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
霍尔的夏威夷舞方才登场,迎面就飞来两记铁拳,外加一脚狠踹,险些把他打成残废。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这个死游子商,根本是故意和她作对嘛!亏她好不容易才想出这么棒的idea,他竟然随便一支夏威夷舞就把它糟蹋了,真是岂有此理。
独自闷坐在大树下,余贝儿的嘴巴念念有词,其中一半以上都在咒骂霍尔。
死家伙、臭家伙,既然故意要找碴,不如直接滚回台北算了。谁要那个烂人来照顾她,她会照顾自己。
连续骂了霍尔好几回后,她的心情好多了,脑子也比较有空间思考别的问题,比如:他为什么来这里找她?
真的很奇怪耶,她想。若她没记错,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他家院子的大树底下,两人激烈争吵,吵到最后还扭打成一团;最后他负气离去,她也撂下见一回打一回之类的狠话,可说是不欢而散。他为何还来找她?
想不透。
托着腮帮子,和脑中的问号搏斗,余贝儿还没想出答案,肚子倒是先饿了。她低头看看表,好饿!都已经下午三点了,该是补充能源的时间,可她偏偏又跟厨子吵架。
啊!她快饿扁了,谁来救救她……
也许是她诚心恳求的表情感动了上帝,就在她即将因饥饿而弥留之时,眼前忽然变出一碗热腾腾的粥。
“忘忧百页粥,我特地为你做的。”
原来上帝没变戏法,而是她口中的大坏蛋特意为她端来的佳肴,害她好生尴尬。
她先是心不甘、情不愿地接下他手中的粥,而后又不太好意思地嚷嚷了声:“谢谢。”接着把头埋在热粥里掩饰心虚。
霍尔微微一笑在她身边坐下,透过树叶的空隙抬头仰望苍穹,这才发现天很蓝,像极了他们高中时穿的制服。
“过去我总以为我们制服的颜色很难看,好像剥落的蓝天,现在才发现它很美。”面对着熟悉的景色,霍尔突然有感而发。
“我们制服的颜色本来就很漂亮。”她依然忙着喝粥,话说得模模糊糊。“只是制作的品质太差,洗一次掉一次,掉到最后颜色斑斑落落,才会产生这种错觉。”
“是啊!”他感慨地回道。“但是以前年轻的时候不会这么想,只想赶快脱掉身上的制服,迈向另一个领域。”
随着他这一句话,余贝儿放下手中的筷子,凝视他的侧脸,记忆一下子跳回到以往。
从小,他就是个出色的学生,学什么都快,功课永远名列前茅。除去他的家境稍差以外,他可说是每个女孩子心中的梦想,他会的东西甚至比李经纶学长还多。事实上,要不是顾虑到得就近照顾母亲,他也不会就读他们的学校,依他的成绩,念公立第一志愿还绰绰有余,没必要非念他们学校不可。
余贝儿从来就不了解他的想法,记忆中他们总是打打闹闹,不曾挖心掏肺地畅谈彼此的梦想,自然也无法理解他的感慨。
“我们学校的制服确实是做得满差的。”这是她的结论,却引来霍尔呆滞的眼神。
不愧是贝儿,毫无感性可言……
“干嘛这样看我啊?我们学校的制服品质真的很差嘛,我又没有说谎!”余贝儿理直气壮地驳斥霍尔夸张的表情,他立刻把脸皮拉回正常的位置。
他认了。像她这么没sense的人,也想跟人家搞前卫艺术,难怪怎么试都失败。
“喂,有死伤。我问你一件事,你要老实回答我。”余贝儿决心弄懂他来的原因,往后才知道怎么对付他。
“你问啊!”他祈祷不要是有关她艺术天分的问题,他会疯掉。
结果幸好不是。
“你为什么来找我?”她提出另一个难题。“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以打架收场。你还被我气得连夜开车回台北,现在却不计前嫌地找到这里来,一定有什么原因。”余贝儿人虽嫌单纯了点儿,但并不笨。尽管他口口声声是受了她父母所托,但她矩道事情没有那么简单,必定另有隐情。
面对余贝儿突如其来的质询,霍尔除了愕然之外,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得沉默。
“你到底为什么来找我?”
是啊,他为什么不惜翻山越岭跑到这深山来找她,当然有他的原因,这原因还得追溯到一年前……
时间的指针,在余贝儿高二那一年突然间停了一下后又继续走,以锐不可当之势,划分出两人截然不同的人生。
在她大骂游子商是烂人,并信誓旦旦地扬言绝不再跟他说话以后,向来以息事宁人为最高准则的游子商,这回也展现难得的决心跟她分道扬镳,从此一翻两瞪眼,互不往来。
双方家长当然都很着急,用打的用骂的用推的,就是无法让他们两人和好。在尝试过一切努力后,双方家长决定不管了,随他们年轻人去搞;并深深相信,只要他们老一辈的仍然继续保持友好关系,两人总有和好的一天。
就在那年的暑假,余贝儿升上高三,游子商顺利考上公立大学,整装上台北。在他离开眷村的当天,余贝儿其实曾偷偷到车站送他,只是她站得很远,游子商看不见,只看见同学们兴奋的笑脸,因为他是全校考得最好的人,大家都以他为荣。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
这虽是一句老话,却也真实地记录了他们的青春岁月。多年以后,游子商自大学毕业,进入一家广告公司做事。刚开始的时候,他只是一名普通的业务员,负责招揽客户。几个月后,他晋升到课长,再晋升到经理,并在无意之间,发现到自己其实很有策划的能力,便开始玩起行销,从此一炮而红。
凭藉着对流行敏锐的嗅觉和绝佳的企划能力,游子商不仅在广告界闯出名号,同时决定自立门户,另组“涅槃广告公司”,好好捞他一笔。
上天是厚爱他的。
一路走来,他不但没有跌倒,而且走得比谁都顺利,堕落的程度相对地也比谁都快。
有时候当他泡在PUB,跟一堆穿着清凉的漂亮美眉耳鬓厮磨,大玩调情游戏时,他的灵魂会出窍,飘在空中俯瞰自己已经堕落到什么程度。然后他会耸肩,告诉自己这是理所当然,他已经苦太久了,理当放纵。
是的,他放纵、堕落、市侩,凡是时下都会男子的特点他都有,这没什么了不起,也不认为有什么错。
“霍尔,今天我们好好享受一下,你说好不好?”
偶尔会有女人主动投怀送抱,嗲声嗲气地暗示上床,他也照单全收,和她们翻云覆雨一番。
渐渐地,他感到厌倦,却又离不开这种便利的生活,如此日复一日,他终于想到回家。
家,这个既熟悉也陌生的字眼,刹那间有如闪电,击中他空虚的心房。其实在离家的这几年间,他也曾回去过,只是每次都待不到几小时便赶着回台北。每次他的藉口都是公事忙,无法待太久;但事情的真相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想逃避,逃避贫穷的过去,和肩上沉重的压力。
该回家了。
在一次狂欢派对结束后,他突然发觉自己再也受不了纸醉金迷的生活,跳上车就往高速公路开。
他是如此急切地想回家。家乡随处可闻的果香,像是最上等的香槟勾引着他这个思乡的游子,引领他前去品尝。他从天黑开到天亮,开了整整五个钟头才到达他的家乡——那飘满各式果香的纯朴眷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