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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要采买的东西可多了,新年那当头没备齐,正好趁此时采买。”白奇威问:“仓库中的女儿红还有吗?这回多带几坛去。”

  白奇威会这样吩咐是有道理的。有些蒙古人、颚伦春人喜酒,价钱谈不拢时,酒就是最好的法宝。有的时候,现钱少一点不打紧,重要的是一坛好酒送上再说。许多成功的交易,酒都是第一功臣!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出现在门后的是手捧着茶盘的秋水,她对众人先是嫣然一笑,然后才将茶盘放到桌上。

  “我知道你们在讨论春集采买的事,请先歇歇气、喝口茶。”

  这番体贴婉约的话虽涵盖了三个男人,但她深情款款的眼光却只对着白家二少爷白奇哲一人。白奇威很识趣地不插话进去,而秋雄虽不太赞成女儿如此主动献媚,却也没说什么,他也知道女儿对白二少的情意。

  可是白奇哲只是轻轻一颌首。“谢谢,还有什么事吗?”他的眼光扫过她,随后又瞟向门口,逐客令下得十分明显。

  “你们决定好了多少人同去吗?”秋水找着话题,不落痕迹地挨到白奇哲身边坐下。

  “阿福、小泰、伍叔、丁哥……”白奇威点着人名。“由我及秋叔领队。”

  “算我一份。”白奇哲插入一句,唇边微微勾出一丝浅笑。“我想带红雁一块儿去。”

  全部的人都惊讶地看着他。

  秋水面露妒色,青青白白的十分难看。秋雄在惊讶过后,不禁思索着可行与否。至于白奇威,则大剌剌地问出每个人的满腹疑问。“为什么?”

  “为什么要带她去?”白奇哲显然觉得这个问题莫名其妙。“红雁一定没去过,当然是带她去玩一下。”他理所当然地解释。

  那个来路不明的野丫头!秋水发现自己无法再多听一句,为什么总是她出来搅局!秋水不顾心爱的人端坐在前,冲动地站了起来,掩面狂奔而去。

  “水儿!”秋雄大叫。“对不起,少爷,我——”

  “没关系,快去追她。”

  “秋水是怎么着?刚才不是还好端端的?”白奇哲对小女儿的心事毫无感觉。只觉得秋水今天怎么如此失态?

  “奇哲,你觉得秋水妹子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白奇哲倒像个没事人,悠闲地将茶倒入杯中,品尝着碧绿芳香的液体。

  “嗯……嗯!她长得很漂亮。”白奇威是想试探白奇哲对她的好感程度。可嗫嚅好几次仍得不到白奇哲的答案,结果自己反而冒出了这么一句。

  “唔。”

  “而且烧得一手好菜。”

  “唔。”

  “又很懂得照顾马。”

  “唔。”

  “而且你都二十五了。”

  “唔。”

  “呃……俗话说,有钱没钱,娶个老婆好过年!”话还没说完,白奇威就差点想咬掉自己的舌头,都要交春了,年早就过了。

  “大哥想讲什么,就直说。”白奇哲好笑地看着他的兄长抓耳搔腮的模样。

  “你该成亲——不对,你想不想成亲,那个……秋水很关心你。”若真能撮合这对璧人,倒也算是一桩美事。

  白奇哲明白兄长用心良苦。“你是想说秋水喜欢我,对吗?”

  “对对对对。”

  “我也很喜欢她,毕竟从小一块长大,就像妹妹一样。”

  妹妹?对方大姑娘可不这么想哩!“你从来没有——嗯,这个——”白奇哲没对她动过心吗?这种问题要他这个大男人如何启齿?

  白奇哲似乎也懂得他的难言之隐,自动说道:“我对她向来没有非分之想。秋水需要的是一个懂得体贴她、照顾她的人,而那个人,不会是我。”

  第四章

  “红雁,吃饭啰。”刘清姝挺着微隆的小腹,在后庄的庭园中找到了红雁及白云开。这一大一小两个孩子,和几只牧犬玩得正高兴呢!

  看着嬉闹着的红雁,刘清姝不禁会心一笑,果然是孩子一个!刘清姝含笑牵起儿子,拍拍围过来的大狗,看着这个和儿子疯成一块儿的女孩。

  “姑姑抱抱,姑姑玩玩!”白云开显然玩得还不过瘾,对红雁挥动胖胖小小的手臂。“玩水水!水水!”

  “水水!”红雁跟着附和。刘清姝好笑地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终于发现他们为什么会处得这么好,瞧他们说话的方式竟然一模一样。

  她羡慕红雁,鲜少有人在长大后,依然保有一颗赤子之心。

  “不行哟,要吃晚饭了。”

  白云开乖乖地不再说话,任母亲牵着走。倒是红雁踌躇了好久,依依不舍地盯着那澄清的水面半晌,才赶紧跑步跟上那对母子。

  厨房中乱成一团,连红雁都可以感到气氛十分不寻常。

  “秋水,这道粉蒸狮子头交给你了。”银婶那瘦小的身体竟抬得动那么大一盆热气腾腾的食物。红雁赶忙跑到窗台那儿,看着秋水将木盆安上马,娇叱马儿翻蹄远去。

  不止秋水,好几名年轻的姑娘推门而入,也同秋水如法炮制。一道道菜就如此被端走,扬长而去。

  “你在看什么?”一身白袍的白奇哲,一进厨房就看到红雁将小脸贴在玻璃上,左望右看。

  “呀!”红雁看见是他,便咚咚咚跑过来,蓝眼中盈着好多好多疑问及兴奋。

  “今晚我们要在外面吃饭。”白奇哲当然知道她想问什么,自然地回答。“走吧。”

  红雁欢呼一声,连蹦带跳忙跟上他。在外面?原来可以把这些好吃的东西搬到屋子外面吃。为什么呀?

  “你要带她去参加“交春”?”刘清姝陪着二人走向马厩。

  “她也是家中的一份子,不是吗?”

  在冰雪中的北大荒对欢迎春的影子是相当重视的。春天中有三件大事——“交春”、“春集”及“春防”。“交春”是指一种祭祀天地的典礼,每家牧场都会在草原上选择一处地点,向东设立香案,由场主主祭,感谢皇天后土保佑牧场整年平安,同时也祈祷今年会事事兴顺。

  今年由于白父仍在休养身体,故主祭者由长子白奇威代理。

  “伦哈卡贝”今年在祭祀地点架起了一堆特别旺盛的营火,以一株巨大的榉木为燃料。在仪式完了之后,再围绕这堆营火举行野宴。这是特殊而丰盛的一餐,人们在营火四周铺上皮座垫,取用古老精致的木制餐具。

  在皎洁的月光及熊熊的营火下,人声鼎沸,觥筹交错,但是大部分的人仍将眼光好奇地投注在一个金发女娃身上。

  红雁是和白家二少共骑一匹马来的,光这一点就令尚未见过她的人为之侧目;再加上那头突出而亮丽的发色,更为她的来历增添几许神秘。而更令人意外的,就是白奇哲对她的呵护态度,那可真是前所未有之事。

  “红雁,那个是酒,不要动它。”他不赞成地拿走她手中的木杯。

  “酒?”红雁也当真乖巧地任他拿开。

  “对。”他拿了一碟小笼包放入她手中。

  “二少爷,这位姑娘……”一个年轻牧工询问,以欣赏的眼光看着她吃东西时津津有味的姿态。

  “红雁。”白奇哲突然厌恶起眼前这个年轻人,至于原因倒也说不上来,他只想赶快把对方打发走。

  “哎,你还没见过咱们家的红雁?”白奇威饶富兴味地插上一脚。“红雁来,跟这位大哥打招呼。”

  “大哥好。”红雁的嘴巴还含着食物,说起话来模模糊糊。

  “你好,我是郭翼展,叫我阿展就可以了。”很显然地他对红雁是“愈看愈呷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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