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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太祖中兴,荡五胡平蛮夷,天下一统,立国号为唐。

  经过多年耕耘,休生养息,国库日渐充盈,但在一次巡狩领地途中,皇上对夹道欢呼的百姓极度不满,天!怎么全是老弱残兵,年轻人、孩童却不多呢?

  回朝后,皇帝老子立刻御笔一挥,明文规定,男年十八、女十六未婚配者,一律罚钱五百贯,坐牢三天,超过一个月者再加倍罚之。总之,迟婚越久,罚的越多。

  为了服务百姓,官府特别成立“婚市”,让已达成婚年纪的未婚男女,有个可以互看对眼的场合。

  每逢七就开市的婚市,从辰时开门入场至午时结束,三个时辰内,就看打扮得像只花蝴蝶的小姑娘们,在媒婆、爹娘穿针引线下,和年轻腼腆的少年郎对看。

  每回开市,总有大半数的年轻男子和姑娘看对眼,定下婚事。看不上眼也没关系,待下个“七”时,再来碰碰运气。

  此次婚市结束后,就见一名梳着粗辫子、穿着粉嫩桃红丝衫的小姑娘低垂着头,小手绞着发辫,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珠更是噙着两泡热泪,随时都有可能大哭一场似的。

  走了好一阵子路后,她开始踢起路旁的小石子,踢着、踢着,一道苍老的惨呼声蓦地响起──

  “是哪个夭寿短命小鬼,竟拿石头丢我!”

  “是……我啦!”小姑娘嗫嚅的举手招认。

  老人家一发现罪魁祸首,准备破口大骂,谁知对上她的脸,她竟“哇!”一声,站在路旁就这么惊天动地的嚎啕大哭起来,引来路人责备的目光,以为他欺负小姑娘。

  老人家顿时手足无措,急着劝道:“好啦、好啦!是我骂错了,不是夭寿短命的小鬼拿石头扔我,而是个美若天仙的小姑娘拿石子扔我,被丢是我唐福的荣幸,小姑娘您就行行好,别哭了。”

  “我……没扔石子……是用踢的。”小姑娘抽抽噎噎地说。

  唐福一脸快要晕倒的表情。他只是错用一个字,也要跟他计较啊!“好好好!是用踢的,我向小姑娘道歉,你别再哭了。”唐福拱手道,就想开溜,最好从此别再见面。

  他还来不及转身落跑,小姑娘一抬眼又和他打个照面,以为他是真心在关心自己,忍不住拽紧唐福满是补丁的衣服,呜呜咽咽的说起伤心事。“我叫苏小春……已过十六又三个月的年纪,因为娘亲有个旧情人在衙门当差,帮她报了不知哪门子的姑表祖奶奶的丧事,所以多了三个月找相公的‘服丧期’……但明天就是最后期限了,我还找不到可以成亲的对象。”

  “是不是你的条件太高了?”唐福打量苏小春。瞧她长得人模人样又不缺胳臂手脚的,臀部又圆又翘,一副宜男之相,怎么会没人要呢?

  “我没订什么条件啊!”小春十分委屈地说道:“我只要求给我名份、不要圆房,再供我吃住,就这样而已啊!”她的要求真的不多。

  哇!白吃白住又没贡献?唐福不禁瞪大眼。

  小春不好意思的嗫嚅道:“嗯……要是不嫌弃小春动作慢,帮忙整理家务、煮煮饭、补补衣裳,小春都会做啦!”

  “太好了、太好了!感谢老天爷开了眼,赐给我小春这个好宝贝儿!”唐福眉开眼笑,双手合十直向上天道谢。

  “老伯伯,你……你要娶我?”小春惊讶地瞪大圆溜溜的圆眼。不过,嫁给老伯伯大概不必担心圆房问题吧!

  “当然不是!是我家少爷要娶妻啦!”

  第一章

  听见女儿要成亲了,于婉娘头也没抬,仍专心的描绘那张徐娘半老的圆圆脸蛋,虽是开武馆维生的,上门学艺的人却都是冲着她这个又俏又风骚的女老板而来。

  她不好好打扮门面,未免对不起上门的客人。

  小春跟母亲的面孔极为相似,有张福态又讨喜的圆脸蛋,只是个性温和内敛,一点都不像风流债不断、甩人如家常便饭的娘亲。

  “小春,你是知道的,自你老爹外头有女人被老娘我休了以来,对男人,娘早看开了,已不抱任何希望,也从没打算跟哪个男人成亲。”终于描好细眉,可以跟女儿好好说话。

  “娘自己的生活都自顾不暇了,很难管得到你们姐妹俩,这里有五十两银子,就当娘给你办嫁妆的,家里有的,想要就尽管搬去夫家,要是夫家待不下去,就回来吧!反正嫁过一次后,官府就没理由关人啦!”

  小春苦笑的接过银子。

  有时候,爹娘太开明也是有坏处的,像她,虽然要成亲了,可是对嫁人这事儿,却半点概念也没有。

  小两岁的妹子小冬听见她要嫁人,明天一早就要跟唐福上唐家当“少奶奶”,直呼不可思议,一直黏着小春问东问西。

  小春却摊摊手,一副爱莫能助的模样。“我只知道他姓唐,在朝为官,因为三年前丧母,三年前又丧父,所以,迟至二十四岁都还没成亲。”

  “哇!他比你更厉害,找得到丧期最久的──”

  话还没说完,小春已曲指敲了下比自己高半颗脑袋妹子的额头斥责,“人家父母双亡挺可怜的,你净在那说风凉话!”

  “还没过门就帮起姐夫啦!裘绍祖要是知道,一定会呕死的;姐,你跟他提过成亲的事了没?”

  “还没。”小春怏快不乐的叹了口气。

  要不是为了他,她不会抛头露脸上婚市,寻找一个只要名份的丈夫。

  裘绍祖是二娘的拖油瓶,才十七岁,长得白净斯文,和她互有爱意,但是,由于老爹跟二娘吵架时,净说娘亲的好话,以至于二娘仇视她们母女三人。

  明知小春不可能筹到一千两,竟然狮子大开口,要求如此丰厚的嫁妆,才肯点头让绍祖娶她。

  爹一向怕老婆,不管是娘或二娘,凡是家里“小事”一向由女人做主,对于小春和绍祖这档子事,他双手一摊,爱莫能助。

  娘和二娘曾经狭路相逢,吵过几回架后,对两个年轻人的事儿采三不政策──不闻、不问、不干涉,只要别让她跟“老妖婆”多牵扯便成。所谓老妖婆,就是二娘咩!

  而绍祖又是个极没主见的人,只要是二娘不同意的事,他连想都不敢想。

  问他该怎么办?他根本答不出话来。

  想了许久,她放弃姑娘的矜持,建议说:“不如我们私奔吧!”

  他竟瞠目结舌,把她当成洪水猛兽,立刻倒退好几步,说什么他是读圣贤书、考中秀才的书生,怎么可以做出如此不知羞耻的丑事来。

  仿佛当场被狠狠地甩了一个巴掌,小春气得小脚一跺,立刻奔回家,而他竟然没来追她!令她再次心碎。

  自那天吵架后,已过了大半月,两人一直没再见面,小春赌气不去找他、想他,却也无法阻止渐渐逼近的成亲期限。

  会想出找个“挂名相公”的念头,其实是小春对他仍怀有一份期待。

  心想,如果绍祖也能坚持一直不娶,让二娘拿他没辙──

  那么一年后,她休夫,绍祖满十八,两人就可以成亲,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姐!成亲就成亲嘛!干嘛搬家呢?”小冬舍不得和小春分开,由于平时爹娘无暇理会她俩,她们自小相依为命、互相照顾,感情既亲密又融洽。

  “管理婚事的媒官说了,不办喜宴请人吃喜酒不打紧,要是没住一块儿,只是挂个名的夫妻,被查到了就得坐牢三个月,并罚银一百两。”小春幽幽地叹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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