口,企图讹诈她。

  “你刚刚明明说只要二十五块钱的。”云娘哭得连吵架的力气都没有,仅能张着双眼瞪着他。

  “二十五元是上一杯,这一杯是一千元。付钱!”好像认定她不会有一样,贪婪且可恶地瞟向地上的铜板。

  “付就付,什么了不起。”雩娘经不起激,起身掏出口袋内淋得湿答答的一叠钞票,“喏,一千一,不用找了。现在请你走开。”

  小贩只随意瞥了纸钞一眼,即道:“这是假钞,你敢用假钞出来骗吃骗喝?”

  “那才不是,我——”

  “不用废话,跟我到警察局去。”小贩“鸭霸”地抓着她的手腕往大马路走。

  “你住手!救命,救命呀!”

  当路上行人犹搞不清楚状况时,她已经被强行带上一部宝蓝色轿车。

  哇!卖仙草的小贩也耍派头?记得书怀告诉过她,只有那些有钱的大老板,才开得起车上镶有一只豹的车子。他是真人不露相的大帮派掌门人吗?

  “把衣服换掉!”上了车,小贩先丢给她一包衣物,才将身上的小飞侠雨衣脱去丢到后座的塑胶袋内。

  “唐先生?”她不是在作梦吧?怎么会是他?

  “我说把衣服换掉,没听见吗?”白痴才会陪她玩那种无聊的游戏,他最近真的有问题,不,自从遇见她以后,就什么都不对劲。事实上,自她留书出走,他的心也跟着她一起走了!

  唐默灼灼的黑瞳中,有难以掩盖的狂乱。

  他在餐厅看到雩娘状极狼狈的仓皇转身离去,便找了个藉口立刻跟了出来。她走得又急又快却始终没施展轻功,是怕惹麻烦?还是潜意识里渴望他能追来?

  看到她不顾往来行人的指指点点,窝在墙角声泪俱下时,他的心都要碎了。

  那一刻,他告诉自己,无论如何都要留住她,即使必须付出惨痛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雩娘没提出异议,他的命令对她而言永远跟圣旨一样伟大。很快地,她脱掉了外套、毛衣,只剩下一件粉红肚兜,那是她特别为自己缝制的,可爱、秀致中,另有一股窒人心肺的魅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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