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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看到资料上列举陆皓奇曾破过的案件,郑似钢不得不暗自心服。

  其中有一件离奇的分尸案件,涉嫌者有六人,总警方多次调查,皆不能肯定哪一人所为,最后只好请来陆皓奇。

  而陆皓奇居然用与罪犯者的五句对谈,侦破悬压已久的案件。

  以下是陆皓奇大神探与罪犯的对答。

  陆皓奇:那具尸体身体焦黑、面目全非的破烂物,是人吧?

  凶手:是人。

  陆皓奇:据目击者供称,出事的前一晚,你们碰遏面。是你找他,还是他找你?

  凶手:是他找我。

  陆皓奇:你杀了他。

  凶手:我没有!

  陆皓奇:有人看见你杀了他。

  凶手:我没有杀。

  陆皓奇:你确定没有杀人?肯定回答我是或不是!

  凶手:是的。

  陆皓奇用相同的话问了六名嫌犯,既而肯定凶手是以上做回答的人。

  他所持的理论令许多人匪夷所思,却真实的抓到了凶手。

  他解释,真正的凶手,在每句回答的话里,比其他五人多了一个字,因此陆皓奇把这个字汇集成一句话:“人──是──我──杀──的”,因而证实凶嫌是谁。

  以五位嫌犯与真正嫌犯的回答作一比较:

  陆皓奇:那具尸体身体焦黑、面目全非的破烂物,是人吧?

  五名嫌犯、“凶手”:是“人”。

  陆皓奇:据目击者供称,出事的前一晚,你们碰过面。是你找他,还是他找你?

  五名嫌犯、“凶手”:“是”他找我。

  陆皓寺:你杀了他。

  五名嫌犯、“凶手”:“我”没有!

  陆皓奇:有人看见你杀了他。

  五名嫌犯、“凶手”:我没有“杀”。

  陆皓奇:你确定没有杀人?肯定回答我是或不是!

  五名嫌犯、“凶手”:是“的”。

  当他问第一个问题,“是人吧?”时,有五人不约而同只回答一个“是”。凶手却回答“是人”,比其他五人多出一个“人”。事实上对陆皓有的问题,嫌犯只要回答一个“是”就行了。

  第二个问题,五人直觉回答“他我我”,只有凶手多加个“是”:与第一个问答一样,对方只要倾他的意,回答“他找我”就行了。

  第三问答亦同,凶手的回答用了“我”字。

  第四问答则多用了“杀”字。

  第五问答更妙,当陆皓奇说明对方只需要回答“是”或“不是”时,他还是多用了“的”。

  将五个多出的字组合起来,正说明凶手杀了人的实情。

  这种结论好像是儿童的恶作剧……

  资料看到这里,郑似钢不禁血脉高张,若单凭陆皓奇此种不合逻辑、没有科学的推论,就可断定凶手是谁,那冤狱者早已挤破牢门了!

  当郑似钢再往下看,便不再有怨言。

  陆皓奇最后的结论,才是真正破案的关键所在……

  陆皓奇选择此五种简短的问法,就是把自己当成一部简单的测谎机,不论实话或谎话、凶手或受冤枉者,他们只有一种回答的方式。

  可是凶手的回答却比别人多一个字,这个字在肯定的回答里,是多余的赘语、不需要的字,凶手为什么会多说一个字呢?

  因为,他有罪犯否认的转折过程。

  他回答话的过程,比其他人多转了个弯,而这个弯、这个多出的字,正是他罪犯的心理过程。

  他说谎。

  他在多出的字里说谎。

  以胆小的人为例,他说谎时声音往往会发抖,所以谎话的频率,会比说实话的声音要长一点。

  所以,没有杀人的嫌犯,大可不用心思就肯定他所做的事;而说谎者,因为他用心揣测了一点他的问题,所以回答的字比其他人长,而长的这一个字的距离,正是他罪犯的心理过程的距离。

  一旦肯定罪犯是谁,陆皓奇立刻指着他的鼻子要他认罪。

  这名嫌犯早在逼供时已心惊胆跳,现在又被陆皓奇几句不相干的问题里肯定他是罪犯,脸色当然不可控制地立刻惊变,此惊变过程,陆皓奇又有一套“罪犯脸色惊变之颜色分类图”,更肯定罪犯无误。

  看完资料后的郑似钢,悄悄吁了一口气。

  陆皓奇果然有两把刷子,也因为这两把刷子,让郑似钢肯翻越两个山头来我他。

  等休息够了,郑似钢再度提起强烈的好奇感寻找皓奇先生。

  ☆ ☆ ☆

  越过一片丛林,一座原始的心木屋赫然伫立眼前。

  原始,乃形容小木屋除了屋顶、支柱和通风的窗户,没有任何人工修饰。

  郑似钢往前走一点,才发现木屋的建材,全取自于附近尖长型的树条;而木条之间的接连物,不是铁丝,却是柳藤。

  再望上去,木屋的屋顶也不是砖瓦合成,而是茅草覆顶,郑似钢几乎怀疑是否自己走入远古时代了。

  总之,郑似钢可以肯定,陆皓奇是个名副其实的大怪人。

  她举起手往紧闭的木门轻轻敲去,门内随即传来一阵男人粗哑的声音,他的话令郑似钢蓦然张大眼睛。

  “别动!先别进来,让我猜猜你的长相。你有五尺七吋高,女人中的大个子;身重一百一十磅,女人中的小瘦子;你的肌肉结实有力,身手矫健灵敏,可惜满身伤痕累累。发长至肩下约十公分之处,有一双灵活的大眼睛,但是眉毛太粗,有失女人的温柔。你是个道道地地警察堆里的男人婆!”

  郑似钢惊骇得不能动弹。

  她发誓她这次的行动绝对隐密,甚至连周一庆都不知道;而且她和陆皓奇从未碰过面,他怎么可能把她的长相形容得如此贴切?

  莫非木门破了个洞?郑似钢不禁俯过身检查木门一遍,别说门有个洞,就连一丝缝都没有。

  他还知道她发长至肩下十公分之处,其不可思议!

  郑似钢一向最疼爱她的秀发,上次因公务逼不得已,才将已长及腰部的头发剪去,每天她都恨不得头发能“一眼长一吋”。

  据昨天测量的结果,现在她的头发正好长到肩下十公分,对方说得一点都不差。

  当她发现门未锁上之时,她几乎用撞的冲人屋,迫不及待想知道陆皓奇的神通广大……

  映入眼帘的男人,就算郑似钢想像过陆皓奇一百遍,但绝不是这种长相。

  他很年轻,模样不超过三十岁,脸上挂着稚气的笑容。她以为科学家看起来应该比实际年龄老许多。

  他身材高,体型瘦长而臀部结实,典型打篮球的料子。她以为科学家因为坐椅子研究久了,模样应该离不开肥大,动作离不了迟钝。

  他的牙齿洁白,下巴干净俐落,袖口也没有残余的污垢,唯一符合科学家特质的一点,他有一头蓬松凌乱又稍嫌过长的头发。她还是以为科学家应该“白了少年头”才对。

  总之,她面前的陆皓奇,眉清目秀、双瞳炯炯有神,鼻梁似有折碎的痕迹,而嘴角略显微薄,他有一张七分中国、三分外国的俊秀面孔。

  这种面孔,不应该出现于原始的木屋,更不该出现在警察局的资料档案里,他应该是影视荧幕上的大众情人。

  他看见郑似钢瞪圆的眼睛,嘴角隐约浮出促狭的笑容。

  她慌乱平息乍看他的惊叹,拂去满脸的汗水后,再一次正眼与他对视。

  “我找陆皓奇先生。”她还是不敢相信她所看到的。

  “我就是。”

  虽然郑似钢早就肯定他是陆皓奇无误,但是当肯定获得证实后,她还是被自己心存的犹疑吓了一跳。

  “你知道我?”郑似钢只能用瞪圆的眼眸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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