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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

  红砖道上,年轻男子手捧卅朵娇艳欲滴的黄玫瑰,不安的来回走动着,焦急地注视路头。

  一辆长型轿车停在大厦入口处,一名穿着白衣的女孩优雅地步出车门,在她站直身的刹那,及腰长发随风轻扬,几根发丝顽皮的掠过白皙绝美的脸庞。

  她灵活的大眼一转,直视着挡在她身前,抱着花束的年轻男子。

  “你是同系的……”有如银铃般的清亮语音,自她口中逸出。

  “是!我们同系不同班,我是黄凯!”年轻男子战战兢兢地开口。

  “有事吗?”女孩轻声问。

  “这、这花束是我的一番心意,请收下!”黄凯低下头,恭恭敬敬地把花束捧到女孩面前。“谢谢。”

  女孩回以甜美容,轻轻伸出凝脂般的玉手接过花束。

  黄凯俊朗的脸上涌起欣喜的红潮,“这个周末……”

  女孩低低一笑,说了声:“抱歉,我没空。”截断了黄凯的问话后,她头也不回地走进拥有廿四小时警卫守护的大厦。

  “晚安,庄小姐。”警卫室紧邻大门,警卫将刚才情形看得一清二楚。

  “晚安。”女孩点点头,将花束顺手放在警卫面前。

  “庄小姐,这……”警卫吃惊地喊着。

  “在门口捡到的,交给你们处理。”女孩微笑地说。

  优雅笔直的白色身影毫不留恋地走进电梯,独留下黄玫瑰在警卫室散发淡淡甜香。

  第一章

  烈阳高照,树影随风摇曳,广大的校园里学生三两成群,或是高谈阔论、随兴徜徉;或是匆忙赶课、来回穿梭着。

  在这热得能把人蒸溶的季节里,汗流浃背是极为平常的事。但,偶尔也有例外——

  “梦蝶,你要回去啦?”一个绑着马尾的女孩,气喘吁吁地追上来。

  “今天已经没有课了。”一名头戴白色遮阳帽,身着长袖白纱洋装的女孩,停下脚步优雅地回过头来,及腰的飘逸长发随着回身而轻扬。

  手扶帽沿的她,肤白似雪,唇边永远挂着一抹淡淡的笑意,而水汪汪的大眼总是灵活的滴溜转着。

  她,庄梦蝶,是这所北部著名大学的无冕公主,尽管从不出席任何校园选美活动,但美名依然远传,成为众人口耳相传的“梦幻美女”。

  “不是我说你,偶尔也该参加班上的活动吧?不要每次一下课就溜得不见人影!再说,我们都要毕业了,你再不参加就没机会了。”

  韩玖菲以手背拭去额上汗滴,不禁佩服起庄梦蝶,竟然能在这种大热天顶着一头及腰长发,还一滴汗也不流!

  “你也知道我的家规。”庄梦蝶递给她一方手帕。

  “谢了。”韩玖菲丝毫不客气地拿了就擦,手帕上的淡淡薰香,让她皱了皱眉,“你的东西怎么都有香味?不是我唆,不管是什么事物,保持自然的状态最好,以后别再把香水当白开水撒了!”

  “我不用香水的。”庄梦蝶轻轻地摇着头,阳光洒落在她白里透红的粉嫩脸颊上,让与她相识四年的韩玖菲也不得不承认,她的确是个美得如梦似幻的女人!

  “那这香味是从哪里来的?”看傻了眼的韩玖菲,定了定心神问。

  “我所有的东西,都由他集中管理。”庄梦蝶无辜地耸了耸肩说。

  “他?”韩玖菲呆了一会儿,恍然大悟,“啊!是那个既唆又多事,把你管得死死的管家!”

  “衣仲不是我的管家,是父亲特别请来照顾我的家庭教师。”庄梦蝶因韩玖菲的憎恨表情而洒然一笑,淡淡地辩解着。

  “我就是看他不顺眼!你还记不记得我第一次去你家拜访的事?”韩玖菲咬牙切齿地说。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庄梦蝶微笑地提醒着。

  “那天,我按照你给的住址找到你的单身公寓,结果应门的竟是一个大男人,已经把我吓了好大一跳。没想到那家伙在扫了我两眼之后,居然用比僵尸还冷硬的声音说:‘这里男性止步。’韩玖菲一想起往事就一肚子火。

  要不是三年前那场教她颜面尽失的“误会”,她也不会留起麻烦的长发,来“证明”自己是女儿身!

  “衣仲不是什么僵尸。”庄梦蝶很自然地为他辩护。

  “他外表年轻,观念却比老头还保守!”韩玖菲恶狠狠地说。

  “不,衣仲只是想保护我,怕我吃亏上当。”庄梦蝶微笑地解释。

  “他那种态度,简直把天底下男人都当成坏蛋!”

  “这是父亲的交代,他受雇于人,自然忠人之事。”

  “说到这,我一直想问你,你跟管衣仲同居一室,不觉得不妥当吗?”韩玖菲怀疑地说。

  “从我十五岁开始,就是由衣仲在照顾我,而现在我们则是分层而居,彼此门户不通,衣仲只不过常到楼下帮我打点琐事,这样有哪里不妥?”庄梦蝶眨着大眼困惑地问。

  “是是是,你说妥当就妥当吧!只不过,你当初说是为了自立,才千里迢迢离开家乡来到台北就学,结果呢?生活起居还不是让那家伙一手包办。”韩玖菲疑问道。

  “我也曾要求过衣仲,要他不要跟过来。”庄梦蝶挑高柳眉说。

  “没威严的大小姐。”韩玖菲下了结论。

  “怎么突然这么说?”庄梦蝶侧头,一脸不解。

  “你说不准跟,结果他还不是黏得紧紧的?这表示你说的话,对他没有任何约束力嘛!”韩玖菲耸肩。

  “我也吓了一跳。”庄梦蝶回忆着,“当时我的确是一个人搭上飞机的,只是没想到来到新住处,打开门一瞧,衣仲竟然已经把屋里收拾得干干净净,还坐在沙发上等我。”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他不跟上来,你大概活不过这四年。”韩玖菲了解的点点头笑说。

  “为什么?”

  “离你家最近的超市是哪一家?米酒一瓶多少钱?本校学费限定在哪一家银行缴?停电时该做什么紧急处置?健保卡用完去哪里换新的?返乡的机票怎么订?台北市公车票多少?”

  韩玖菲一口气丢了一堆问题出来,然后瞄了一眼满脸问号的庄梦蝶,双手一摊,“这些你不知道,对吗?”

  庄梦蝶理所当然的点点头,一点也不心虚,“我不需要知道呀!他会帮我处理得妥妥当当的。”

  “唉,没常识也该有个限度。”韩玖菲不禁摇头叹息。

  “衣仲常常夸我聪明,你怎么会说我没有常识呢?”庄梦蝶扬起一抹足以征服任何人的浅笑,得意的说。

  “有因必有果。”就是因为庄梦蝶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缺乏常识,而最该“指点”她的管衣仲也帮凶当得很快乐,所以庄梦蝶才会成为常识白痴。

  韩玖菲不禁感叹,连公车或计程车都没坐过的庄梦蝶,日后该如何独自生活?

  “你的意思是?”庄梦蝶拨了拨头发,困惑地问。

  “反正下个月毕业考一完,紧接着就是毕业典礼,然后你就要出国依亲,我也不必再担心了。”

  “我不想离开台湾。”庄梦蝶有些无奈地说。

  “令尊令堂都在英国,他们想把你留在身边,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他们只是要我过去帮忙公司的事业。”庄梦蝶露出不悦神色,看得韩玖菲一愣。

  “怎么了?你上了四年的财经课程,去英国正好学以致用,不是很好吗?”

  韩玖菲对庄梦蝶的第一印象:纤细柔弱,靠父母庇荫生活的富家千金。当时,她一度认为庄梦蝶是“走后门”入学的,直到第一学期总成绩公布,庄梦蝶以高分拿下系上第一名奖学金后,她的想法才有所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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