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不必。”严耀玉嘴上笑着。
吓死人了,谁知道这男人跟罗梦,会在匾额上写什么,到时候惹恼他的爱妻,他又要去睡书房了。
沈飞鹰也露出笑容。
“应该应该。”
“真的不必。”要想减弱攻击,最好的办法,就是分化。“再者,罗姑娘这些年来,一直是我的重要客户。”
“喔?”
“是啊,她买的都是沈总管的消息,让严某获利颇多。”
沈飞鹰目光一偏,瞧见她因为被揭穿,有些尴尬的转开视线,粉脸红润润的,难怪,她会得知,他在戈壁买地置产的消息,连带引起这番风波。
自古以来,商人始终握有最多情报,反应往往比官家更快。她的投资精准,多年以来,都将他的行踪掌握在手中。
罗梦还不敢转过头来,却看见肩上落下熟悉的大手,暖烫的体温隔着衣衫,护着她的身子。她有些讶异,抬起头来,看着身旁的沈飞鹰。
“那么,要跟严兄说声抱歉了。”他将她圈揽在身旁。
“何出此言?”
“因为,梦儿此后,再也不需跟您买我的消息。”他说得很肯定,只要与她相关的,甘心一律包容,何况只是这小小的讽刺。“以后,严兄就赚不到这份银两了。”
听见这回答,严耀玉微微一楞,接着连连拍掌,大笑不己。
“好!罗姑娘的多年投资,总算是没有白费,不枉我严某千里迢迢,从京城送来这份贺礼。”那顿宴席过后,爱妻关切罗梦,频频追问他,他远道而来也是为了让爱妻放心。
“严师傅,那我们就不送了。”她甜笑着,说得不着痕迹。
唉啊,赶人!
严耀玉自然识趣,不再打扰两人,何况贺礼送达,跟南宫家打过招呼后,他也要快快回去,向爱妻报告此情此景,才好乘机讨一次赏,换取半日温存。
“严某告辞。”他一边说着,脚步已往外退,不想浪费时间。
在踏出院落前,严耀玉最后看了一眼,觑见两人恩爱情浓,暗自思量着。
既然公孙说了,事情还不急,可以延宕几日无妨,那么他就搁下消息,暂且不说罢了,真等到事情要紧,再让公孙另外派人,来做棒打鸳鸯的差事。
想着想着,怀念爱妻的心情急切,严耀玉的身影一晃,就消失在院落门外,再也看不见了。
晨光穿林透叶,在林间闪烁。
江南的山水秀丽,雅致的庭园造景,更是胜过京里许多。
清晨时分,沈飞鹰亲自端着一碗冰糖燕窝,穿过长廊小桥、亭台楼阁,来到那座被整池荷花包围,以绿柳作帐的房间。
宽敞的屋子里,罗梦已经起身。
她一早起来,就吐过一回。
他万分不舍,只能扶着她,抚着她的心口与后腰,等到她真有胃口了,才亲自去调来冰糖燕窝。
她本来就嘴刁,吃得清淡且少,虽然南宫家的厨娘手艺极好,他也再三交代过她的口味跟习惯,最终还是不放心,要亲手去弄来。
回到床榻边坐下后,沈飞鹰让罗梦靠坐在怀中,一口一口的喂着。
清风徐来,扬起绿柳轻纱。
“鹰,我吃不下了。”她吃了半碗,就抬起小脸说,眼角还有吐时,因为极不舒服而挤出的泪。
“再一口。”他垂下黑眸,望着她轻声哄着。“一口就好。”
他难得这样哄她呢。
罗梦心头一甜,乖乖张嘴,再吃了一口。
他再舀一调羹来,凑到她唇边,她好气又好笑,不过还是乖乖又吃一口。
看到沈飞鹰还要再舀一调羹,她忍不住开口,娇慎抗议着。“你说再一口就好的,我都吃了两口,真的吃不下了。”
他听见了,也真的不勉强她,不再把调羹往她嘴边送,就自个儿喝掉碗里剩下的冰糖燕窝。
她咬着下唇,因为躲过剩下的燕窝,开心的露出得逞的笑。
哪里料到,下一瞬间,他竟低下头来,吻住她偷笑的小嘴。
被吻个正着的罗梦,羞得脸红心跳,唇舌交缠之间,只觉得那微甜的燕窝,被他喂入了嘴中,全都滑入喉里。
等到他退开之后,她脸儿红润,一手攀在他的颈上,另一手揪着他胸前的衣襟,依恋的没有放开。
“这不就都吃下去了。”他用头额抵着她,黑眸深深,薄唇轻轻扬起。
“你好卑鄙。”她羞窘的说,一张小脸面红耳赤,心里倒也明白,她应该是天底下,最没有资格用“卑鄙”两字,来指控别人的人。
果然,这句话,让沈飞鹰笑意更深。
那一抹心知肚明的笑,让她有些羞恼,不过看在他是自个儿最心爱的男人,又是腹中胎儿的父亲,她大方的原谅他,没有推开他的胸膛,反而依然乖巧的待在他怀里。
瞧怀中罗梦小鸟依人的模样,沈飞鹰的心头一紧,单手搁下了汤碗,用强壮的双臂将她轻拥在怀中。
她轻声叹息,握住圈绕她腰腹的大手,跟他十指交扣。
窗外风轻云淡,荷花仰天,沾着晨露,随风轻轻摇摆,翠绿荷叶上的露水,更是晶莹剔透,还滴溜溜的滚来滚去。
这样的日子,多么惬意啊。
她这一生,想的、求的就是这个,可以宁静安详的,跟他一起生活、与他一块儿度过晨昏。
爱怜的亲吻,落在她的发上、落在她的额角。
第14章(2)
听着沈飞鹰的心跳,感觉到他身体的紧绷,她知道他心里有事,身子偎得他更近一些,手也握得更紧,轻声问着:“鹰,你要回去了吗?”
这个小女人向来就聪明,很少有事情能瞒得过她,况且这件事,也不是该隐瞒的。只是,她的问题,仍让他喉间一紧,徐声承认着,他所能承认的事。
“堂里有急事,我必须先回京城。”
果然如此。
罗梦抬起小脸,仰望着那张俊脸,无限渴望的说着。
“我可以跟你一起回去。”
深深的黑眸里,映着她的脸,他哑声说道:“大夫说了,你身子还虚弱,受不住舟车劳顿,必须留在这里安胎。”
此时此刻,带她回京城,实在太过冒险,不但她的身子受不住,他的心也受不住,只怕还没到京城,他们都会双双倒下。
“从定遥城到京城,虽然有大运河通行,但是还是会累,你现在走不得的。”他指出事实,心头更痛。
“可是,我舍不得你。”她娇声说。
她舍不得,他又何尝舍得?
那双黑眸更暗,他声音也更哑,抬手轻抚着她的脸儿,一次比一次柔、一次比一次怜。“你的平安,对我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罗梦听在耳中,心中又紧又暖,重新偎回那宽阔的胸膛,其实知道他的担忧,更晓得他的不舍,偏偏就是一双手,还将他抱得更紧。
对她来说,他最重要,但是比他们两人都重要的,是腹中的小生命。
“今天就得走吗?”她轻声问。
“嗯。”他将长臂收紧,将下颚轻靠在她发上,声音低得近似呢喃。“南宫已经替我备妥船只了。”
这么急。
在她的心里,多么想要他留下来。可是,身为大风堂的大小姐,她也知道,他能空出这些天来,已经是万分难得了。此刻大风堂里,等着他处理的事,想必早已堆积如山。
深吸了一口气,罗梦抬起一双水眸,也抚着他的脸,柔声的说道:“至少,让我替你修个面吧。”
沈飞鹰瞧着,怀中柔情万千的小女人,心头暖热。
“你会吗?”他勉强牵动嘴角。“那可是要拿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