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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心眼的女子,把最初数星期的小火花,一直点燃至令。

  有时候阿蓝也会疑惑,从家桦的眼睛看世界感觉会如何?为什么A小姐会比B小姐好?为什么D小姐又能令他藕断丝连?自己在他的眼中又算什么?

  实在太神秘了。

  阿蓝试过在说笑的时候对家桦说:“我要你的眼睛,你死后把它捐赠给我吧。”

  家桦把陶塑推进烧炉,耸耸肩,嘻皮笑脸。“你要什么我都给你。”

  她瞪大眼,接着哈哈哈大笑,掩饰内心太过分的兴奋。

  她知道他不过是说说罢了,但她愿意当真的来听。

  不久之后,家桦遇上一次很重要的恋爱,对方是跳芭蕾舞的,刚巧失恋,便来找点东西学,以打发时间。家桦差不多是甫一见她便爱上了她。像她这种气质高贵长相娴静的女子,一直是他梦寐以求的。

  阿蓝知道,这次非同小可,家桦望着那女子的眼神,是前所未有的温柔。

  在得到与得不到之间,有最多的惆怅。

  夜里,家桦蜷曲在沙发椅内,向阿蓝倾诉对别人的爱慕,说到遗憾处,一脸的失意,万分的难过。

  阿蓝掩饰着自己的不愉快,鼓励他开解他。她心里的痛,比他所有的严重一万倍。

  最终还是有幸与喜欢的人一起,只是闪过又隐没,芭蕾舞女子把家烨当作治疗失恋的特效药,服用过一剂后,发觉病情好转便立刻停服,以免有后遗症。前后不过两星期的事。

  家桦严重失恋,他在泥塑堆中哭起来。

  阿蓝站在他身后,既心痛又怨恨。为什么要爱上一个根本不认真的人?明知有一个真心的一直默默站在身后。

  阿蓝把手按在他抖动的肩上,轻轻说:“为什么你不尝试爱我?”

  家桦拍了拍阿蓝的手。“傻女。”他说。

  阿蓝叹了口气。她怎会不知道自己傻?“你的眼睛里永远没有我。”她抱怨了。

  家桦笑,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

  那个晚上,家桦送阿蓝回家。

  在车内,两人都默默无语。

  多少年了?五年?六年?与这个男人一起的这些晚上,有星光没星光的,有月亮没月亮的,他都会有风度地驾车送她口家。多少次,她渴望他的举动不只是朋友间的关心,又或只是男人的风度。一直以来,她都认为那一天必定会出现,不是这个晚上便是明天的夜里,他的眼内会重新出现自己的影子。

  车窗外的天空有颗特别明亮的星星,阿蓝合上眼睛,许了一个愿。

  “希望他的眼内有我,希望无论发生什么事,我也一样爱他。”阿蓝在心中默念。

  家桦看到阿蓝的表情,以为她不舒服,正想开口问候她之际,忽然车轮一滑,他还来不及有任何应变的行动,整辆车已由山坡滚下,翻了数翻。结果家桦给压在方向盘下,一整块挡风玻璃碎裂了,割伤了阿蓝的脸。

  两人还是清醒,但家桦明显比阿蓝伤得严重。

  阿蓝替家桦拨开身上的玻璃碎,又替他抹去唇角溢出的血。她很害怕,不知道他是否要死了。

  明明刚才许了个美好的愿望,怎么会发展成这样?

  家桦颤动看跳动不定的眼珠,说了句:“快要死了,是吗?”

  阿蓝抓住他的手,拚命摇头,急急地说:“不会的,你不会死,你知道我爱你,你不会死的。”

  家样听到。也这么多年了,原来她真的没放弃过。

  被压着的身体不合情理地空洞洞,在生命的最后一步,他的脑里闪过与阿蓝一起的片断。初相识时她那不自在的脸;那次约会她时看的电影,跟她分手后她的眼泪,他跟其他女人谈恋爱时她那隐藏着的失落,她平日的体贴温柔、耐性和关心。他一直都知道她重要,虽然不是爱,但也重要。

  他记起她说过要在他死后拿走他的眼睛,于是便对她说:“告诉医生,他日你老了,患上白内障之后,便换上我的眼角膜吧。”

  阿蓝掩脸,落下泪来。他还记得。

  在眼泪滴在他脸上的一刹那,他已经不能再动弹。

  死在一个爱他的人身边。

  没有哭得更狠。阿蓝抹了抹泪,端视他的容貌。

  她是高兴的,他临死前居然记起一个他俩才意会得到的承诺。原本,那不过是朋友间的笑话。

  是临死前的反常,抑或是什么都好,总之,她很高兴。

  她才不要老去才把他的眼睛融合在自己的身体里,渴望了这么久的东西,她才不要再等。

  她拿起面前的碎玻璃,一把塞在自己的眼内。现在她盲了,稍后便可立刻把他的眼睛据为己有。

  很痛,血流满一脸。

  但想到不久之后的快乐,便在所不计。

  终于,她不用再害怕他的眼内没有自己。只要有一面镜子……

  第二章EGG

  我以为,只不过是只蛋。

  近日,我时常为了一只蛋而想起一个人。只是一只普通的煎荷包蛋,白色的块状蛋白,落日般金黄的蛋黄。

  可是,当美味鲜嫩的它放在我跟前的时候,我便发觉,我爱上了这只荷包蛋背后的黑手……

  其实,我有一个相识了一年的男朋友。

  他是我毕业后第三份工作的同事,比我大两年,我们在不同的部门工作。

  据他所说,他第一眼看见我便立刻爱上我,简直简直就是发光发亮的那种case。

  他是在ChafeDeco认识我的,我依然记得他的眼神洋溢看无尽的兴奋。而我,表情一贯傻呆,总觉得窗外的山顶景致更吸引。

  按道理,被人爱慕应该血脉沸腾。但我没有。

  后来,我们还是拍起拖来。拍拖的日子平静而和谐、正常而健康。他会陪我出席所有远近亲友的聚会,也会在星期天陪我的母亲在茶楼等位。

  他长得高大,笑容亲切,不介意吃亏,尊重身边每一个人。于是,所有人都说我“执到”。

  我不知道为什么是“执到”。只知道,或者,他会是长久陪伴我的那个。

  表面条件完全适合。

  有时候牵着他的手,依偎看他的时候,我会仔细认真地想,这一次大概可以长久一点。

  总是没法维持长久的关系。每一次恋爱我都可以找出一堆理由。每一次分手,也有一堆理由。

  恋上他/他恋上我,可以因为:(一)发型;(二)身材;(三)眼睫毛;(四〕一件外套;(五)某种笑容;(六)昏黄的灯光;(七)一辆车;(八)Bjork的CD,(九)做爱;(十)朋友推介;(十一)……

  而分手的理由,又可以因为:(一)声音;(二)第三者;(三)宠物;(四)内衣;(五)工作;(六)发型;(七)身材;(八)某种态度;(九)做爱;(十)朋友拆散,(十一)……

  总之,日常生活总在相恋与失恋之中交替,人来人去,来来往往,充斥着失败的个案。

  太多恋爱的结果是,讨厌自己,觉得全是自己不好。

  他们说:“你不够温柔/你太过温柔,你不会做爱/你太擅长做爱,你太前卫/你太老套,你太蠢/你聪明累事……”

  是吗是吗?我久不久便头痛一次,思绪开始混乱。

  另一方面,我也会为一些不知所谓的理由抛弃别人。

  究竟,恋爱是什么?

  我扳直身子,望进男朋友的眼里,抛弃他的意欲又再一次蔓延。

  究竟,放弃一个人是不是罪?

  我的头很痛。我看见一只蛋在半空猛烈地爆开,蛋黄蛋白蛋壳四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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