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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页

 

  “大姐,我没有空煲这种无米粥,此其一。名字签在这种贻笑大方的文件上,有关体面,此其二。”

  “健如,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一封简单而正经的商业信件,有何不妥?”

  “没有什么不妥,连写信到香港银行去申请加入董事局也无不妥,世界自由嘛,对不对?”健如一脸的鄙夷,“你甚至可以写信投考电影明星,或者参加选美,都可以。便要出这种丑,请自便,永隆行不只是我一人的,你也可以签发此信呀!”

  说罢,站起来就走出她的办公室。

  我完全明白健如的意思。

  如果此信石沉大海的话,就不只是失掉了一单生意,且要背负愚昧无知的罪名,被健如看不起了。

  是不是应该把信投篮就算?

  不,我不甘心。

  几艰难才找到一种为市场接纳的货品,去争取代理权,必须尝试到底。

  记得从前在广州娘家的店上帮忙做事时,有个年轻伙计大强,看中了邻铺掌柜的女儿小梅,就是不敢采取行动。

  我母亲就劝他说:

  “你都不肯硬着头皮去追求,当然不会修成正果。怕失败的人永远不会成功、对。

  我把信打开,摊在自己的办公桌上,重新看了一遍,活灵灵像看到了一个希望。

  我要把自己的名字押在这个希望上。

  于是提笔把“总经理””三个字删去,想了想,我改写为“东主”,然后签上了我的名。

  个人心理上与商业交代上,我也不要被放置于方健如之下。

  跟她平起平坐,已经是我极大的让步了。

  我亲自把信带到邮局去用担保寄出。

  回到家来,第一件事就是把我今天下的决定给耀晖说个清楚。

  “大嫂,我有预感,你不会失败。”

  “真的?”

  “真的。不是有句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耀晖真好,他是这屋子内唯一一个不用我去照顾,且来照顾我的人。

  嫁进了金家,得到最宝贵的感情不是来自枕边人,而是这位视我如手足的小叔子。

  最低限度,金耀晖没有出卖我。

  如果没有了耀晖,我知道我会更仿惶、更无助、更焦虑。

  每天每夜面对着两个要对付自己、糟蹋自己、战胜自己的妹子,不能不与之相聚相处,真是世界上至难堪至难为的一件事。

  我的坦然、诚挚与真实个性,老早已随金信晖的死而殉葬。

  只有在耀晖面前,才稍稍复活。

  我相信我和小叔子的感情是一日千里。

  每逢周日,当我带同耀晖与我的三个孩子到郊外去散心,看着耀晖逗着咏琴、咏棋、咏书在玩乐,我就有一个幻觉。

  什么时候我身边才有一个真正可以相偎相依、互助互爱的人呢?

  新寡之后,我还是在自己发觉了人海波涛汹涌,江湖风浪澎湃的这一阵子,才晓得人生结伴是多么重要、多么必须。

  玩得一头一脸都是汗水的耀晖走近我身旁,问:

  “大嫂,你在想什么?”

  我强笑道:

  “没有想什么,只在胡想。”

  “你是想念大哥?”

  我摇头,很决绝地说:

  “不,我不想念他。”

  耀晖怪异地望着我,一脸的茫然。

  我仰望着蔚蓝的一望无际的晴空,道:

  “生命还有很遥远很遥远的路要走,你大哥抛下了我,连一份我以为可以专利专有的感情都要剥夺,或至少一分为二,我何必还要想念他?”

  回头看耀晖,他似懂非懂地凝望着我。

  “我需要在以后的人生中,有人相依相伴,那人不可能再是你的大哥。”

  “你找到了么?”耀晖这样问。

  “没有,我根本没有去找。”我笑,“不用找呢,我身边就有几人。”

  “是我们吗?大嫂。”

  “你会陪着大嫂过这几年的艰苦日子,是吗?”

  “是的,大嫂,不单是这几年,我愿意一直陪伴你,你放心!”

  “好。”

  我笑了,一把将耀晖拥在怀里。

  知道身边有一份支持力量,对于在大太阳下干活的女人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回为经常有不平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

  处理金信晖的遗产就是一例。

  信晖殁后,只有健如才知道他生前来往的律师楼与会计师楼,当然,在我承认了健如在金家的身分之后,我们把承办金家产业的胡李罗律师行找到了,请他代表我们申请领受金信晖的产业。

  负责的律师叫罗本堂。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整顿,他与会计师楼合作,做出了一张金信晖产业的清单,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了,就可以承受遗产。

  罗本堂把我和健如约到律师楼去商议。

  那日,惜如本应要上课的,健如故意在我跟前说:

  “大姐,叫惜如跟我们一起上律师楼好不好?我们多一个自己人在身边,有商有量,总是好的。”

  我心知肚明,要有商有量的是她们二人,而不是我。

  老早已准备了以一对二,于是实行大方到底,我很爽快地答:

  “对呀!惜如心思精细,有什么我们想不到的,她或能从旁提点,岂不是好?”

  与其回到家来,健如还会与惜如密谋,倒不如装傻扮懵,卖个顺水人情。

  当时,我看到的只是一面。

  绝没有料想到惜如之所以如此关心金家的事,又肯站在健如一边,有她个人的利害关系在内。

  坐到罗本堂律师跟前去,罗律师首先把一式两份文件交到我和健如手中,然后解释道:

  “根据我们整理调查与有关文件的记录,金先生名下的产业,绝大部分是代其父,亦即是金家管理的。这就得根据金老先生的遗嘱,将产业均分三个儿子。金信晖先生分得的产业再按照法律规定,分予他的遗孀与孩子。”

  健如听了之后,拿眼望望惜如,看她没有特殊表情,才开腔说:

  “信晖名下所有其实亦金老爷的资产,这一点我们的家人老早有了共识,对于金老爷的遗嘱,我们这下一代是很愿意遵守的。既然已经有清单在这儿,就按比例让金家的三兄弟均分吧,我们这一房绝无异议。”

  方健如连一个征询的眼神也没有传递给我,就喧宾夺主地做了主意。

  我告诫自己,在这大事上头,千万别乱动火气,无谓的风头让方健如独领,是不相干的,最紧要是没有实质上的损失。

  故而,我只静静地听,静静地留意,没有搭嘴,也不争论。

  反而是惜如,问了一个问题:

  “耀晖那么小,他能管钱吗?”

  “可以由他的信托人代管。”罗律师答。

  “他的信托人是谁呢?”惜如又问。

  我正觉得她的这个问题有点明知故问,耀晖一直跟在我身边生活,我不自然就是他的信托人吗?

  谁知罗律师的答案令我骇异,他说:

  “金氏三兄弟,既是长兄已辞世,按照法律,应是二兄金旭晖是幼弟的当然信托人了。”

  我立即答:

  “可是,耀晖一直跟在我身边长大,他与我的感情很好,而且信晖与耀晖是同父同母所生的。”

  罗本堂答:

  “金太太,法律是不讲感情关系的,金旭晖是金耀晖的兄长,也是金老先生的合法承继人之一,他如果要争取成为幼弟的信托监护人,他还是会被承认这份资格的。”

  “耀晖未心会答应。”我很有把握地说。

  “旭晖亦未必会申请,坚持要当金耀晖的监护人。”惜如也这样说。

  我是同意她的话的。

  金旭晖不似是个看重手足亲情的人,况且他身在外国,怎么照顾幼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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