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竟然不上我们的当!”
“嗯!”
险峻的白色峭壁上是撒克逊人的防御要塞,下方丘陵遍布潮湿草地,鲁塔庇是最便于两军厮杀的地点,而上方丘陵则可纵览整片战场。
“奇怪……”
此刻,公爵与欧多两骑并立于上方丘陵最高处,其它四人中一人押阵后军,两人分在左右两翼防守,最后一人领兵厮杀去了。
“……他们不会也看穿了我军以退为进的战术吧?”
欧多惊讶地俯瞰战场上的情势,发现每每诺曼军诈败佯退之时,英军居然不肯如他们的意乘胜追击,过去战无不克的策略如今毫无一点成效。
“嗯!”
“你也这么认为吗?这下子可麻烦了,他们的兵力足足有我们一倍多呢!”
“嗯!”
“可是,我怀疑哈罗德真有这种智慧吗?”
“或许……是她……”
欧多微微一怔,此时才察觉公爵哥哥的回答始终是漫不经心的,最后一句更是莫名其妙。
她?
谁?
他满心狐疑地侧眸看向稳稳端坐于战马上的哥哥,再顺着哥哥的视线朝战场右方的另一片丘陵望去,赫然发现那儿另有一人一骑,人并没有骑在马上,而是婷婷玉立于骏马傍眺望战场。
迎风飘扬的黑发,卷飞的栗色长裙,虽然隔着好一段距离,任谁也看得出那是位窈窕的少女。
老天,那女人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又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她是谁?”欧多错愕地问。战场上居然会出现女人,这已是极为罕见,更稀奇的是那位少女竟然没有人保护她,她却依旧如此悠然地在那里观战。“难道她就是柏文所说的那个女人?”她不害怕吗?
公爵没有回答他,一径盯着那少女看得目不转睛,事实上,从他发现那少女之后就不曾移开过目光,是有意盯着她想瞧清楚,也是因为无法移开视线。
虽然距离太遥远,极尽目力也无法看清她的五官容貌,但是她站在那里仿佛羽毛般轻盈飘逸,又似女王般庄严肃穆,那自信又自在的神态洋溢着一股优雅动人的丰采,她无疑是他见过的女人当中最独特的一位。
是的,能散发出如此迷人的风采,那必然是个有相当内涵的女人。
是的,敢于单独临场观战,她也是个够胆量的女人。
有内涵又有胆量,这已足以挑起他对她的好奇心与兴趣。
但真正令他移不开视线的,是她那种宛如来自另一个世界的超然神韵,使他在见到她的那一刹那就被牢牢吸引住目光,直至少女若有所觉地将视线回过来,四道目光又遥遥相对许久。
“威廉,英军不肯上当追上来,只用弓箭手猛射,现在该如何?”
公爵闻号口回眸,冷眼注定从战场上抽空回来请示的契斯特。
“用鸢形盾,再攻!”
“是!”契斯特立刻策骑回到战场上。
公爵再度将灰眸转至另一片丘陵,可是……
黑发少女已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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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见到他了!
虽然太遥远看不清楚,但,也算是见到了。
南丝暗忖,一面策骑回里奇伯罗的小茅屋,这是哈罗德为感谢她提供许多宝贵的情报,特地为她所作的安排。
依照她的要求,她可以随军观察他们的战况,哈罗德会为她安排食宿,他的士兵也不会有人胆敢骚扰她,过程恰如她所预计般顺利。
但两、三天之后,南丝才发现事情并不全然如想象中那么轻松简单。
并非要取得哈罗德的信任不简单,事实上,那部分容易得很,因为她一来到这个世界,便在机缘巧合中意外得到哈罗德的弟弟与挪威国王的通敌信函,如此一来,要取信哈罗德就不难了。之后,挪威国王也正如她所言般来犯,哈罗德自然更不怀疑她提出有关诺曼底大公的警示。
所以这方面一点问题也没有,问题在于她对这个中古世纪的适应力。
“真是惊人!”这是她到达这儿之后的第一句评语。
十一世纪的英格兰委实出乎她想象之外的落后,一大片孤立而落后的土地,森林占据绝大部分,有些还是原生林。
虽然也有农田,但得不到很好的照料,大部分人居住在小村落里,简陋的建筑散布在一条街道的两侧,或者围着一片草地,生活简单,举凡食衣住行样样贫乏,总之,这时代的人们连最基本的生活品质都谈不上,能活下去已经是一项奇迹了。
“真不知道我还能够在这里捱多久?”
她喃喃咕哝着回到茅屋里点上蜡烛,头一眼就注意到哈罗德命人为她送来的晚餐,表情顿时垮了。
天哪!为什么这时代的食物永远都是煮熟的肉、面包和莓子,最多再来几片腌肉呢?更可怕的是,除了用匕首割肉之外,所有的食物都得用手抓,吃太快还会吃到手指头。
而且他们都喝生水!
“真是落后!”如果她会死在这里,一定是被生水“毒”死的!
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一直到十六世纪之前,他们的饮食习惯都还停留在满足食欲的阶段,从不曾考虑到满足口味这种事,即使是贵族的宴会,也只是在餐桌上摆满当时可以找到的所有食物,宴会内容重要的是量,而不是质。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入境就随俗吧!”
叹息着坐下,南丝望着托盘上单调乏味的食物,心想幸好她有带两副刀叉汤匙来--刀叉也是在十六世纪才出现的,在这之前,连意大利人吃面都是用手代替叉子。
“哈哈,起码今天的面包没有发霉。”但,她忘了顺手抓几瓶调味料。
味同嚼蜡般地吃着,她又想到那个征服者,虽然没有戴头盔,但距离实在太遥远,没有办法看清他的容貌,不过和其它人一比,他的身材实在惊人,不愧是维京人的后裔,而他的气魄更慑人,王者威棱十足。
“这才符合我的想象。”她喃喃自语道。“如果有机会的话,真想瞧瞧他到底长什么样子。”
不过他一定没有蓄胡须,因为这时代的法兰西人不蓄胡须,撒克逊人才蓄胡须,而她,最讨厌的就是满脸大胡子的男人,除此之外,她也不喜欢看上去很肉脚的瘦弱男人,或者很笨拙的愚蠢男人,没有野心、没有志气的男人更差劲。
总之,她欣赏的是那种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比较奇怪的是,根据历史上的记载,征服者应该不能算年轻人了,这时候的他不只有老婆,还有好几个孩子,但她远远瞧见的却是漆黑如墨的头发,不掺半根银丝。
是她看错了吗?
嗯!明天看仔细一点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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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塔庇再度充满了杀伐声与刀剑交击声,骑兵在前,步兵在后,双方人马依然舍生忘死的拚搏着,诺曼人惯常使用双刀斧,撒克逊人的宽刀剑望之披靡,边打边退,很显然的有不敌的趋势。
“昨天敌我双方都在试探对方,打成平手也不奇怪,就不知今天会如何?”
“嗯!”
“啧!我以为他们会使用城墙盾牌阵容,如此一来,我们就可以利用长矛攻得他们措手不及,马上拿下一场胜利,没想到他们居然改变习惯了……”
“嗯!”
“我们没有派出所有的人马,他们也没有派出所有的人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