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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褒姒牵动了红唇,笑得清媚嫣然。“妹妹长大,懂事了。”

  “妹妹本来就懂事,只是姊姊没发现罢了。”她把尾巴翘得半天高。

  “是哟,”褒姒用青葱般的纤指戳了下褒曼的额,温柔和淡淡的感伤在她眼底无声流淌。“最好是这样。”她做了总结。

  褒曼嘿嘿笑,把手勾住褒姒的胳膊,头靠在她肩膀上,就差没整个人都靠上去,软绵绵的蹭了又蹭,一副小女儿爱娇神态。

  她这一蹭令褒姒清冷的面色如同霜华尽去,五官流露出如月光皎洁静谧又柔和的光辉出来。

  “有事来找姊姊说,没事也来找我玩,知道吗?”她两岁时没了母亲,这个妹妹是她看大的。她想念那个小时候不管去到哪总爱牵着她裙裾的小粉团,只要她垂首就能看到一双亮晶晶乌溜溜的大眼睛瞧着自个儿,可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跟前跟后还会黏着她要一起睡的妹妹有了主意,不黏人了,她们之间甚至有了距离……

  幸好,这会儿感觉两个人的心又近了。

  “妹妹正想请姊姊教我刺绣,好不好呀?”两个姊妹的个头差不多高,只见褒曼撒娇的偏着头,一头青丝如匹缎般垂在腰后,随着她摇晃褒姒的动作飘荡着,十分美丽。

  褒姒做什么都认真,读书是,刺绣亦然,各色丝线经由她的手到布料上,出来的花鸟枝蔓简直活灵活现,栩栩如生,见过的人莫不爱不释手,就连请来教授的嬷嬷都夸奖她青出于蓝。

  褒姒被她摇得禁不住笑,不过她也知道妹妹是个坐不住的,向来没什么耐性久坐,只笑笑摇头,不置可否。

  “姊姊不信妹妹?”

  “怎么想到这事?”

  “成天抱着琴呀书的过日子,那些东西又不给饭吃,还是学些务实的技艺比较好。”

  看样子是真的细想过。“可不许下了两针又喊累了。”能把她拘在府中总好过花蝴蝶似的跟着谢侍郎的女儿到处应酬交际,看着就不是回事。

  “我如果喊累就是小狗。”她竖起三根指头发誓。

  褒姒捏了妹妹的翘鼻,“那就午歇后过来,那时我有闲暇,日头也敞亮。”

  姊妹俩叽叽喳喳,时不时露出银铃般的笑声,伺候的茵茵和阿汝都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

  大姑娘有多久没这么笑过了?茵茵想。

  二姑娘和大姑娘又和好了,真好。阿汝道。

  本来以前感情就不错的两个丫头对视咧嘴一笑,“茵茵姊,你什么时候做云片酥?阿汝馋了。”

  “昨日刚蒸了一锅,还剩几个,待会儿我让小丫头给你送来。”

  “多谢茵茵姊。”不得不说大姑娘房里的人都有才情,大姑娘有一手精采绝伦的绣功,茵茵姊虽然是丫头却善调味、善做菜,是个女易牙。

  同样是大丫头,她会什么?

  这还真难倒了阿汝,勉为其难挑一样长处嘛……好吧,她好吃,这也算优点对吧?

  褒曼在送走姊姊后索性回房睡觉去了,她如今才十五岁,身子还在长,常常睡不够,今日又折腾了半天,要好好补一觉。

  隔没两天,褒曼没等巴氏找来,就觑了机会把捶肩捏背还有穴道的手艺都说给了巴氏听。巴氏虽然涨红了脸,羞得想钻地洞,但架不住想学的心,很用心的学了,不说夫妻俩感情如何加温什么的,能藉此与丈夫温润感情,总是不坏的。

  她也没好意思问褒曼一个大姑娘怎么会懂这些,因为褒曼授课时一句都没有歪题,那些按摩的穴位也都在上半身,歪了的,是她。

  其余时间,褒曼发现待字闺中的日子真是惬意悠闲,原来日子可以这样过的——莳花养草,做点好吃的;在姊姊那儿绣几针花,泡个茶或沏碗清茶;散散步,读读话本,睡个回笼觉,聊会儿天;甚至什么都不要做,望着窗外的蓝天发呆。

  以前的她急不可耐的想往高处爬,所学、所想都是为了攀上高枝做准备,所做所为都不是为了自己,甚至只因听说灵景王酷爱听筝《黔中赋》和《箜篌引》,就不吃不睡把筝练好,只差没把十指都弹废了。

  第二章 赚钱最要紧(2)

  她重生回来,脑袋清楚了,沉淀下来的心空旷了许多,命中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上一世她强求了,用尽心机手段,结果遍体鳞伤,体无完肤,甚至丧失性命。

  未穿越前她是别人眼中的老姑婆,活到三十五岁还未嫁,穿越后从死党谢湘儿口中得知灵景王是个奇货可居的男人,所以她就一头热的栽了进去。

  她从未好好享受单身的乐趣,在那段“婚姻”里又是人家的小三小四,甚至小五小六,她都搞不清楚自己是灵景王第几房妾室,那位爷过手的女人太多,多的要用畚箕去装还装不完,难怪他不娶正妃,正经老婆要是娶回来,为了王府门面他还能这么玩吗?

  就算能,总要悠着点,不能撒开手的玩,那有什么乐趣。

  她是从现代过来的人,哪里曾好好想过古代婚姻可没办法像现代,把离婚当饭吃那么容易,封建社会里,婚姻就是女人的一生。

  嫁了对的人带你上天堂,嫁到不对的人,很抱歉,苦果只能自己吞,最麻烦的是不能轻易谈离。

  她把人心想得太简单,其实她也丑恶的,以为只要入了侯门就能吃香喝辣,拥有数不完的富贵荣华,哪知想端那样的金饭碗得先练好铁沙掌,还得百毒不侵才是。

  高门大户看起来花团锦簇,其实深似海的侯门里头,明枪暗箭能少吗?她一个不懂宅斗,不懂人心的女人跟人家发什么疯?

  何况不管现代还是古代,婚姻都是有条件的。

  古代女子为了谋一门好亲事把自己弄得好像拍卖场里的猪肉,琴棋书画要会,风花雪月不能少,十八般武艺少学了一样就无法见人了。

  但是碍于财力悬殊,她一个小官之女又有什么上得了台面的才艺,因此那些年没少让谢湘儿和贵女圈嘲笑。

  真要说会写几首无病呻吟的情诗,会弹几曲老调牙的曲调就叫才情,还真是小看了男人。

  要是没有佐以美色,再多的才情就是个屁!

  再说,这些才艺在真正当上主母时,可是半分都用不上。

  女人一旦进了内宅就是柴米油盐和孩子,男主外,女主内,当初拼死拼活,夙夜匪懈的织素裁衣学箜篌诵诗书,婚后这技艺只能束之高阁。

  男人要小意,要温存,要轻声细语,干么回来看你这黄脸婆?一个有财有势的男人多的是想得他青睐的女人。

  其实什么十八般武艺都是虚的,男女看对眼,就算女子真的一无是处,情人眼里出西施,一句女子无才便是德就能带过去,即便一肚子草包,人家还觉得你可爱娇憨呢。

  说来说去,女人哪,何必为了一个连是不是还在娘胎都不知的良人把自己忙成一条狗,真不值。

  以前她肤浅无知,最可悲的是去做了人家的数字姨娘,那可是她现在最不齿的。

  把之前的自己唾弃了一番,褒曼抛掉那些糟心事,想起这几天姊姊对她的教导,从开始的试探到发现她真心想学刺绣,于是渐渐也要求严谨了起来。

  姊姊无私,几乎一股脑的想把会的技法都教给她,果然亲人才是真正会对你好的人。

  除了学刺绣,她还有个念头。

  重活一遍,她知道没有钱的困境,上辈子爹不在了,母亲别嫁,姊姊自顾不暇,她身边老实说只有一点点的私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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