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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晓瑜瞪大眼。直到刚刚的刚刚,她压根儿就忘记旁边还有这号人物的存在。先前把东西交给秦日顺后,她的下班时间也到了,程世庆提议到啤酒屋喝一杯,或许是秦日顺在场,程世庆不好意思不邀他吧……总之,莫名其妙地就演变成了此刻的三人行。

  “你?”程世庆笑看着他和她,扬扬眉说:“晓瑜,你还是这么受欢迎啊?不管到哪里,都能找得到自动为你付出的善良绅士。”

  她闷不出声地撇开头,而秦日顺则尴尬地解释道:“请不要误会,我不是对项法医有非分之想,纯粹是……看到项法医这么渴求新知,这份上进心很难得,所以才想出点力罢了。假使你们是为了其他事在争执,我也无意自告奋勇。”

  “你不必忙着否认也没关系。我可以以过来人的身分,给你一点儿建议。”满是揶揄的唇角斜起。“首先,要追项晓瑜得有心理准备,绝对不能做个普通男人。要是你像个普通男人一样地送玫瑰给她,或是约她去看电影,那就等着惨遭滑铁卢吧!”

  “程世庆,你喝你的酒去啦!”羞恼的小脸恁是娇艳好看。

  但他还是继续向着秦日顺说:“你知道吗?大一刚入学的时候,有位学长一眼就煞到我们的大美女,苦苦追求了半年,还在情人节当天捧着一束成千上百朵怒放的玫瑰送到教室门口,下跪请求她和他交往。结果你猜这位大小姐是怎么回答的?她说‘无聊透顶!谁规定女生就非得喜欢玫瑰不可?我最讨厌的就是玫瑰花的味道了!’试问,人家玫瑰花哪里惹到她了?竟被她嫌弃得像是路边野草一样。听说那学长回家后挂了一个礼拜的病号,那束上万块的玫瑰也沦为焚化炉的灰渣了。”

  啧啧地说完后,程世庆还雪上加霜、落井下石。“很过分吧?仗着自己生得漂亮,就这样糟蹋男人的心。荣登恶女榜首,实在当之无愧啊!”

  秦日顺毫不怀疑这件事的真实性,因为自己也是项晓瑜毒舌下的受害者。

  “你不信?”

  误解了秦日顺的默默无语,程世庆火力全开地再爆料。“不只这样喔!法律系知名的白马王子找她去看电影,结果她竟把人由电影院前掳走,强迫他陪她去看人体解剖的奥秘大展,自己一个人对着一堆扒光了皮肤,只剩肌肉组织、骨头组织的真人实体标本指指点点、评头论足、兴奋不已。当然,她事后在礼品部门疯狂血拼,买了一堆人体小模型,要可怜的白马王子熬夜帮助她组合起来……最后逼得对方快捉狂,赶紧和她分道扬镳,就怕她哪天会把自己的骨头也拆了。”

  “等一下!程世庆,你最后那句话是什么意思?我又不是变态,干么拆解活人骨头啊?况且他也不是因为这样和我分手的,我是嫌他胖了,连骨头都摸不到,所以才要他减肥完再来约我!”项晓瑜翻翻白眼地更正。

  “他会变胖,不也是因为跟你在一起,压力过大,所以拚命吃东西减压造成的吗?”竖起手指,程世庆掐算着。“被你害到增肥的、秃头的、罹患神经性胃炎的,还有那个狂看百科全书成了个千度大近视眼的,都被你无情地甩了。这样还不能证明你根本就是全世界男性的公敌吗?”

  她丢下了筷子,秦日顺以为她是要动手修理程世庆,可她却站起身,眯着眼说:“恕我这个男人的公敌暂且失陪了。而你们两位,最好趁我去洗手间的时候,把你们的‘姊妹悄悄话’全讲完。等我回来后,要是再听到这话题,可是会不客气地翻桌哟!”

  目瞪口呆地看着她翩然离去的背影,秦日顺有些不明白。他预料她会大发雷霆、破口大骂的,但……却没有?到底项晓瑜算是“好脾气”,还是“坏脾气”?

  “我不是说了,我讨厌没有EQ的人,晓瑜若真那么没修养,不分轻重、不管青红皂白地就在这种地方发火,我和她又怎么做得了朋友呢?”程世庆心有灵犀地回答了他的疑问。

  “你看我的表情,就能知道我在想什么?”秦日顺怀疑他学过窥心术。

  “我敢说你喜欢她。”

  “……不,我想你说错了。”

  “你是喜欢她,要不就是你动心了而自己还没发现。”

  心一悸,迅速地狂猛跳动着。

  有、有这种事?!我自己喜欢上了项晓瑜而不自知?不、不、不,我自己的心意,我自己是最明白的,怎么能随别人的话而起舞呢?

  呼地大吐一口气,紊乱的心神总算稳定下来,秦日顺掩饰住自己的“一时动摇”,举起啤酒递到嘴边,想了想又放下,满脸疑惑。“我一直非常好奇,为什么你能这么有自信呢?一个人不可能真的知道别人在想什么,但你说得好像你‘真的’能看穿别人的脑子一样。”

  “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技巧,从一个人说话的谈吐到他的眼神、表情、动作,除非对方是经过训练,刻意不让自己的情感浮现在脸上,或是丧失正常心智、表情呆滞的病患,否则通常要研判出一个人的想法并不是不可能的。”一笑,竖起一指,程世庆强调地说:“记住这种技巧,可以让你成为一名诈术高手,也能让你成为铁口直断的算命仙。”

  易言之,自己便是被他“唬住”的傻瓜之一?唉。

  “晓瑜的外表确实是多数男人的梦幻情人,可惜的就是她的古怪嗜好对男人而言是敬而远之的恶梦,而她的别扭脾气……恐怕就更让男人消受不起了。因此追她的人虽多如过江之鲫,但能与她交往并维持下去的家伙反而是凤毛麟角。”

  扬眉,恍悟。秦日顺知道这些对话所隐藏的弦外之音了。“你想给我打预防针的话,是多此一举、白费功夫了。”

  程世庆一瞬也不瞬地盯着他,侃侃而谈的舌头突然间像被猫给叼走了。

  于是秦日顺更肯定地说:“早在这之前,我就听过她许多事迹了。从她的表哥口中,也从我的某位大学好友口中……他也是苦追她不成,铩羽而归的败战勇士之一。我没有自虐倾向,把追逐高不可攀的美女这种事,当成人生挑战的重要目标,尤其还被她三番两次地看扁、羞辱过,我再怎么没有自知之明,也不想碰那种空有一张脸可看,其余都是令人不敢恭维的致命缺点的女人。”

  “你说完了吗?”

  秦日顺点点头。“反正天塌下来,我都不可能追她的。会约她出去的男人八成都是头壳坏去,嫌人生苦短,想早点被气死好转世投胎的家伙。”

  “可以轮到我说了吗?”

  漫不经心地看向程世庆,回道:“请便。”

  程世庆仅是摇了摇头,指向他后方。

  秦日顺一回头,看到冷笑得媲美北极冰山、额冒青筋的项晓瑜。

  一字字地,她缓慢地说:“我倒要看看,和我约会过之后,你是不是能早点去投胎转世,或者天会不会塌!”

  “啊?!”

  项晓瑜的双瞳迸出火花,揪住他的领带,往上一提,甜笑地说:“我们的第一次约会,去哪里好呢,亲爱的秦警官?噢,我有个好主意,来个殡仪馆一日游怎么样?看看能不能让你早点‘习惯’往生者发出的气味。我认为你最好是早点习惯,因为根据你自己的说法,可能约会完后,你就会隶属于他们的其中一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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