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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页

 

  到了夜里,在林海雪原中,他们用几支桦木支撑起骨架,用毡子围成一个上尖下圆的小天幕,点燃一簇火,凝望着纤尘不染的原野,银装素裹的林木似乎要刺破星空,这洁白如诗般的世界静默得令人屏息、令人感到几许寂寥孤单。

  不晓得为什么,千黛居然开始想念起纳岑来了,而且越想越念,越念就越难过,难过到后来竟然有种心酸酸、鼻酸酸,泪河即将决堤的感觉。

  直到此刻,她才不得不承认那个男人其实满不错的,虽然一开始欺负过她,可是八年后再见面,他给予她的却净是关怀与宠爱,即使他没事老喜欢戏弄她,可又总是教人在气愤之馀却更有另一种甜蜜荡漾在心头。

  然而,因为他给她的第一印象实在太差了,所以她总是用一种再审核的态度看待他,只想看他够不够格做那个给她幸福的男人,而从未注意到其他更深层的感情变化。

  如今,在如此深刻的思念折磨之下,她才发现,无论他够不够格,她都愿意待在他身边,只因为在不知不觉当中,她早已屈服于他那既霸道又温柔的宠爱里,而变得那么那么的喜欢他了。

  追根究柢,她之所以会主动离开,考虑的也仅是他的处境,不是吗?说是为了自己才匆匆逃开,其实都只是籍口而已。不想见到他为难、不想见到他为了她而惹上麻烦,这才是她会离开的真正原因吧!

  以前的她都只希望某个男人能带给她幸福,现在的她却只想看到他幸福,只是,没有想到离开他竟然会这么痛苦!她实在很怀疑,如果斡罗岑不在她身边的话,她是不是会纵容自己放肆地大哭一场呢?

  “额客,”不知何时,斡罗岑悄悄地倚到她身边。“你想哭吗?”

  “想,”千黛老实地说。“但是额客不会哭,额客已经不再是小女孩了,怎能动不动就哭呢?”

  “哦!”斡罗岑拨了拨火。“那么,额客,咱们到底要上哪儿去?”

  千黛沉默了一会儿。

  “太近的地方容易被发现,远一点嘛……额客也不想到大宋的地盘,所以……到中兴府吧!至少额客在那儿住过,多少还有点印象,感觉上似乎也比较不会那么惶恐无措。”

  “额客的表舅也在那儿不是吗?”

  千黛耸耸肩。“都那么多年了,也不晓得还在不在,就算还在,额客也没有想到要去找他们,或许他们曾帮过我们一点,但后来还不是把额客当礼物一样送出去了,额客对他们实在生不出什么好感来。”

  “没关系,额客,斡罗岑会照顾你的。”斡罗岑豪迈十足地拍拍胸脯。

  千黛笑了,她欣慰地搂过儿子。“我知道,斡罗岑,我知道你会保护额客的,额客就靠你了!”

  “行,额客,咱们先到上都去,至少到那儿我都熟,然后再问路,或跟着商旅到中兴府去,这样应该没问题的。”

  “好,那我们睡吧!明天早点起来多赶些路,免得被你额赤格追踪上了。”

  “那倒是,听霍骆金说,额赤格在这方面是很厉害的,只要有点蛛丝马迹,他就能追你到死,很可怕的!”斡罗岑嘴里说着很可怕,脸上却是一副崇拜得要死的样子。

  千黛抬眸往上看看。“不过,这些天都有下雪,有什么痕迹也应该都被遮掩得差不多了吧?”

  “好像是。”斡罗岑好似有点遗憾。“真想试试额赤格的追踪术到底有多厉害。”

  原来是这么回事。

  千黛受不了地摇摇头。

  “睡吧!”

  ※※※

  虽然一向劳动惯了的千黛并不觉得挺着大肚子赶路会特别辛苦,但他们中途还是必须时常停下来躲避大风雪,所以,当他们母子俩到达中兴府时已是冬末近春了,也就是说快到“采瓜”的时刻了。

  于是,千黛赶紧变卖了些首饰,在城里租了间小小的土屋,才刚把一切都准备妥当,过了两天,她便产下另一个白胖的儿子了。

  长这么大总算升格为大哥了,斡罗岑简直开心得快疯了,总觉得自己好像真的长大了。因此,不过九岁的他不但一肩扛起里里外外所有的琐事,甚至还能帮着照顾弟弟……不!应该说他抢着要照顾弟弟,而且疼弟弟疼得不得了。

  “额客,要叫他什么呢?”斡罗岑凝望着怀里的弟弟,漫不经心地问。

  “帖木儿,”千黛不假思索地说出一个名字。“当年额客怀着你的时候,你额赤格选了好些名字给我挑,帖木儿也是其中的一个。”

  “还有啊?”

  “嗯!还有蛮子台、哈海和托欢。”

  “哦!”斡罗岑似乎有点心不在焉。“呃……额客,那个……我在想……”

  千黛淡淡地瞟他一眼,随即把孩子抱回来放在床上让他睡觉,然后拉着斡罗岑到一边去坐下。

  “有什么问题说吧!”

  斡罗岑抓抓脑袋。“也不是什么问题啦!只是……我在想,虽然额客说等帖木儿满月之后就要出去找工作,但我觉得额客还是待在家里比较好,否则就算我能照顾帖木儿,可我又没有奶给他喝,所以……”

  “我懂了,”千黛点点头。“你说的也有道理,但问题是,如果额客不出去工作的话,难道要坐吃山空吗?额客虽然带了不少首饰出来,可总有用完的一天吧!到时候怎么办?”

  “我可以去工作啊!”斡罗岑傲然道:“昨儿个我上街买肉时,恰好碰上一匹马在发疯,我轻易地就把它给制伏了,结果那个马主人就要我去帮他照顾马(蒙族小孩八、九岁就开始训练竞马了),而且管吃住的喔!当然,我也跟他们说我有额客在,但他们说没关系,可以一起去,要是他们府里有客人时,额客还可以去帮帮忙,也会算薪饷给额客的。”

  “这样啊……”好像满不错的样子。“是哪位巴颜(富商财主)吗?”

  “不,是总管府的阿黑塔赤(总管马群的官)。”

  “咦?”千黛诧异地睁大了眼。“达鲁花赤(蒙古对被征服的民族和地区,虽然委命当地人治理,却又派达鲁花赤监临,是地方、军队和官街的最高监治长官。)的总管府吗?”

  “没问题的啦!额客,”斡罗岑立刻知道她在担心什么。“这儿又不是额赤格的封地,达鲁花赤也不是大元人,好像是契丹人的样子,不会有人认出我们的啦!”

  “这样啊……”千黛略一思索。“好吧——我们就到总管府去吧!”

  反正儿子爱马,在弘吉剌部时就天天与马为伍,这会儿让他做兀剌赤(养马人)可不正是恰得其所?

  于是,他们搬进了达鲁花赤的总管府内,分配到一间小小的瓦屋。平日里斡罗岑上马圈去工作,千黛就在家里照顾孩子,顺便做点针线女红,打算需要的时候可以拿出去卖。

  就这样到了四月春,达鲁花赤努鸟儿的宠妾所生的儿子满月,努鸟儿大肆宴请宾客,名为庆祝,实则是通知各位巴颜大人们该是巴结送礼的时候了。

  于是这一日里,络绎不绝的宾客塞满了原是西夏皇宫的总管府,府里上下忙成一团,千黛也背着小儿子上阵杀敌……不,上厨房帮忙了。

  蒙古游牧民族一向以肉类为主食,而且是以羊为主,牛为副,鱼再次之,祭祀时才用马。而这种大宴客,当然少不了手扒肉、烤羊腿、羊背子、扒驼掌等,再加上炒米、奶皮子,还有马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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