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幸运女郎上错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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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页

 

  没有多久,她听到客厅的浴室也传来水声。

  “这是哪?”

  “木栅动物园。”

  “这是哪?”

  “故宫博物院。”

  “这是哪?”

  “士林夜市。”

  她只是可怜他是来休假却从来没有出去玩过而已。

  反正白云的店连休三天,她留在家里一样没得吃,既然要出来买吃的,干脆顺便带他四处走一走也没什么,再说她也很久没有逛街了。

  她只是可怜他而已。

  当然只是因为这样,绝对没有别的原因!

  “老板,再来一碗炒花枝!”坐在夜市小吃摊,霍克举手和老板高喊。

  宁宁看着一旁叠在一起的五个空碗,怀疑他怎么还有办法吃得下?特别是他刚刚才吃了两碗药炖排骨、一包大饼包小饼、三份蚵仔煎、两份天妇罗、一份臭豆腐……还有其他她根本想不起来的食物。

  “这个很好吃,你确定你吃不下?”他看着她,一脸兴奋。

  “对,我确定我吃不下,你吃就好。”她一手撑在桌上,支着下巴。

  看着他将老板送来的炒花枝在瞬间一扫而空,发现他又要再叫一碗,她立刻拉下他的手,阻止他。“够了,你再吃下去会吃坏肚子的。”

  就算他没吃坏肚子,也会把一旁频频回头看他的女性同胞给吓坏。

  拉着他结了帐,她匆匆走出夜市小吃摊聚集的地方,他却又在小巷口卖卤味的摊子前停了下来。

  “这什么?”

  “豆干、鸡心、卤大肠……”老板一一回答他的好奇。

  他一副口水要流出来的样子,教她不禁纳闷他的胃到底是什么做的。

  知道他不吃到不会甘心,她翻了个白眼,认命的替他买了几样卤味,他才肯乖乖和她离开。

  然后是猪血糕、冰淇淋、草莓糖葫芦。

  她向来很会吃,但是今天才知道什么叫做大胃王。

  “你这么会吃,怎么都吃不胖?”她以前一直以为外国人都不太敢尝试一些奇怪的食物,像是臭豆腐、蚵仔煎之类的东西,但他显然并不介意,他通常会先吃一口,试试味道,然后风卷残云的把那样东西吃完。

  “我每天做运动。”他吃掉一颗草莓糖葫芦,牵着她的手,笑着说:“我喜欢台湾的夜市,还有小吃。”

  宁宁看了他一眼,她知道周围的人都忍不住转头看他,这男人实在是长得太帅了,就算是在夜市里汹涌的人群中,就算是换去那些高级服饰,只穿着他和寇子要来的T恤和牛仔裤,他那张脸还是让他相当显眼,更别提这家伙睑上还挂着和蔼可亲的笑容了,那笑容让其他人更加放胆好奇的看着他。

  他笑得很高兴,走在夜市里,左顾右盼的神情活像是刘姥姥进大观园。

  “你没逛过街啊?”瞧他那模样,她终于忍不住开口。

  这一天下来,他走到哪里都像是去远足的小学生一样,既兴奋又开心。

  “没有。”

  “没有?”她一愣,停下来看他,“你从来没有逛过街?”

  “对,没有。”发现她停下,他也跟着停下,见她表情诡异,不禁奇怪的问:“怎么了?”

  “为什么没有?”

  “没有什么?”

  “逛过街。”这男人少说有三十了吧?她知道有些男人不爱逛街,但她实在很难想像一个人活了三十年竟然没有逛过街。

  “喔,那个。”他耸了耸肩,一扯嘴角,“小时候,老头子管得比较严,长大后,大概是因为工作忙,所以没想过。”一

  她皱起眉头,“你不逛街怎么买东西?”(

  “东西?”(

  “你想要的东西,像是衣服、鞋子、CD、手表之类的东西。”

  他眼也不眨的说:“那些查德会处理。”

  “查德?”她又是一呆。

  “管家。”他解释。

  “管家?”

  “我们需要什么,只要和他说,他会请人送到家里来。”

  “送到家里来?”OK,好极了,她开始觉得自己像只蠢笨的鹦鹉了。

  “对。”

  “为什么?”

  “为了安全上的顾虑。”他一扯嘴角,自嘲的道:“我家很不幸的还有些钱。”

  对了,这家伙是有钱人。

  她有时候会不小心忘了这一点,特别是这家伙几乎是无怨无悔的天天任她奴役,事实上,他做那些事时根本是笑容满面的,她只差没开始怀疑他有被虐待狂了,但是现在看来,显然不是那样。

  他只是因为从来没有做过,所以觉得有趣而已。

  沉默的看着他,宁宁不自觉的又蹙起眉头。

  可恶,她真的不喜欢胸口涌现的那股情绪,她该死的不喜欢同情一个身家可能超过上亿的富家子弟。

  “好玩吗?”她开口问。

  “什么?”

  “倒垃圾。”她又想咬掉自己的舌头了,但看来这次还是慢了一步,该死。

  “追垃圾车的时候。”他笑着说。

  好极了,现在她竟然开始同情这家伙从来没倒过垃圾,这真是太荒谬了。

  夜市里人潮汹涌,她被他拉着柬跑西逛,虽然腿早就酸痛得要命,宁宁却狠不下心打断他,毕竟这男人都已经和自己说过他从来没逛过街了,她还能怎么样?特别是她没多久就在言谈之中发现,他不只没逛过街,很多一般人认为理所当然的事,他也从来没做过,他听过,知道那些事,但是却从来没做过。

  像是吃路边摊,像是自己买衣服,像是杀价。

  最后一样他倒是很快就上手,没两三下就把老板说得节节败退,到头来还心甘情愿的用接近成本的价钱把东西卖给他。

  他玩得很高兴,她到后来必须一直提醒他这个不需要,那个不必要,当他竟然想把那九个叠在一起的大小趴趴熊买回家时,她发现他纯粹只是因为喜欢杀价的乐趣。

  “不行。”她说。

  “宁宁……”

  “不行。”她板着脸,没有第二句话。

  “老板答应给我们半价……”

  “不行。”开什么玩笑,她才不要带着那些叠在一起,至少有半个人高的趴趴熊坐大老远的公车回家!

  “我是要买给我侄子的……”他一脸可怜兮兮的模样。

  “NO!”她眯起眼,警告他道:“看着我的嘴,我说NO!”

  他又摆出无辜的小狗脸。

  三分钟后,他们几乎错过最后一班公车,匆匆忙忙上了车,车上只剩下一个位子,她一屁股坐下,他则站在她旁边,手上抱着那九只叠在一起的趴趴熊。

  公车往前开时,他站得还算稳,但每次一遇到红绿灯,司机煞车时,他就会往前倾,一副要跌倒的模样。

  受不了他那矬样,宁宁无力的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伸手,“拿来。”

  他露齿一笑,将趴趴熊拿给她。

  可恶,真是蠢死了。

  瞪着那几只待在她膝上,活像被人痛扁一顿的趴趴熊,她真是无法理解怎么会有人喜欢这种看起来又懒又爱睡的东西。

  “我以为你们美国人喜欢米老鼠。”

  “现在的小孩子喜欢的是那只会发出闪电的黄色小老鼠。”他笑着说。

  “皮卡丘。”她瞄他一眼,“那不是小老鼠,是神奇宝贝。”

  “是吗?”

  “这几只又不是神奇宝贝。”她抬头,只见他两手轻轻松松的搭在公车吊环上的不锈钢管上,一颗头几乎都要碰到车顶了。

  “可是它们长得很可爱啊。”他伸手拍拍最上面那只趴趴熊,露出童心未泯的笑容。

  她忍不住又翻了个白眼,不想理他。

  过了几个站之后,她身旁的人下了车,她移进去,让他在她旁边坐下,然后把那些叠得很高的蠢趴趴熊还给他:也许是因为太累了,他坐下来后没有多久就打起瞌睡来,跟着那一颗金色的脑袋很自然而然的就往她肩头上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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