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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页

 

  “凌珑!”

  有人在喊她的名字!

  纤嫩的小手僵在半空中,翻页的动作为之冻结,她像是被点了穴,保持原先的姿势,一动也不动,只有那双眼睛,因为无限的恐惧而瞪大。室内有瞬间的寂静,所有人停止交谈,目光全都掉转方向,朝她这儿看来。

  她不肯面对现实,迟迟不愿意抬头,甚至还闭起双眼,在心里努力祈祷,希望那声呼唤只是她的错觉——

  “凌珑!”

  她几乎要发出呻吟。

  不是错觉,真的有人在喊她。

  她捏紧手里的小说,全身发冷,慢慢转动僵硬的颈子,看见那张烙在记忆里的无赖笑脸。

  向刚就站在几公尺之外,勾着薄唇,带着浅浅的笑意注视她。

  他穿着清爽的蓝色衬衫、米色的薄丝长裤,比十年前更高大、更俊朗。

  她克制着不要发抖,努力压下汹涌而来的惊慌,想礼貌性的回以微笑,但是小脸上挤出来的笑容,却比哭还难看。

  “你记得我吗?”向刚朗声间道,用最大的声量,隔着数排的人跟她说话,丝毫不在意四周关注的目光。

  她僵硬的点头,把脸埋回小说里,学习鸵鸟逃避现实。

  可惜,向刚不肯放过她。

  “你什么时候回来的?”他双手交叠在胸前,轻松的伸长腿,倚靠在柜台旁,坚持要跟她“闲话家常”。

  “两、两个月前——”书页后传来闷闷的声音。

  “是吗?”他偏头微笑着,打量着缩在队伍里的小女人,眼睛像是黑色的钻石,闪亮得有些异于寻常。“怎么这么见外,都回来两个多月了,也不来我家里打声招呼?”他语带揶揄。

  小说挪开,粉嫩的脸儿不情愿的露了出来。

  “呃——我有点忙,所以忘了。”她很想来个相应不理,但是又担心,放任他继续自问自答,会惹来更多人的注意。

  “忙?”他挑起浓眉,模样比她记忆中更有魅力。“你在忙些什么?”

  “照顾我嫂子。”

  他再度挑起浓眉,理解的点头,接着转身对着窃窃私语的人们介绍。“你们不记得了吗?她是凌家的小女儿,凌云的妹妹。”锐利的视线,没有错过她眼里的惊慌。

  众人响起一阵省悟的低呼。

  不能怪大伙儿眼拙,只是女大十八变,凌珑又离开镇上太久,要不是有了向刚的提醒,他们根本认不出眼前清丽的小女人,就是当年的黄毛丫头。

  “啊,是月娥的女儿嘛!”排在队伍后头的文具行老板娘发出热情的呼喊,要不是距离太远,大概已经冲过来给她一个拥抱。

  她勉强挤出笑容,不安的发现,所有人一听见老妈的名字,立刻立正站好,眼里多了几分敬意。

  这几年来,凌梁月娥有如被月下老人附身,为镇上男女的婚姻大事而努力。那块“第一媒人”的匾额,就高悬在凌家客厅,而匾额下方,则是摆着一叠高高的资料,里头全是方圆百里之内,所有未婚男女的资料。

  “凌珑啊,你记得我吗?”左边有人大幅度的挥手,试图吸引她的注意力。

  “我是你国中隔壁班的同学啊!”一个粗壮的年轻男人喊着,对她咧开一个大大的笑容。

  她的笑容快僵了。

  右边队伍里又有动静。

  “哈罗哈罗,我是你高中同学的表弟!”一个少年兴奋的说道,还拿起数位相机,拍下她错愕的表情。“我听表姊提过你,她说高三期末考时,你传来的小抄救了她一命。”

  她惊慌的倒抽一口气,连忙四下张望,就怕高中老师刚好也在现场。

  清澈的大眼儿在室内绕了一圈,没瞧见老师,倒是看见向刚双手交叠在胸前,黑眸瞅着她,好整以暇的微笑,欣赏她被众人围攻的窘迫模样。

  这个家伙是故意让她曝光的!他明明就知道,她胆子小,一受人注意就会手足无措——

  砰!

  玻璃外的巨响,打断大伙儿热络的自我介绍。

  一颗毛茸茸的脑袋贴在玻璃上,蓝眼睛骨碌碌的乱转。小皮球已经壮烈牺牲,成了一小坨破碎的皮革,被狗儿丢弃在一旁,它现在最感兴趣的,是用湿湿的舌头擦洗玻璃。

  “唉啊,那只狗是你的吧?”有人眼尖,认出那是凌家豢养的狗儿。

  “嗯。”她收回怨恨得足以杀人的目光,不再理会向刚。“抱歉,我来不及带它回去,只能暂时把它带在身边。等我一缴好电话费,马上就带它离开。”

  她的歉意,立刻被街坊邻居解读成别的涵义。

  “啊,原来你在赶时间啊?怎么不早点说呢?”有人反应过来,殷勤的连声招呼。“来来来,别站在后头,你先来处理好了。”

  此举马上得到热烈响应,原本排在她面前的人群,有如红海般迅速分开,眼前出现一条康庄大道,柜台与她之间再也没有任何阻隔。

  “呃,不用了,我跟着大家一起排队就行了——”凌珑受宠若惊,连忙摇头。

  “别客气啦!”

  “是啊是啊,都是自己人嘛!”

  “别担心,我们都不急。”

  人们七嘴八舌,坚持她得接受这个好意,就连柜台后方的眼务人员也露出亲切的微笑,对着她频频招手。

  她无可奈何,只得硬着头皮,拖着有些颤抖的腿儿上前,手忙脚乱的翻出帐单与钱包,搁在柜台上,让对方办理缴费手续。

  然后,当手续办妥后,她抓起收据与零钱,在向刚的微笑,以及众人的注目下落荒而逃。

  五十CC的小绵羊加速到底,一路住前冲,趴在前头的狗狗迎风而立,兴奋得吐出粉红色的小舌头,哈哈哈的喘气。

  凌珑目下斜视,冶汗直冒的骑车往前奔驰,一心想着要快点逃走。

  只是,疾速前进了几个路口,一辆闪亮得刺眼的银色进口轿车就从后方追来,车窗缓缓摇下,那张让她魂飞魄散的俊脸出现在车窗之后。

  喔,不要吧!

  “你不想跟我说话吗?”向刚偏头揶揄着,一手搭在核桃木方向盘上,技巧的操控车子与她并行。

  “没、没有——”她含糊的回答,右手扭着把手,猛催油门,只差没将把手扭断,机车冲了出去,狗狗开心的大声吠叫,以为他们在玩官兵捉强盗。

  他轻易追上来。

  “那为什么跑得这么快?”

  这不公平!他的代步工具可是高级轿车,而她的却只是老旧失修、不时会熄火罢工的小绵羊,两者的水准相差太多,她就是把车速加到破表,也甩不开这只庞大的跟屁虫。

  “我得回去照顾嫂子,她是孕妇,饿得很快。”她咬牙切齿的回答,提醒自己街道上行人众多,而向刚又是邻里间的名人,她就算再不爽,也得多少应付他一下。

  再说,老妈早有交代,要她待在镇上这段时间里必须谨言慎行,维持礼貌,免得得罪了左邻右舍,对老妈的媒人生意造成妨碍。

  像是知道她不敢翻脸,向刚敛着眉目浅笑,继续与她攀谈,那修长的指在方向盘上轻敲,敲得她神经紧绷。

  “我还以为,你是存心躲我。”

  “我没有。”

  咦,这对话好熟悉!

  “那么,我请你喝咖啡。”他用平静的声音建议,看着那张小脸从谨慎转为惊恐。“我们多年没见了,不如趁这个机会,好好叙叙旧。”

  “呃,不必了,嫂子肯定饿了,我必须立刻赶回去。”算了算了,他们之间有啥旧可以叙?再说,她一点都不喜欢暍咖啡,那黑漆漆的液体只会让她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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