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实说,巫翩翩是有些失望的。
她也不知道自己在失望什么,只是觉得心头有些被刺伤的感觉,在离开他的怀抱之后——
笨!人家老师只是尽责地照顾房客而已,她一个人在那边心跳个什么东东?简直是莫名其妙嘛!
她料想不到的是,没多久时间,唐威廷又绕了回来,手上多了个类似酒瓶的小罐子,却足以令巫翩翩惊骇地瞠大双眼,惊惧地开始往后移动。
她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由于住的是乡下地方,家里有人扭到什么的,老爸总会用那种东西来“折磨”伤者,那种东西叫做“药洗”。
不不不!老师不会那么残忍地想用那种东西来“对付”她吧?!
她只不过小小的恶作剧一下,让他吃顿难吃的晚餐而已呀!
“你干么?”唐威廷知道她在躲什么,却仍明知故问。
“我……我没事。”她捣住脚踝,即使指尖下传来阵阵刺痛,她还是佯装没事。
她才没那么傻的“自投罗网”呢!
趋上前去,唐威廷扭开罐子的瓶盖,倒了些药洗在掌心上,意图明显到不行。“没事才怪,脚踝都肿起来了。”
“不要!”她几乎惊跳起来,如果不是脚上的伤让她难以行动的话,她铁定会拿扫帚把他赶出自己的房间。
唐威廷难得地板起脸来。“过来。”
“不要!”开什么玩笑?她像这么听话的女生吗?
“你的脚踝不处理不行!”翻翻白眼,唐威廷开始考虑要不要对她用“强”的。
“不~~我贴贴药布就行了!”她还在ㄍㄧㄥ,就怕他真对自己“很下毒手”。
“你够了喔!”唐威廷拧起眉心,决定换个方式跟她“沟通”。“你要是不让我帮你处理伤处,明天你怎么上课?”
巫翩翩的双眼,可怜兮兮地泛起红雾。“我睡一觉就会好了。”
“睡一觉只会让你的脚肿得更厉害而已!”这丫头,教人不想骂她都难。“过来!”
“不要啦~~”她光看到药洗就痛,怎能真的让他为自己推拿?
“我警告你喔,你要是不过来,我就把你当掉!”嘿嘿,这时他的立场就有利得多,可以拿来威胁她喽!
巫翩翩不敢置信地张大双眸。“你卑鄙!”他是教职人员耶,竟敢说出如此卑劣的话,实在太过分了!
“我帮你推一推,不然,我就像刚才那样抱你上学,你自己选一样。”
第三章
“啊——救命啊~~”
凄厉的尖声呐喊由漂亮的红砖屋里传了出来,幸好它的位置距离人口稠密的住宅区还有一段距离,否则恐怕邻居早已热心地报警处理了。
那声音听来就像屋里正发生凶杀案的现在进行式。
“不要了,好痛喔!”女声带着明显的哭音加鼻音,显然被折磨得很惨。
“别躲啦!不准乱动,再过来一点!”男人可不懂得何谓怜香惜玉,声音听来有些不耐烦和急躁。
“拜托啦~~都肿起来了,呜……”女人终于哭了,而且是惊天动地的那种哭法。
“不准哭!”女人一哭男人就大声起来了,却听不出来他真实的情绪。“这样就哭?这两天都还得继续做下去。”
“嗄?!”女人似乎吓傻了,抗拒完全不经大脑地直接呈琨。“放开我!我不要了!好痛!”
“休想!你一定要我把你压住是不是?我可不想对你强来!”
几只乌鸦飞过红砖屋,在距离不远的电线杆上略作休息,过了一会儿,才满足地拍拍翅膀离去。
千万别将上述的对话想歪,否则只有自讨没趣的下场。
屋里的人正在做什么?只是再正常不过的推拿脚踝而已。
“后!你别再躲了行不行?”紧紧抓着巫翩翩的小腿,唐威廷的额上、鬓角全是汗水,这全都是让那妮子给逼出来的。“你这样叫,我怎么做啊?”
巫翩翩也没好到哪儿去,她扭动自己的脚,脸上是泪汗交错,全然分不出哪一种液体的分量比较多。
“这么痛,你教人家怎能不躲嘛!”她泪汪汪地指责他的粗鲁。
老师的手劲要比老爸大上许多,推拿起来简直是人间炼狱。
“谁教你要扭到?”这就叫做自找罪受。
巫翩翩用着水汪汪的泪眼瞪他。“我为什么扭到?要不是你追着我跑,我会笨笨的扭到?”
唐威廷的手顿了下,似乎没想到她会如此反驳。
“你本来就笨笨的。”没好气地在她已然被搓红的脚踝上猛一施压,在她尖叫的同时微扬嘴角,心头产生一股报复的变态快感。
“啊!好痛~~”她哭喊着,责备的眼几乎想在他身上瞪出个洞来。
唐威廷抽了张面纸,把她脚踝上的药洗擦干净,再抹上清凉的药膏。“好了,这几天小心一点,尽量别再动到伤处。”
哪有可能不动到?她是人,人是靠双脚走路的,他的说辞根本是天方夜谭!
除非她都不出门,每天关在房间里,不必煮饭给他吃,或许还有可能一点。
“在你的扭伤复原之前,这几天就不必准备伙食了。”他陡地说了句,拿起药洗和药膏准备走人。
嗄?!这么好?
可为什么他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呢?难道他有透视人心的本事?
没来由地打了个寒颤,说不出的暖流在胸口回荡,刹那间对他的好感急遽攀升,她不禁对自己的小人之心感到万分羞愧。
在唐威廷即将步出她房门之际,她终于带着些许歉疚轻声道谢。
“谢谢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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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开始要适应学校的生活,更有趣的竞争由此刻正式展开。
社团活动几乎是每个大学生的必经之路,因此在开学约莫一个多礼拜之后,各个社团就开始进行招收新会员的工作,竞争之激烈,只能用头破血流来形容。
带着伤脚走在校园里每天必经的广场大道,巫翩翩对五花八门的社团名称和诉求内容感到有趣,却也相对地感到头痛。
“学妹,来来来,来参加我们辩论社吧!”
辩论社?那可不行,她没口才的,绝对只有被主辩方的口水淹死的分。
“学妹,我们登山社很棒喔,可以健身又可以保持良好的体态,来参加我们登山社准没错!”
翻翻白眼,她只消一想到仍隐隐作痛的伤脚,就全然提不起参加登山社的欲望,更别提她在中部家里,虽然不是每天爬山,但位在山脚下的家也足够她每天爬上爬下的了,那么登山社对她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至于其他社团呢?
美术社?
不成,她没有半点美学细胞,而且画画的用具又很贵,她没办法负担那么昂贵又有气质的社团活动。
文学社?
她要是有文学潜质,早就将中文系或哲学系列为选择科系时的志愿了,不会去选择适合做完美家庭主妇的家政系。
晨泳社好不好?
不好,她是靠山长大的孩子,全然不谙水性,淹死事小,万一造成社员之间的麻烦可不妙,她才不做连累别人这种事,太缺德了。
几乎所有的社团都有被她拒绝的理由,她自己也感到很烦恼。
为什么没有既轻松愉快,又不必浪费太多时间的社团可以选择呢?
如果有的话,那该多好?
才这么想,一个漂亮又有气质的女孩走到她身边,以温柔的语调问道:“学妹,你没有较中意的社团吗?”
巫翩翩停下脚步,忍不住为眼前的女孩所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