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关上后,逊君霍然而起,直冲进浴室去,扭尽水咙喉,狠狠地淋了一个莲蓬浴。
蒸气不断扩散,一室的烟雾弥漫!
丁逊君差不多看不清楚自己,等于她看不清楚汤明轩一样!
丁逊君终于把自己抛到床上去,蜷伏在被窝里,觉着无比的疲累,却仍干睁着眼,无法成眠。
自跟明轩走在一起,老是半夜三更就迷糊地半醒半睡,伸手抚摸着床的另一边,冰冷一片,她就会立即清醒过来!
还是自己独个儿睡在床上!这有如当头棒喝,清清楚楚地告诉逊君,刚才的两情眷恋只不过是骤然而至的春风雨露,悠然来,遽然去,无迹、无轨、无常!
算是曾经拥有?又如何?
曾经拥有过别人名下拥有的东西,算是光彩、好运,抑或是卑鄙、无义?
曾经拥有者的下场会如何?答案是:仍然是无数个午夜梦回的枕冷衾寒。熬至光天化日,谁不投身工作?谁不忙个透?谁有空伤春悲秋?谁要身边的伴来碍手碍脚,费时失事?独独只有夜深人静,外头是月明星稀,里面是柔肠百结的那个时刻,才真真需要有执子之手的感觉,才更渴望有与君偕老的愿望!
丁逊君苦笑,奇怪自己没有在让汤明轩脱掉他的巴利薄皮鞋跃上自己的床上去前,问清楚一句:“你会不会跟盛颂恩离婚?”
丁逊君独个儿躺在床上,猛地摇头,心里喊:不,不,不是这样的,不是这样的!当时的情势容不下任何一丝理智的存在!彼此都有了一个非就当时的关系作个了断不可的决心,一经外头各种令人感触的事故发生,就顺理成章地成全了那一刻的互相拥有。
明知只能曾经拥有,并非天长地久,也妥协了!
日子过下来,心态转变!
谁不晓得骆驼入帐幕的故事,谁又不在自己的故事中只愿意扮骆驼!
目前,丁逊君还没有打算把那“人”挤出帐幕之外,然,她已尝试过风餐露宿之苦。不喜欢一床锦被,仍有冷冰冰的感觉。
最重要的是,她已在名分地位上让一大步,不希望在心灵上仍要承受太多的委曲。
像如今,她一想像一轮皓月照耀下的香江里头两家人,团圆与孤寂,互异其趣,她就无法不觉得自己落泊。
明轩会不会回家去时又牵着盛颂恩的手憩睡至天明?她稍微朝这意念一想,都会打冷战!
翌晨逊君匆匆醒来,赶回百惠广场去,约好了明轩在酒店的咖啡座吃早餐。
逊君在公事上头的约会永不迟到,私下约会友人,总就免不了有不大准时的陋习。不知该如何解释这现象,定是事情在心目中的轻重不一所致。
举凡尊重约会,就算翻山越岭,顶着风,冒着雪,也能赶得到。
逊君记得小时候,伏在母亲的膝上,听她说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
有对自小青梅竹马的男女,在大陆秀丽河山中成长。因神州多难,他们都明白乱世儿女,不一定有机会同偕白发,长相厮守,于是约好了,不论如何时移世易,到了女方五十岁那年,必须设法谋求一见!
定在五十岁是因为保险之故。听说那年头,国内的平均寿命是六十三岁。人一过五十,就算真真正正踏进老年了,太多的力不从心会阻碍了团圆相见的机会,故而,提早十年履行,以保不失。
结果,女的跟随父母到香江创业,这以后,有一段日子,书信相通都成困难。女的在无可奈何之下,跟别人成了婚。
到得五十岁生日那天,竟收到一位警务人员以私人身分传递给她的消息,分隔多年的爱人,约她在当日下午三时到罗湖边界相见!
罗湖三点,正正是历年来香港把偷渡入境的大陆客押返原居地的时地!
女的抛下一屋子的宾客,狂奔至罗湖去,仅仅来得及看着一车子偷渡客开过罗湖边境。
他们远远地看到对方,彼此噙着一眶的眼泪,挥着手,没有说再见,因为他们不要言而无信。重要的约会永远需要准时践约。
逊君母亲当年讲述这个故事时,脸上满是泪痕。
第29节
逊君曾问母亲:“那个男的以后怎么样了?”
母亲轻声地答:“不知道,没有人知道。”
逊君歪着头,再问:“那么,女的呢?”
母亲苦笑,没有答。
逊君老握着母亲的手不放,苦缠不息地要答案。
母亲只好跟逊君说:“女的有个很乖的女儿,长伴膝下。那女儿从不做教母亲伤心的事,母亲叫她乖乖地睡觉去,她顶听话的。”
逊君立即答:“逊君也乖乖地听妈妈话呢!”
母亲豆大的泪珠碎落在女儿黑漆的头发上,说:“那你就上床去,乖乖睡觉吧!”
逊君母亲去世时,只逊君陪伴在侧。她父亲习惯花天酒地,老早在逊君独立成材之前,跟另一个女人走个没影儿。母亲弥留之际,逊君很想问问母亲,这个感人的故事是真是假?故事中可有她相识相熟的人物,然,逊君到底忍住了。
是谁的故事有什么打紧呢?即使不是母亲的故事,也依然成功而深刻地给她传递了一个讯息。对于自己珍贵的约会,不论如何艰难,定必准时践行。
近三十年,只有业务上头的约会,能令逊君准时。也就是说,在她心目中,最珍贵的约会亦只不过是跟老板交差的事宜罢了!
直至今天,逊君才初次领受到务必要准时赴明轩的约会。
心头是一阵欢喜,又是一阵惆怅。
前者不言而喻,后者是对自己经历过这么多年的奋斗,仍要依傍着一个男人,始觉生活更有意义,有一点点的不甘不忿与迷惘!
明轩和逊君先后到达百惠酒店的咖啡室。侍役熟练地为他们斟咖啡,给逊君多倒了一杯大大的西柚汁。
“丁小姐,今天要转吃什么吗?”
逊君微笑地摇摇头。
“照常吧!”随即望住明轩,补多一句:“汤先生只要咖啡,他在家里吃了早点!”
侍役走了以后,丁逊君骨碌碌地把一杯西柚汁饮完,满口的酸!
“逊君,你不是个不大方的女人,为什么偏要在不相干的人跟前露那么小家子气的一手?”
“你这是什么意思?”
“何必老在小题目上做大文章!听者有意!”
“心里有鬼,才会知道弦外之音。其他的人管得了这许多!”
“香港地头能有多大,何况一个百惠广场?”
“明轩,你害怕了?”
“相信我,闹出事来,谁都不好过,而其中最不好过的人,也许是你!”
“为什么?经验之谈?”
明轩再没有出声。女人永远是世界上最难缠的动物。
从前的逊君是磊落大方,豪爽清脆的,从没听见一句半句多余的话出自她的口!
是那份做人的简洁与做事的干净,深深吸引住明轩的。
明轩心想,千万别是因为女人一到了手,就觉得可以挑剔,因而造成这些不快!自己断断不至于是如此无情无义的男人!
明轩的骤然沉默,唤醒了逊君,使她觉着自己的稍微过态。
“对不起,明轩!昨晚你走后,我没有睡好!”
明轩握住了她的手,说:“我明白!”
侍役刚拿了碟煎双蛋来给逊君。
明轩慌忙地缩住了手。
待那侍役走远了,逊君又冷冷地说:“你可以把手伸过来了!”
“逊君!”明轩为之气结,不自觉地提高嗓门叫。
“别高声叫嚷,明轩,我们是见不得光的,惹得这儿的人注目,更易蜚短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