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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页

 

  “我要的,送我好了。”他摊开双手。 

  “喂!贪小便宜也不是这样做的。”接得真顺口,可恶! 

  他笑:“我是商人嘛,低价抢进,哄高价卖出,一向如此。” 

  “你啊--”看起来仍是忠厚相,但嘴巴可俐落了。冷不防就给堵住了话,她叹口气。 

  他伸手盖住她手背,轻道: 

  “别再说那些无谓的事了。我没想过那些,只一心想着要同你一起过日子。” 

  她低着头,问出心中搁置已久的疑惑-- 

  “为什么是我?” 

  他一怔,没能立即有答案。 

  就是她了,还需要想出个为什么吗? 

  想着她、念着她、挂心着她,家人要他娶妻时,他因人选不是她而满心抗拒,赵大爷不断暗示女儿任他选为妻子时,亦是坚心不动,管她赛若天仙、美如西施。 

  总觉得若不是她,他根本扬不起丁点娶妻的兴致。 

  什么为什么?因为想与她过日子呀,还需其它的为什么吗?这教他怎么说个真切啊? 

  元初虹因他的静默而想抽回手,但他不肯放,反而执起她手,指掌相扣。 

  “你……了解爱情吗?那些在诗词中不断被歌颂的东西?”他问。 

  换她怔住了。不久,呐呐地承认: 

  “我不懂那东西。我们只是市井小民,不是……诗人或……有闲情的人。” 

  他直视着她-- 

  “我也不懂。多年来我都全心于工作,没有闲情去思索感情,也不曾憧憬。我只是……一直想着你。以前谨记你的教导,学着做人、学会笼络人心……后来,也许是十六岁那年知道你与我同年之后,心境开始不同,我还是想着你……如果,人与人之间,终须与某一人共度一生,我希望那个人是你。” 

  芳心震动不已,为他朴实却真诚动人的话。 

  “年回……” 

  “你呢?为什么愿意嫁我?你一直不愿嫁人的。”他问得急切。 

  当他坦诚的言词安了她徨惑的心之后,也需要她坚定的保证来安他怦然的心。纵使早已订下终身,但心呢,心是否愿意交付? 

  “我……一直不愿嫁,是因为啊……”她柔柔地呢喃:“早先,怕被羁绊了自由,后来,则是……”未语脸已红。 

  “则是什么?”他屏息等待。 

  “那些人,都不是你……” 

  “真的?”他狂喜,像赚到了全天下的钱财,忘情的跳起来,将她悬空抱起转圈圈。迭声问:“真的?真的?真的?,你对我--” 

  她连忙抱住他颈项防止倒栽下去,大叫: 

  “年回,放我下来--” 

  “不放!我不放!我要你说!” 

  “说什么嘛!”她又喘又惊又笑,不时槌他后背。 

  “说你喜欢我,正如我喜欢你那么多。早知道你是愿意的,四年前我就该求亲了--” 

  “放我下来,年回,听到没有?放我下来!你这样跑,成什么样子,年回--”会跌跤的呀! 

  他才不管,抱着她猛跑,两人穿梭在幽静的林子中,沉浸在只属于他们的喜悦里,就算跌了个鼻青脸肿也不在意-- 

  “哎唷--” 

  果然。 

  ※※※※※ 

  告别了侍郎府的夫人小姐们,元初虹将马车驾到天台寺门口。此番回程,就只一个十五岁的阿福驾车,幸好他身手俐落,同行的还有两个要回开平探亲的妇人,一路上不致寂寞,也好互相有个照应。 

  她决定与年回一道走,所以仔细的对阿福交代: 

  “这是家书,包袱里有十两银子,以及一些点心,你路上要记得吃,沿路上的驿站都相熟,不致坑你宿夜钱。一路上机警些、小心些,知道吗?” 

  十五岁的少年有一张俊秀的面孔,自称阿福,是元初虹从栖流所带回来的。倒没想到将他养得长肉之后,会是个好看的孩子。一般普通人的样貌都不会太出色的,相形之下,这个阿福怎么看也不像是市井小民人家,但却真的是一名小乞儿。 

  阿福这三天来都像在与谁赌气似的,老不开口。一群丫鬟们拚命向他示好,他甩也不甩,连元初虹唤他,他也是闷闷的。不过由于她整副心思都在年回身上,压根儿没注意到小男孩的脾气。 

  他粗鲁的抢过包袱往身边的位署一丢,双眼直视前方,就待她开口说声再见,便要走了。 

  元初虹看了下天色,近午时了,年回应该快过来接她了。思及此,唇边总有止不住的笑意。 

  “好了,阿福,路上小心些,走吧。” 

  少年终于气不过,咬牙道: 

  “你就这样随便找男人嫁啦?找一个奴才” 

  元初虹伸出一手捏起他一边面颊,让他声音出不全。 

  “我说过了,他不是奴才,只是在别人家里当差。”这小鬼,老是改不了冷嘲热讽的坏毛病。“你这孩子,什么人也看不顺眼。” 

  “那家伙配不上--咿……”又一边的面颊被夹住,他俊秀的脸孔被两只手蹂躏,横向拉着皮肉。 

  元初虹训道: 

  “你哪,以前成天笑我老姑娘、没人要,还说要是我老了无依无靠,你会好心收留我,施舍我一口饭吃。现在有人要娶我啦,你该开心得去放鞭炮才是。别像个泼皮耍赖喔,只不过没陪你走回程而已,你生气啥儿?” 

  好不容易从她双手里抢回自己发疼的睑,他双颊红扑扑地: 

  “才不是因为那样!我气你乱找人嫁!” 

  元初虹双手叉腰: 

  “我哪儿乱找人啦?你根本不知道他有多好。要是他现在回到西平县,只怕附近所有煤婆都会死抓着他不放哩。他多有成就啊!从来没有一个离家工作的男子可以像他那么上进,而且顺利改善了家中困苦的生活。那要多努力才做得到你知道吗?他十二岁就赚到了七文钱--” 

  “嗟!羞不羞!七文钱也敢现宝?” 

  “是!七文钱并不多,但他委托我带回他家,给他弟妹买糖吃,从来舍不得在自己身上花一文钱。” 

  “他自虐嘛!”阿福不觉得那有什么值得说的。 

  好想揍他。元初虹握紧双拳控制自己。 

  “他可以把所有钱财花用在家人身上而不眨眼。对自己吝啬,对家人慷慨,这种品行实属罕见,能与他共度一生,是我的福气。” 

  “这样就好了吗?跟一个上进的勤劳男人过一辈子粗茶淡饭的生活?你可以更好的!” 

  “什么叫更好?”她双眼一眯。 

  “嫁给一个文生,日后一旦他高中了,你就是官夫人,可以住在官邸,不必再去陪她们应酬、说笑,由她们支使着你跑腿。反过来,你可以养尊处优,支使别人,然后再也不必把自己晒成黑炭,老是千里奔波--” 

  元初虹大大叹口气: 

  “那不是好日子,更要那样过,我会疯掉。阿福,我喜欢四处走,喜欢目前的工作。虽然必须与夫人们应酬,可我不引以为苦。事实上我是怜悯她们的。是,她们生活闲适,吃好用好,但代价是永远出不了门,见不到外边的天地,更得死命的缠出一双三寸金莲,痛得没法走路……我的天!没有任何一种享受可诱使我去受那种苦。我的脚虽丑,但走得稳、跑得快。就如我要嫁年回,从不因为他有无财富,日后能不能提供我安适的生活。我嫁他,只因为我们适合,能当一辈子互相扶持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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