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神迷蒙,似醉未醉。
“我头有点晕,好像喝醉了,不能开车,你载我一程?”她说。
“啊,我可能不顺路,这样吧,我送你去做计程车。”
“你还没问我住哪里?就说不顺路。”
是啊,这样表态还不明显吗?“那么你住哪里?”我也只好一问。
“我住木栅。”
“那真的不顺路,我住芦洲。”我说的是实话。
她似乎没站稳地全身贴在我身上。我可以感受到她的酥软的胸部随着呼吸在我的胸膛起伏。
喝醉酒的女人有撒野任性的权利,但她没有喝醉。
“顺路啊!”她的嘴靠近我的耳边,呼出咕浓的几个字:“绕一圈就顺了。”
我拉了一拉衬衫的衣领,拉松了领带。大约是酒精,一定是酒精。热气呼在我的耳根,欲火烧在心底,不,不,不在心底,比心底还要再低些,更低些,在两股之间窜烧膨胀。
我迅速把她拉往停车场。
我不想让她失态的模样,引起别人对我们之间的关系作过多的联想。
我原本真的打算直接送她回家而已。
我习惯单手开车,男人应该学会单手开车。开车一只手就已经足够,另一只手是用来放在女人大腿上的。当然它现在闲置在排档杆上。
但是她的手抓住了我的手,从她的胸侧一吋一吋的往下沉落,一直到越界,卡陷在湿濡的私密领域。
当我再次警觉之时,我和她的身体已经混杂着汗水紧紧地交缠在一起。
趁她洗澡的时候,我从她的皮夹拿回我的名片。
当然,这是小人的行为。等她回家发现时,顶多让她骂我是小人便是。
总之我怕麻烦的女人,而她看起来正是如此。
我承认当时递名片给她,确实是个错误。
几天之后她还是找到了我。
她问了新娘的同事的姊姊的男友,真不巧那位新娘的同事的姊姊的男友是我同事。男人的大忌,千万别碰麻烦的女人。
2 何丽
八、九年前的我当然还不能了解这些。
明白地讲:后来我所以会对女人使坏,实在也不是我所愿意。
大凡事情的发生,总是可以追根究底。自从佛洛依德的心理论在人们的心扎根,大抵人们的行为,总要一番究因,不是追溯到童年,就是归究于潜意识。
追忆当初少不经世之年,我也曾轰轰烈烈地爱过。
所谓万丈高楼平地起,任何情场高手也都是从纯情少男开始。
真实的情节在爱情的故事里,似乎不是那么的重要。
后来有不少女人在缠绵之后听过我纯情少男的故事,每每感动的热泪盈框,这鼓舞了我更加加油添醋地增加深情的成分,以至于我自己也混淆究竟哪些是真实,哪些是虚构。
我宛若把自己伤痛的记忆变成了滥情的肥皂剧,为了换起女人们的伟大母性。她们自动合理化我花心的行径,像是残缺的孩子偶尔任性也会很快地被原谅。
对她们来说那只是众多爱情故事中的一个,而我自己的心情也只沉积在我自己的记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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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冷飕飕的夜,我手里拿着厚厚的一叠情书,是的,厚厚的一大叠。全是用英文写得,我挑灯夜战好几个夜晚,拚命地查字典,用着艰深的单字,心中忖度在补习班教英文的老师一定喜欢英文程度好的学生。
当时并不了解我有没有拼错单字、用错文法,对何丽来说一点也不重要。信纸因为我捏得太用力而有了几个指纹陷地压痕。
我翘了最后一堂课,为了避开同学,提早到停车场等她,我知道她都把车子停在这里然后在步行到补习街上课。
补习班的导师大概已经打电话到家里了吧!我仿佛看见母亲铁青的脸,她不用说什么,那张脸就已经够我受得了。没有考上大学已经愧对祖宗十八代,竟然还敢翘课!但是一想到马上就要见到何丽,老妈的脸似乎变得不太可怕。
我应该没有拼错单字吧?我在停车场来回踱步,把信捏得更紧。
不知道何丽究竟为了什么事情耽搁?
停车场白涮涮的日光灯映着灰白的泥地更显得惨澹,来了几个取车的人,对我投以异样的眼光,我只能假装看着手表,皱了几下眉头。
何丽快步地走来,她穿了件红色的洋装。
记得第一天上课她也是穿了一件红色的洋装,如女神般地踏上讲台。至今她仍是我心中的女神,无人可取代。
我的女神正从我面前走过,我想开口喊她,却被一个声音捷足先登。
“何丽,你到底要生气到什么时候?”男人把她拉住,把她的脸扳向自己。
“你还好意思问我,我还想问你打算怎样?”何丽的声音在空气中叫嚣,尖锐的声音是我从未听过的。“你怎么可以说都说不说一声把我们户头的钱全部提光?”
原来他们的关系,已经亲密到将钱存在同一个户头。
男人皱着眉头,有一句没一句的解释着,仿佛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就非得买那么贵的乐器吗?”
“音乐是我的生命。”男人的手摊了一摊。
男人留着长发,随意扎了个马尾,显得有些散乱,胡渣也没刮,身上散发出一种深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是艺术家的颓废。
“音乐是你的生命。”她从鼻腔里“哼”了一声,“也没见哪个制作人用了你的创作。”
男人仿佛被这句话刺伤了自尊,忿忿地说:“我不会一辈子被埋没。你别小看我。”转头离去。
不得志的男人特别需要尊重。
“你给我回来。”何丽望着他的离去的身影嘶吼。
男人倒是帅气地头也不回。
何丽转过身来,蹒跚地往车子的方向走来,脸上清楚的挂着两行泪痕。
“你在这里做什么?”她看见了我。
我的脚仿佛定在地上,手指把厚厚的一叠信捏得更紧。
“迟交的作文吗?”
我的喉咙干渴地说不出一句话。
她从我手中接走信。丢下一句:“下次别再迟交了。”
我仍然定在那里,车子从我身旁加速扬长而去。
不知道何丽回去后看了信了没有? 接下来的两天我都不敢去补习班,抱着棉被硬说自己得了重感冒。却还是趁着母亲去打麻将的时候,跑到何丽住的公寓楼下,倚着电线杆发呆。
我所以会知道何丽的住处,完全是个巧合。
就在两个星期前,约莫五六点,快到了吃晚餐的时间,母亲却坚持要我去楼下的顶好超市买蒜蓉酱,不肯用酱油代替。虽然我和爸都觉得两者相差无几,不过在母亲执意坚持下,我也只好下楼去买。
当我正准备结帐时,却看见何丽正在冰品区手里拿着两盒冰淇淋,推车中放满了食物。
她一定住在这附近。
我还能如何做呢?
我鬼鬼祟祟地尾随着她,像个三流的私家侦探,可笑的是手里还握着蒜蓉酱。
拐过两个巷子,她停在一个旧式的公寓面前,伸手进手提袋里掏钥匙。
我躲在电线杆的后面,一直看到六楼的灯亮了,她走了进去,才心满意足地离开。
原来我们住得那么近,而且居然能够巧遇。
当时跟踪她,只是为了满足好奇心,没想到有朝一日,竟真能一探香闺。
此时何丽住的六楼的灯亮着,窗帘上的人影仿佛是老旧的皮影戏,纠缠又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