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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页

 

  叛徒。

  竟然不和宿主站在同一阵线。

  “什么叫你就不相信我忍得过三天?你这么看不起我的定力吗?!谁像你呀,没有古大呆就活不下去,我欧阳妅意是坚强女性,没有男人也能过得很好!”她不屑啐它:“再说了,忍不了三天的人应该是古初岁才不是我!哼,我让他自己一个人去睡三张古董大床!要生虫蛋他自己生去!”

  古初岁一进房,便听见她在自言自语,说得正畅快淋漓,连带在骂他。

  “你说得对,忍不了三天的人,是我。”他出声承认,她回头,瞟他一眼又迅速瞥开脸,闷闷吃粥。

  这三天以来,她不主动找他,赌气不看他,连共处一室都不肯——俗称,冷战。

  对,他们在冷战,单方面的。

  “还在气我?”他挨坐过来,她幼稚挪臀,坐到另一张更远的椅上。他锲而不舍再坐近她,她端着碗,又挪往下一张椅,他像跟屁虫,跟着不放,她动怒,伸手推拒他:“不要靠过来啦!”她不给他家古大呆有靠近欧阳小呆的机会。

  “妅意,你准备一辈子都不理睬我吗?”他吁叹。

  “……”她不说话。她当然不想呀,可是她更不想生虫蛋。

  “妅意,别不看我……”他轻轻扯动她的袖,宛如孩子向娘亲撒娇,他的嗓,佯装不了悦耳讨喜,却仍能获得她的怜爱。

  她终于抬眸觑他,一双熠熠明亮的眼,充满怨怼。

  “我没有在生你的气,我只是觉得很闷罢了……而且,我怕欧阳小呆怀孕,所以才不准你碰我……”欧阳妅意说出三日冷战的理由,红唇嘟得半天高。好吧,她承认,她也很想念他的身体,但纵欲过后的下场她承受不住,只好谢谢再联络,幸好女人对于欲望的自制力远胜于男人。

  “我似乎总是给你惊吓,前一回是我告诉你,我体内有条金丝蛊;第二回是你知道自己是蛊族遗孤时的打击;第三回则是雌蛊会在你身体中产下虫卵……妅意,对不起。”

  “你说对不起做什么?前两回又不是你的错。”她与他体内的金丝蛊都是彼此仍是婴娃时就被爹娘放置进去的,她才不会是非不分地怪罪他,迁怒在他身上。

  “我说对不起是因为……欧阳小呆应该已经怀孕了。”他的歉意,来自于第四回对她的打击。

  果不其然,欧阳妅意小嘴张大大的,完全呈现痴呆样。

  “金丝蛊通常只要一次就会……”他试图婉转,还准备详述金丝蛊的繁衍特性——虽然,他不认为她此时有闲情去听。

  “古初岁!”她忿忿跳起来,就先给他一拳,不偏不倚打在他心口,实际上她最想打的是那只播种的淫虫古大呆!“这么重要的事情你竟然没有先告诉我?!你现在说有劳子屁用呀?!古大呆你这只臭虫!搞大我家小呆肚子!我把你阉掉先!”咚咚咚咚,捶死它!是条好虫就不要躲在古初岁身体里不出来!

  “妅意,你冷静下来听我说……”

  “说?!你早不说晚不说现在说就有办法能让小呆流产吗?!就算流产还不是一样要从我肚子里生出来?!”她开始飙泪,泪珠子一颗接一颗泼洒:“天底下有哪个正常女人会噗噗噗噗一直生虫蛋的啦……”呜呜呜呜。

  “金丝蛊一次只会产一颗卵,不会噗噗噗噗一直生。”

  “就算只有一颗,你看过哪个女人会生出这么大一颗的蛋?!”她夸张地比画鸡蛋大小的手势。

  “没有这么大,正确来说,大约像是这样。”他取出一颗特别拜托秦关制作的纯金圆珠,大小形状与他儿时记忆中见过自己妹妹出世时握牢的金丝蛊卵如出一辙,它小巧可爱,一点也不吓人,他直接以实物来洗刷她对金丝蛊卵的坏印象。

  她眼泪还在掉,看见摊放于他掌心的纯金小圆珠,讶然到水珠子忘了从眼眶滚落。

  “孩子会紧紧握着与这颗金色圆珠相仿的虫卵来到世间,我们蛊族人认为,它是神的恩赐,保佑孩子未来平安康泰,不易生病。”

  “……金丝蛊的虫卵,是长那样吗?”不是她以为的黄黄绿绿,一颗颗像恶心疙瘩的虫卵模样耶。

  还……满漂亮的,闪闪发光,仿佛姑娘家最爱的发钗串珠。

  “我请秦关兄按照我印象中的蛊卵仿造出来,相差不远。”他把纯金小圆珠递交到她手心,让她看个仔细,他一边再说得详尽,不希望老是吓坏她:“金丝蛊一旦受孕,会一直等到宿主也有喜之后,才会产卵,若宿主没能怀上孩子,金丝蛊同样不会下蛋,它几乎是一个孩子一个蛊卵,正因数量稀少,才显得弥足珍贵。”

  她开始把玩小圆珠,它越瞧越漂亮,真无法想像有虫蛋会像它这么美,大大颠覆她对虫蛋的超差想像。

  “那你还把它给赫连瑶华?”如此一来,以后自己的孩子不就没有金丝蛊可以保佑健康长大?

  “我同情他,这是原因之一,另一个因素是,我清楚一个经历过绝望而发疯的男人,什么事都做得出来,他深信金丝蛊能救回他妻子,所以他不会放弃用任何手段夺取金丝蛊。”他轻抚她的发丝,温柔笑着:“若只有我有金丝蛊,我不会那么担心,但你体内也有欧阳小呆,比起我这个浑身毒血的大麻烦,妅意,你更危险。”而他,不允许赫连瑶华将毒手伸向她。

  “你是因为不希望赫连瑶华伤害我,所以才拿蛊卵跟他交换。”欧阳妅意举一反三。

  “没错。”

  好吧,这个答案令她开心不少。多珍贵的金丝蛊卵又怎样,还是比不上她欧阳妅意在他心目中的地位嘛。嘿嘿,女性自尊至少膨胀几百倍。

  “我是不反对给赫连瑶华金丝蛊卵,对他来说,小小一颗虫蛋,他愿意用他所有一切去换取。说实话,我很讨厌赫连瑶华,我认为他是个可怕的疯子,可是……我在赫连府里假冒婢女时,去为白绮绣梳发,看见他对她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疼爱时,都会觉得既感动又可悲。他一定很爱很爱她,直至现在,他仍无法接受失去她的现实,我也同情他。”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这句话,足以套用在赫连瑶华身上。他这个恶人,将最柔软的一方留给白绮绣,因痛失白绮绣,他变本加厉地更加愤世嫉俗。但这并不能成为他为恶的借口,谁都不可以把己身之痛,加诸于他人身上。赫连瑶华为救白绮绣而要杀古初岁,这一点,她永远都不可能谅解他。

  同情和谅解,是两回事。

  “也许,他最后所得到的,仍是无止尽的失望。”

  “金丝蛊没办法救死人,是吗?”她听出古初岁的叹息。

  “金丝蛊需要体温去育化,死人是不会有体温的。”

  言下之意,给赫连瑶华再多的金丝蛊都没有用。

  难怪他会说,赫连瑶华最后所得到的,仍是无止尽的失望。连她这个旁观者听见了,也好失望。

  “我好像可以想像赫连瑶华发狂地抱紧白绮绣的尸体撕扯着喉,凄厉哭吼……”欧阳妅意吁完一口气,赶快抱住古初岁。她和他太幸福了,还能活着拥抱彼此,感受两人暖暖体温。他身上淡淡药味多讨人喜欢,萦回鼻间,她无法想像万一有一天,她像赫连瑶华一样失去爱人,她是否会比他更疯癫,她现在竟然还为了一些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和古初岁冷战呕气?她是吃饱太撑了是不是?!或是人在福中不知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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