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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页

 

  直到把他送回公寓了,她才又披星戴月离开。

  她像女黑侠,日间是个不起眼的小学教师,夜里浑身是胆。星夜出动,不是行侠仗义或劫富济贫,而护送她心爱的人回家去。

  她爱看赛车和拳赛,喜欢古代简单的故事。如果现在是古代,那么,她便可以把韩坡捆绑起来作为爱的对象,无须他俯允。她还可以跟李瑶一决高下,比武或者赛车,韩坡将属于她们之中胜出的那个。

  每个女人心中,大抵都有一个被压抑了的自我,等待释放。她惟在夜间释放自己。无法释放的,是她对一个男人无边无际的恋慕。

  一天,在韩坡的唱片店里,一只蚊子在她皮肤上咬出了一颗红斑。同一只蚊子,接着又咬了韩坡。吃得太饱的蚊子,愈飞愈慢,韩坡正想打它,夏薇连忙阻止。

  “由得它吧!”她说。

  韩坡以为她是个爱心泛滥的娇弱女孩,而其实,她只是感激那只偶尔飞来的蚊子。它同时吸了她和韩坡的血,他们的血,在它体内结合了。将来的将来,这只蚊子的孙子的孙子,都有一个吸过她和韩坡的血的爷爷的爷爷的爷爷。想到这里,她沉醉地笑了。以后见到蚊子,都有了一种特别的亲切感。

  为了避免孤军作战的寂寞,最好的方法,便是在自己恋慕的对象周围建立起天罗地网。夏薇跟徐幸玉小时候是见过面的,长大后在韩坡的唱片店里又碰面,话题自然就多了,说着说着,才知道徐幸玉有个旧同学正是夏薇的同事,那人就是小吴。

  夏薇于是把那天小吴表演翻筋斗和一字马的事又说了一遍,徐幸玉笑得倒在夏薇身上,说:

  “除了这些,他人很好。那时我们班的运动会金牌,都是靠他赢回来的。”

  “但我就是不能够忍受他的白色贴身运动裤。”

  徐幸玉哈哈笑了:

  “他那时是不少女生的白马王子呢!”

  夏薇笑了,心里想,这个世界有多么不公平呢?一个女人的王子,也许是另一个女人的青蛙。

  徐幸玉正在热恋,这是韩坡也不知道的。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夏薇问。

  她幸福地笑了:“是上他的课时认识的。之前已经听过他的名字,他是外科的明日之星。他带过我们进去手术室看他做手术,他真的很棒!”

  然后,她陶醉地说:

  “当你看到一个男人在手术台上君临一切,你是很难不爱上他的。”

  停了一会,她又说:

  “可是我不知道他喜欢我什么。我们看起来好像是两个不同类型的人。”

  “每个人心底或许都有另一个自我。“夏薇说。她最了解这一点。

  “嗯,他私底下是个很沉默的人,不像平日在别人面前那么风趣幽默。有时候,我觉得不了解他。”徐幸玉苦恼地笑了笑。

  那天在小饭馆里,李瑶问韩坡,他夜里都做些什么。他笑笑而没有回答。

  “不能告诉我的吗?”

  “我会去一个地方。”他说。

  “什么地方?”

  “不适合你去的。”

  “有什么地方是我不适合去的?”

  “你会带给我麻烦的。”

  没想到这样反而引起李瑶的好奇心。

  “你以前会带我一起去探险的。怎么啦?现在我就不能去?”

  他低头笑了笑,那是一次糟糕的探险。沿着夏绿萍的公寓走下去,也就是他以前住的公寓附近,有一幢荒废了许多年的古老大屋,据说是因为闹鬼,所以一直卖不出去。那天,他们决定去看看。

  他们爬过大屋外面生锈的栅栏,穿过花园,然后从一只破窗子钻进去。偌大的屋子里,铺满了从外面飞进来的落叶,除此以外,什么也没有。他们每走一步,脚底下的地板都嘎吱嘎吱地响,李瑶躲在他后面,害怕得把脸埋在他的肩头里。他们沿着楼梯走上二楼,惊讶地发现那儿有一台白色的三角琴,虽然上面铺满了落叶,还栖息着两只乌鸦,但那台钢琴,一看就知道是好货色。一瞬间,他们忘记了害怕,兴奋地走上去,扫走琴盖上的树叶。乌鸦受惊,扑扑翅膀飞了出去。

  他和李瑶并肩坐在钢琴前面,正准备用它弹一支歌,可是,当他弹Do,Re,Mi时,琴声却响出Do,Re,La的声音。这台钢琴长年失修,不曾调律,Re音的弦松弛,变得比Do还低。

  他们本来期盼着美丽的琴韵,突然听到这种不成调的古怪的声音时,都笑了起来。他和李瑶最后还是用它弹了肖邦的《小狗圆舞曲》,那变成他弹过的、最奇异的一支肖邦。

  直到离开了那幢大屋,他们才想起,会不会不是钢琴走调,而是有个鬼魂在作怪?他们吓得魂飞魄散,不敢再去。

  “现在跟从前不一样了。”他说,“你的手表广告到处都可以见到。”

  “原来你怕别人认出我的样子!”

  “除非你戴面具。”他随便说说。

  她愣了愣:“面具?”

  “算了吧!你不会肯的!”

  “好啊!”她说。

  他拿她没办法,只好答应。

  “你会戴什么面具?”

  “到时候你便知道。”她说。

  于是,那个晚上,李瑶戴着一张《歌声魅影》的面具坐在看台上。韩坡跟几个在附近上学的大学生在球场上打篮球。每个礼拜有几天,他会来这里,一个人投篮或者打比赛,累了,才回公寓去。

  这天晚上,球场上的人难免对一个戴着《歌声魅影》面具的女人投以奇异的目光,韩坡只好告诉他们,她是他的朋友,她患上一种非常罕有的害羞症,很怕面对陌生人,所以,在人多的地方,她会戴面具。

  人们陆续离开了球场,剩下韩坡和李瑶。

  “你打篮球很棒啊!”她说。

  他看了看自己的一双大手,说:

  “我的手够大,不用来弹琴,正好用来打篮球。”

  “老师以前就说过你有一双很适合弹琴的手。”

  “现在不行了。”他回答说。

  “可是,你刚才投篮的节奏很好,就像我们小时跳琴键那样。”

  他哈哈地笑了,望了望她,说:

  “你为什么还不把面具脱下来?”

  “喔,我都忘了。太投入角色啦!”她一边说一边把面具翻到脑后。

  那张戴过面具的脸,两颊红通通的,额前发丝飘扬,发边凝结了几颗汗珠。就在这一刻,韩坡才发现,回忆是不朽的,是对时间的一种叛逆。李瑶好像长大了,而她那张脸,她的许多神情和小动作,还是跟从前一样,几乎不曾改变。

  他见过她凌乱的头发。那年,是比赛前的一个月,他住在夏绿萍家里。有一个晚上,李瑶也来了,并且得到她妈妈的允许,可以跟他们一起过夜。

  半夜里,夏绿萍睡了,他们偷偷溜到客房去。李瑶用长发遮着脸,拿着手电筒照着下巴,伸长了舌头,扮鬼吓唬他,但他一点也不怕,还拨开她的头发。因为头一次可以一起过夜,他们实在太兴奋了,两个人都舍不得睡,趴在床上聊天。聊些什么,他已经完全记不起来了,只记得他们后来睡在一块,她就睡在他旁边,他几乎听到她的呼吸。他偷偷握住她的小手,幸福地滑进睡眠。

  如今,那双小手已经长大了,以数不清的年月隔开了他。

  他抓起脚边的篮球,走到球场上投篮去了。自我怀疑和自知之明无情地折磨着他,他想让自己轻松,结果却变成了轻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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