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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璃,恭喜!你又当选为‘洛神’了!”其实想来,真正的洛神也未必如小璃这般倾国又倾城吧!

  原本“洛神”的参选人选只限于高中部的女学全。这种不成文的规定不是没有道理;国中生还大“幼齿”,展现不出“美女”的丰姿。但是安小璃十五岁竟就艳压群芳,硬是让当届校花——也就是如今高中三年级的刘欢欢打了下去,让这不成文的惯例被打破,更让“曲阜”校史平空添上一笔传奇色彩。

  人人都羡慕小璃,但她不是很喜欢这项美誉。

  安小璃最大的心愿,不过是平平静静地念完高中就够了;思及此,她微微轻蹙黛眉。

  “你怎么了?不舒服吗?”看到好友的模样,石晶溪有些担心地趋近。

  哎,难怪石晶溪如此担心,她这个朋友长得实在是“太不安全”,也过于柔弱了;就好比一株不得不依附在大树旁的菟丝花,楚楚生怜哪!

  吁了一口气,安小璃总算将最后一朵玫瑰插好。

  “小璃?”

  “我没事,只是昨晚没睡好。”她看看腕上的表,开始收拾书包。“我先走了,晶溪。”

  “我陪你吧!”石晶溪忙道。

  校园偏门每天准五点正,都会有一辆黑色宾士在那儿恭候,来接她回家。

  人怕出名猪怕肥,安小璃开始受人注目后,连带那辆车也能引起话题。

  不过她从不放在心上,现在的她,多活一天就是赚到一天,其他的流言流雨又何须挂怀?

  五年前,在美国由著名的外科医生执刀,亲自为她动了手术,使她重新脱胎换骨。虽然有一颗新心了,但仍脆弱无比;加上天生骨子就比别人差,所以还是得小心为妙。

  五年来,仇怀恩对她的呵护仍滴水不漏,她也安之如饴地接受。

  “安同学。”

  她讶异地回头,是一个高个子、长得斯文白净的男孩叫住了她。

  “有什么事吗?宋学长。”安小璃认出对方是学生会会长,她微微一笑。

  男孩的脸一下胀得红红的。“嗯……呃,能借一步说话吗?”

  石晶溪贼贼一笑,笑容中透出一丝诡异。“宋学长,是很‘重要’的话吗?”

  看见对方脸红随着石晶溪的话变得更深,安小璃大概也猜出是怎么回事。她已经被这样唤住过很多次,然后不得不拒绝对方的表白示爱。

  “我先走了,拜拜!”石晶溪识趣地摸摸鼻子先行走人。

  “那是她吗?”

  从望远镜视线中,一名穿着白衫黑裙的女学生正步出门口,走向在一旁等候的车子。

  “是她。”另外一个人颔首,在同时,启动了引擎。

  ***

  “我回来了。”甫进门的安小璃,第一眼就看见一男一女窝在客厅的沙发上,笑容顿然隐去。“嗨,叔叔、叶姊。”

  “小宝贝,”仇怀恩立刻丢下自己的秘书,上前宠溺地拥住她,并很快地在她额上烙下一吻。“今天在学校如何?”

  “很好。”她柔若无骨地偎在他的臂弯里,允许自己享受那种强烈的男性气息。片刻,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不吵你们谈公事,先失陪了。”

  她轻轻微揖,如阵轻风般离开。

  叶明媚赞叹地看着女孩离开。她深知自己也颇具魅力,但面对小璃,只能甘拜下风。

  “小璃愈来愈美了。”

  “是啊!”他笑了,如一个骄傲的父亲。

  “青春就值一朵花啊,她有男朋友了吗?”收拾着桌面上零散的文件,叶明媚随口问道。

  “没有。”两个宇从他牙关中吐露,像冰块般冷硬。

  叶明媚敏感地觑他一眼。

  “我先走了。”她识越地不再挑起这个话题。“其他细节部分我会重修,写过一遍,明天给你过目。”

  仇怀恩凭着他横跨黑白两界的势力,开了保全公司,这三年来业绩蒸蒸日上,口碑加上实力,使所接的Case愈接愈多,愈接愈大。即使他现在金盆洗手,公司所嫌的金额也足够供安小璃过一辈子了。

  青春就值一朵花啊,她有男朋友了吗?

  叶明媚绝对没有想到,她无意间的问话能勾出他深藏在内心的恐惧。

  小璃是他内心中最呵护的珍宝,是他的心。一个人若失去了心,还能活在世界上吗?

  ***

  “叔叔,”安小璃甜甜的嗓音唤着他。她穿着淡紫罗兰色的洋装,像个小公主似的。“我有件事忘了告诉您,下周末有恳亲会,通知单也下来了,您会去吗?”

  “周末?”他想起那天早上是预定南下一趟,商谈一些事。算了,叫张明扬去。他立刻下了决定。

  “当然会去。”闻着她身上自然散发出的淡淡花香,他心不在焉地将再度坐过来的她纳入怀中,手指拨弄着她的青丝。

  这是他们聚在一起时,才能独享的甜蜜,他晕陶陶地想着。

  “今天回来有些晚了?”他询问的声音有如风般抚过她耳朵。

  “没什么,有点事耽搁了。”

  “嗯?”

  虽只哼了一声,但她知道这代表了“继续往下讲”的意思。

  “真的没什么啦!”她撒娇地嘟起嘴。“人家要回房间做功课。”她立即跑回房间。

  下意识的,她不想将宋学长的事告诉他。其实她和仇怀恩从来不谈那些追求者。她知道他绝不会喜欢这些事。

  不过她真的没想过宋连逸会想约她。谣传中,刘欢欢在倒追他,双方正打得火热……

  “我对她从没有意思,是她主动……”宋连逸有点结巴地解释。佳人近在眼前,他紧张得连手脚都不知该往哪儿摆。“你愿意给我一次机会吗?我是说……”

  安小璃坚定地摇头,眼中盛满了柔柔的歉意。“对不起。”

  曾经被她婉拒的男同学没有一个记恨于她,倒是大半数女孩因眼红而四处散播谣言,说她眼睛长在头顶,甚至因“同性相忌”而不愿和她来往。

  所以安小璃根本不喜欢自己出色的容貌;加上本性沉默、不善与人打交道,她的生活圈小得可怜;石晶溪可说是她唯一的手帕交。

  她还记得自己是如何交上这个朋友的。那是她首次当选为“洛神”,引来刘欢欢的嫉妒之时。她不想招惹麻烦,所以一直都以低姿态面对刘欢欢的挑衅。得寸进尺的刘欢欢还以为她是可欺的,反而更变本加厉地找碴。

  有次在午餐时间,刘欢欢和她的党羽公开地对付她!只见这群女生将她逼到楼梯转角处,刘欢欢气势凌人,存心想给她一个下马威。

  由于刘父本身是个小帮派头头,刘欢欢因此也养成霸道的个性。怎么说,她都不甘自己竟在这次“洛神”之选中落败。

  安小璃也是个聪明人,面对这仗势,自然明白怎么回事。

  “他们真是瞎了眼,千挑万选的,找上一个排骨当‘洛神’!”刘欢欢心中有一千一万个不认同。

  安小璃告诉自己冷静。看着刘欢欢运用自如地在手中舞弄着一把瑞士刀,眼中闪着和刀子相同锋利的光芒。

  “……”

  “说话呀你!”刘欢欢提高音量。

  还有什么好说的?

  安小璃固执地保持沉默。她不了解对方在想什么。生命及脸,哪个比较重要?

  “你找打!”刘欢欢右手扬起,刀刃如闪电般向她挥来——

  安小璃紧闭双眼。

  “啊——”刘欢欢发出尖叫。

  “三八婆,你以为你在干么!”

  刘欢欢抚摸刺痛的后脑,凶器是只硬跟的皮鞋,躺在地面上。

  这个拔刀相助的人,就是石晶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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