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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页

 

  并行了一会儿,凌珑始终没办法突破封锁,正当她焦急得几乎想抱狗跳车时,小绵羊开始发出连串咳喘,排气管还吐出黑烟,她愈是心急,黑烟就冒得愈多,冒到好像快出火了。

  接着,年老力衰的小绵丰陡然熄火,在大马路上正式罢工。

  老天,旧事也重演得太彻底了吧?

  “该死的火星塞,早不坏晚不坏,居然就选在这个时候给我出问题。”她喃喃咒骂,把头靠在狗儿毛茸茸的大脑袋上,懊恼的轻撞两下,狗儿叫了两声,转过头来用舌头帮她洗脸。

  一旁传来声响,进口轿车的车门开了又关,高大的身影步步逼近,她沮丧的抬起头来,因为强烈的阳光而眯起眼儿。

  向刚朝她走来,步履从容,简直像是头漫步的狼,全身上下都隐含着内敛的危

  险。

  总觉得她早就知道,成年后的他会是这种模样。

  当初的俊朗轮廓,历经岁月的洗礼,变得更粗犷而男性化。眼前的向刚看来精明干练,强悍而有自信,那股引人注目的独特性质更是有增无减,仿佛他生来就是个发光体,注定要受人瞩目。

  而他嘴角郡抹邪门的笑,让她头皮发麻,立刻就确定,眼前的他肯定此十年前更具危险性!

  凌珑警戒的看着他,大眼儿盯着那张俊脸,要非常努力,才能克制住拔腿逃跑的冲动。

  她也得非常努力,才能够克制住,不为盘桓脑中的回忆脸红——

  停车棚里的那一吻,已经是上个世纪的陈年往事了。向刚还记不记得?还是说,对他而言,停车棚里时那一吻,就跟恶作剧的捏弄一样,只是戏弄她的手段之一 ?

  这么多年来,凌珑始终没有机会询问,关于那个期末考的早晨,向刚到底是临时起意,还是蓄意诱拐,用了一个荒谬的理由就骗得她的初吻。

  那个吻,对她来说是惊吓大于羞怯。

  她起先是吓呆了,后来则是怒火中烧,要到很久很久之后,当震惊与愤怒都褪去,在一些偶尔来拜访的羞人梦境里,她才会回忆起他热烫的唇、他霸道的拥抱以及他尝起来奇妙的滋味——

  “怎么了?”向刚走到她面前,背着光的身影看来更高大。

  “没什么,只是老毛病了。火星塞塞住了,三不五时就会闹脾气。”她抱住怀里胡乱扭动的狗儿,故做镇定,不理会热烫的脸颊,仿佛那儿的嫣红并不存在。

  “需要我替你牵去修理吗?”他十分周到的问,显然不准备丢下她不管。

  无奈凌珑不肯领情,立刻婉拒他的提议,小脑袋摇得像博浪鼓。“不用了,我只要打个电话,机车行的人就过来了。”

  小绵羊三不五时罢工,她早成了机车行的常客,虽然老板提议,最好就此汰旧换新,再买一台新机车,但是她如今可是无业游民,哪有闲钱买新车?基于经济考量,就算小绵羊再破旧,好歹仍是个代步工具,在它正式成为废铁前,她都会耐着性子骑的。

  “那么,上车吧!”向刚简单的说道。

  “呃——为、为什么要上车?”她戒慎恐惧的问,看着那辆轿车的眼神,像是在看着某种吃人的怪物,全身不由自王的缩了起来。怀里的狗狗被勒得太紧,抗议的汪汪大叫,她连忙松手。

  “你不是急着要回去照料嫂子吗?”他慢条靳理的问,露出友善的笑容。“我可以送你回去。”

  “不用了。”凌珑匆忙摇头。他的笑容,让她全身的鸡皮疙瘩都自动起立。

  只有极少数的人,才知道向刚并非如外表般那么和善无害,而很不巧的,她就是那其中之一。

  “不需客气,我还认得你家的路。”他见招拆招。

  “呃,我搬家了。”她低着头,瞪着怀里那颗毛茸茸的脑袋。面对这生死存亡的紧要关头,她决定放弃诚实的美德,硬着头皮说谎。

  “不,你没有搬家。”向刚静静反驳,用慵懒的目光注视她。

  “你怎么知道的?”一阵莫名的寒意袭来,她居然在烈日下觉得全身发冷。

  “你忘了吗?我是凌云的合伙人。”他笑意更深,俯下身来,逼近那张苍白的小脸。“这几年来,我上你家的次数,可能比你回家的次数还要频繁。”

  噢,她是被吓昏头,还是被晒昏头,居然忘了这么重要的事,当他的面撒了个蹩脚到极点的谎。

  向刚毕业之后,并非全然断了音讯,小镇上消息流通迅速,关于他的点点滴滴,还是不时会渗进她的生活。

  她知道他考上北部大学、知道他久居北部、知道他去外岛当兵——她当然也知道,他在大学毕业后就跟凌云合作,开设了一间公司,据说还经营得有声有色,如今已经颇具规模。

  她从不怀疑,向刚会是个成功的商人。跟其他人相此,他的举手投足多了一份优雅,而他的言谈微笑,又多了一分狡诈,这些特质,全都是商场上必备的条件。

  回返镇上前,她也曾经忐忑过,就怕会撞见他。但是,凌云曾轻描淡写的提过,说台北的总公司需要向刚坐镇,她就放心的以为,他还远在天边,绝对不会在镇上现身。

  看来,她猜错了!

  粉嫩的小脸上闪过各种复杂的表情,黝黑的大手却已经探来,松开她环抱狗狗的双手。

  “饭团,上车。”向刚下令。

  狗儿听话得很,一个口令一个动作,一接到指示就跳出她的怀抱,跑进车子里坐好,比起在电信局门口难以管教的欠扁模样,简直是判若两“狗”。

  “你怎么知道它的名字?”她不爽的质问。

  “我跟你嫂子也很熟。”他回答得很简单,话锋一转,又绕回她头上来。“天气这么热,我可不想继续晒下去。你是决定要自己上车,还是让我抱着你上车?”

  这么明显的威胁,让她就算再不情愿,也得举白旗投降,为他的无赖俯首称

  巨。

  她太过了解向刚,知道他绝对是说到做到!要是她继续赖在摩托车上,他真的会罔顾她的挣扎反抗,动手把她扛进车子里。

  为了避免成为乡里间茶余饭后的话题,凌珑慢吞吞的滑下椅垫,拔下车钥匙,再打开车座拿出皮包,跟一整袋的小说、漫画。

  “那是什么?”

  “漫画。”

  “童心未泯?”他扯出一个浅笑。

  “要你管。”她皮笑肉不笑,拖着沉重的脚步,无奈的上了车,心情沉重得像是要被送上刑场的犯人。

  车内宽敞而舒适,不但有凉爽的冷气,还有着悦耳的轻音乐。要不是驾驶实在碍她的眼,她就会承认,坐他的车,远比站在大太阳下,汗流浃背的等待救援来得舒服。

  她不动声色的打量,确定这几年来,向刚远比她这个小职员吃得开,狗儿则在后座跳来跳去,兴奋极了。它用强壮的好奇心四处闻嗅,再用同等强壮的洁白牙齿,快乐的咬碎所有的新发现。她在心里偷偷期望,它会去咬那些它完全看不懂,却看来很昂贵的精密仪器。

  引擎发动后,皮椅下传来轻微的震动,向刚的身躯靠了过来,一手撑住她身旁的玻璃,宽阔的肩膀遮挡住外头的阳光,一股清爽好闻的男性气息,从他欺近的身躯传过来。

  “你想做什么?”她瞪大眼儿,全身都缩了起来,怀疑这家伙图谋不轨。

  “只是想替你扣好安全带。”他一脸莞尔,倾身从她的腿边拉出安全带的扣环,轻松的插进杆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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