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想了想,不确定地说:“应、应该吧?”
“……”
“……”两人目光对上,忽然爆笑出声。
“叫你读书你偏不读,连熟能生巧怎么用都不知道。”
“你也没好到哪去啊,拜托,你高中欸!”
他笑了声,道:“你是真的很勇敢,胆够大。”
她想了想,语声低低的:“但是勇敢的女生,男生比较不喜欢吧?”
杨景书一怔。“为什么?”
“因为勇敢的女生好像不会小鸟依人,说话可能也不够温柔,男生怎么可能喜欢这样的女生?”
“你该不是有喜欢的人了吧?”他探究她神色。
“是、是啊。”她胀红着脸,又说:“可是他不喜欢我。”
“你怎么知道他不喜欢你?”他抬手摸上她面上毛巾,有点湿了。
“他有女朋友了啊,怎么可能还喜欢上我?”
杨景书楞了半秒,讶问:“你喜欢上有女朋友的?”
她点点头,留意他神色。“你……你觉得不可以吗?”
“不是。只是你干嘛要去喜欢有女朋友的?打算跟人家抢男朋友?”
“没有啊,我才没那样想。只是我不知道他有女朋友,然后喜欢上了才知道他有女朋友。”她看着他,小心翼翼地问:“你是不是也像爱佳一样,要劝我不要喜欢他?”
“没。”杨景书拿下她面上的毛巾,道:“要让自己从喜欢一个人到不喜欢那个人,除非对方做了什么让人无法原谅的事,否则应该不容易。”
他垂眸看着手里湿透的毛巾,微微一笑。“你知道吗?我当初要追柔柔时,也是考虑过的。我知道我跟她不适合,毕竟她那么优秀,所以我告诉自己别去招惹她;但是脑海里时时想着她的样子,根本没办法控制自己不去想,而且好像愈是想要不去喜欢她,就愈想要看见她,最后我还是跑去她学校门口站岗了。”
“所以,我可以继续喜欢我喜欢的那个人?”她盯着他的表情。
杨景书耸耸肩。“随你,我没办法给你意见。但是如果你够好运,也许哪天他跟对方分手了,你可能就有机会了吧。”
她怔怔地看着他,目光渐渐透出光采。可以吗?如果哪天他真的和张柔柔分手,他有可能喜欢上她吗?是不是只要一直守在他身边,就有这个机会?
杨景书根本不明白她心思,只是晃晃手里的毛巾。“我去换新的,你等一下。”
等他拿着包有冰块的新毛巾回来时,她把毛巾捂上脸,喜孜孜地问:“对了,这撞球间是你大哥文哥开的啊?”
“庆叔的,我们所有的场子都是庆叔的。文哥是跟他跟久了,所以底下一些事情都交给文哥处理发落,其实还有其他几个堂主啦,不过我们是跟文哥的,其他的不大熟。”
“喔。”她点点头,又问:“晚上那群人是怎么回事?跟踪我们,然后趁我们唱歌唱得欢乐时偷袭?”
杨景书掏出烟包,点了根烟。“应该是。他们早上带人来闹事,要我们让出士东南边。”
士东?“你是说那个……夜市?”
杨景书眯着眼吸烟,点点头,然后问她:“海鳗你听过没?”
“前一阵子被枪杀的那个角头老大?”新闻报导好大一篇,出殡时那排场多大啊,灵车后头黑压压一片,都是来自各地的兄弟。
他又吸口烟,才说:“士东夜市那区除了南边以外,其余都是海鳗大生前的地盘,每个摊贩每月缴交五百至一万元不等的保护费。平时游客就多,外国观光客也必走士东,一个月下来的保护费足能维持一帮手下日常开销。”
他看她一眼,接着说:“海鳗大遇袭后,那块地的商机人人觊觎,谁都想占地为王,坐收现成利益。但是他走得匆忙,什么也没来得及交代,底下一票手下群龙无首,其他帮派角头就想趁机接收,博士成就是其中一个,阿发是他的小弟。”他看着她,问道:“你说,大家都想坐大位时,会有什么情况发生?”
“互斗吧。”
他点点头。“你说对了。就是靠最原始的方式解决问题——拳头。”他握了握拳。“谁拳头大颗又硬实,谁就抢得到地盘,这是这个环境的生存之道。”
“所以博士成他们是要跟海鳗大的小弟抢?那跟你们有什么关系?”
“本来是没关系,但是南边本来就是庆叔的,花店开在那就是要巩固地盘,现在他们连庆叔那一块都要抢,那你说有没有关系?”弹弹烟灰,又道:“阿发那群早上到花店呛声说要是不把花店让出来,以后每天都到花店泡茶。仁凯跟石头刚好在,听不下去就打了起来。”
她恍悟。“原来是这样。”难怪在包厢时他会说阿发他们侵门踏户。
拿下毛巾休息了一会,想起什么的又问:“庆叔也开花店?情人节很赚吧?”
杨景书笑了两声。“赚啊,不过主要是花店后面的生意。”
“咦!”花店后面?她瞠眸。“什么生意?”
他看她一眼,把烟戳进烟灰缸。“永安鲜花葬仪,你说那会是什么生意?”
“……葬、葬仪?”她张圆嘴,不确定地又问:“就是那个帮人办后事,有腮公拿着刀剑符咒叮叮咚咚念着天灵灵地灵灵的葬仪社?”
“唔。”他应一声。
“那你、你们……”
“你要问什么?想好再问!”他弹了下她额头。
“你们……也有在做那个腮、腮、腮腮……”有可能吗?她实在很难想象他穿上道士服的样子。
“你在那边腮腮腮什么?拜托!你以为腮公工作容易?要画符要念咒要修行,我哪会!”他又摸出烟,点了根。“我们就是去收尸,有时抢抢尸体而已,其它工作由外包的或是由懂的人去做。”
抢抢尸体而已?游诗婷瞪大眼。说得一副小孩子抢玩具一样,是尸体欸,也可以用抢的?抢那干嘛?
“干嘛这样看我?谁不会死啊,谁到最后不都变成尸体?”
“为什么要抢尸体?”
“赚钱啊。”杨景书一脸“你这问题好白痴”的表情看着她。“一般正常死亡的话,家属会自己找葬仪社;但像命案现场、车祸事故那些,通常就是哪家葬仪社先盖白布,尸体就是那家的啦,所以当然要抢盖白布,盖了生意就上门了。”
有这种事?她还真是第一次听见。
“阿发他们要庆叔在士东南边那个地盘,最主要就是要花店后面的生意。你知不知道死人钱多好赚?像我们这样去捞尸体、抬尸体都可以分红,有时候跟家属暗示一下,又有红包收。叫腮公来打个法器叮叮咚咚,或是找孝女白琴来唉几首哭调,都能从中再赚一手。还有,寿衣、棺材那些都能赚,这么好康谁不赚?”
吸口烟,他又道:“博士成他们就是看我们生意好,想把花店和葬仪社都接收过去。知不知道他们多低级?上次一个尸体因为腐烂太多天,手脚被野狗叼走,我们先帮尸体盖了白布,本来生意就是我们的,不过那些手脚在其它地方出现,刚好被他们的人捡了去,拿断肢威胁家属如果不把案件给他们做,手脚就不还家属。”
她听得目瞪口呆:“那后来是你们把身体给他们,还是他们把断肢给你们?”
“身体是我们先找到的,当然是他们把断肢给我们。不过家属花了五万元才买回手脚。”
“也抢太凶了……你看到没手没脚的不会怕吗?”那是怎样的画面?她没看过,难以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