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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页

 

  那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彻底脱离和别人的联系,她不再是夏絮千,不会去介意别人用什么眼光看她,只想释出满溢的情绪。

  夏絮千闭着眼,跳得很high、很自在,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已经汗如雨下,身心非常舒畅,才踱步回吧台。

  她抬头,发现沉类的眼神相当怪异,把她当火星人看的怪。丽莎在一旁,也好似不认得她这个人。

  “你这个务实的女人也会有这么狂热的表现,真是惊世奇观。”丽莎喝了一口伏特加,嘴里吐出称不上是赞美的话。

  “千千是同时兼具冰与火极端特质的人,你们不知道吗?她可以比吸血鬼冷血,却又比殉道者更热情,说是双重人格也不为过。”阿宾用毛巾帮她擦汗,动作相当亲密暧昧,说他们不是恋人?骗鬼啊!

  “你很懂千千嘛!类,你说呢?”丽莎望了沉类一眼,她知道沉类也是懂她的。

  沉类沉默地看着夏絮千。她不明白他眼里的意涵,诡异而深沉。

  气氛突然冷了下来,夏絮千总觉得沉类是干冰制造商,只要有他在,下冰风暴都是有可能的,端看他老兄爽不爽。

  “类,你今天很怪喔。”丽莎柔声埋怨:“又心情不好啦?”

  沉类一声不吭,径向吧台调酒师招手,“来四杯威士忌。”

  如果夏絮千算双重人格,那沉类就是多重人格了。

  “他该不会是想和我们干威士忌吧?”夏絮千有种大事不妙的预感。

  “答对了!”丽莎微醺的红脸对她傻笑。

  “这样喝,就混酒呢!阿宾你可以吗?”她大概是四人里酒量最差的。

  阿宾比了个没问题的手势。

  明天是星期天耶!她喜欢醒在阳光明亮的早晨,而不是拚命呕吐的早晨,“我、不、玩、了!”拿起家当,准备落跑。

  “千千,老师没教你……做人不能临阵脱逃吗?”丽莎紧紧拉住夏絮千的手,大概有三分醉了,力气颇大。

  “为什么好好的一个夜晚,要浸在酒精里?”夏絮千自怨自叹的呢喃。

  阿宾一句话敲醒她:“因为有人……是你饭票的来源。”

  她认命地接受事实,“你教导的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呀。”

  “千千,别在那咬文嚼字了,喝!”丽莎醉归醉,竟然还清楚她在说什么,并对她开炮。这女人准是酒国英雄。

  想想真是倒楣,也不过想请阿宾帮个忙,最后却碰上不该碰上的人,呜……她美好的假日,她不甘愿地小饮一口。

  没想到的是,沉类竟也能当酒国英雄。别看他有点醺茫的醉态,眼神倒还是犀利清晰的。夏絮千直觉今天的他不太对劲,但又说不上来是哪里不对劲。仿如有件事恼火了他,而他却不愿多思考这件事,只好在酒精里麻醉自己。

  然而,这实在不是他一贯干脆俐落的风格,他在面对困境时,不是个会选择逃避的人。多日来的相处,她坚信沉类是勇于解决困难的人。

  夏絮千好奇地凝视他脸上淡漠的表情,他却回给她一种难解的吊诡神情。

  这一切都在静默中神不知鬼不觉进行,只有她和沉类心知肚明,直到丽莎又猛灌她酒,她大口的喝下,不习惯那呛人的浓烈气味,不舒服地咳了好几声。

  阿宾有点担忧地看了她一眼,疼惜地问道:“千……不会喝,别再喝了。”

  她微晕地点头,“嗯,我知道。”

  丽莎根本不理会,“不行,千千……才喝那么一点而已。”

  阿宾把夏絮千的酒杯接过去,一口干掉,“我帮她喝掉。”

  丽莎醉意浓重地对阿宾傻笑,“你……想要……英雄救美喔!”

  夏絮千确实不擅喝酒,胃不舒服地翻腾着,有一股恶心感涌上,她冲到厕所狂吐。平常不好好训练酒量,下场就是这样。呛鼻的臭味从喉头涌出后,才稍微感觉好过一点。

  她踩着不甚平稳的步伐回吧台,阿宾轻抚了她的额头,“要不要紧?”

  她无力地摇头,“没事。”

  “别喝了,回家休息。”阿宾握着她的右手,转身跟沉类和丽莎道别,“我先送千千回去。”

  沉类没多说什么,冷冷地啜一口伏特加。

  丽莎双颊被酒意染红,一语双关地媚笑说:“祝你们……有一个……美好的夜晚。”

  被阿宾拉上车后,夏絮千意识逐渐模糊,沈类俊美冷漠的模样和丽莎银铃般的笑声交错回荡在她脑海里。

  唉!谜样的夜晚。她合上眼。

  ☆☆☆

  四月的阳光晒起来特别柔和宜人,即使在拥挤喧嚣的台北大都会。

  星期天下午,夏絮千喜欢坐在国父纪念馆前的麦当劳喝可乐、吃薯条,看着人来人往,发呆一阵子,再带皮皮去国父纪念馆散步。

  皮皮是她养的腊肠狗,腿奇短,又长得奇爆笑,因此也很惹人喜爱。常常有路人经过时都会忍不住多看它两眼,窃窃私语。

  和皮皮相处已经有一年多了,彼此培养出绝佳默契。

  窝在公寓的时间,它会乖乖蹲在她的腿旁边陪她看书、处理文件,不会烦躁不安,也不吵人,就那样静静地,让她几乎忘记它是一只狗,没事应该多吠两声。

  出来遛狗时,皮皮也是小跑步跟在她后头,不会兴奋地横冲直撞,也不会被其他人诱拐,甚至,它对其他路人充满惊叹的诱哄声充耳不闻。

  夏絮千有时不禁要怀疑皮皮是不是被她训练得过度成熟,还是它的性子原就是如此与众不同。

  安琪取笑说:“皮皮是狗如其主,跟千千一样慵懒、不理人、自视甚高,所有你的特点都完整地拷贝到它的行为模式上。”

  夏絮千咬着吸管,反复思考这种可能性。

  透明玻璃窗外,皮皮在行道树旁找到一处可以晒太阳的地方,缩着头、趴在地上,惬意的姿态,无视路人的来来去去,还真有点像安琪描绘的高傲样子。她不禁笑了出来。

  忽然,一个长相清秀的小男生跑到皮皮旁边,轻轻抚摸它的身子。

  “好可爱喔!腊肠狗耶!身子好长,腿这么短……样子好可爱!”他回头喊着,后面一位长相美丽的女子回他一笑。

  女子的气质高贵,看起来三十多岁的年纪,脸上略施淡妆,走路的姿势优雅自然。

  皮皮张开眼瞄了一眼小男孩后,又不在意地睡它的午觉,显然小男孩的触碰对它来说毫无吸引力,它懒得搭理。

  小男孩有些挫折,苦着脸说:“它……不理我。”

  女子走到小男孩身边,安慰地说:“它在睡午觉,你这样打扰它,它当然不理你。”

  小男孩懂事地点点头,“我不吵它。”

  看得出来小男孩有良好的家教,也没被宠坏,不是现下要不到玩具糖果就放声大哭、无理取闹的孩子。

  女子牵着小男孩:“我们先去晃晃,等会回来时,说不定它睡饱了,就能陪你玩。”

  小男孩不舍地多看皮皮两眼,跟着女子离去。

  喝完可乐、吃完薯条,夏絮千将垃圾丢去,托盘归位,拿着包包走出冷气房。

  屋外的空气温暖许多,她喜欢沐浴在午后的温煦阳光里。

  或许,安琪的说法是对的,皮皮的性子有点像她,但那又何妨呢?

  “皮皮,走了!”夏絮千轻声喊。

  皮皮一点迟疑都没地起身,跟在她后头过马路到对面的国父纪念馆。

  柔柔的风吹来,叶子轻摇出沙沙声响,她找了一处人烟较少的梯台,斜靠着扶手坐下,从包包里拿出艾伦狄波顿的《旅行的艺术》慢慢翻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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